※ 引述《bruicelee (bruicelee)》之銘言:
: 是否同意記者抄文:NO
: 文長 格式不順的話 感謝耐心看完
: 和老婆在一起15年,結婚5年,目前有個小孩快2歲,事情沒出現前算是幸福,
: 雙方均有工作,財務不算富裕但還過的去。2/13早上約6點,
: 老婆手機傳來skype的電話聲,只看到老婆緊忙將手機關掉後便進房顧小孩
: ,老婆沒說話,本人也不覺得有異以為是親友不小心了
: 但後續在高雄外出遊玩時,skype電話又再度響起,
: 老婆同樣是緊忙按掉,但我已看到了 來電人是一個外國名字,
: 才想起老婆前些日子(2/8)有和我提起過為了練英文,有下載了
: 一個app是進行語言交換的(當時我還和老婆說可以介紹給我,可以一起練)
: ,但為何不接而緊忙按掉,也不和我說狀況,覺得有點疑惑。
: 外出遊玩回來後,由於我和老婆本身手機都互設有對方指紋
: ,彼此是可以觀看對方手機的,但這個外國人的對話內容已被刪除
: ,只留下幾通對方打給老婆的電話(包括凌晨6點那通),但老婆都沒接。
: 後續我直接詢問老婆,老婆只說對方怪怪的 所以沒有再理對方。
: 為何語言交換不找女生?避嫌應該是基本的,老婆表示她知道錯了,
: 至於為何沒介紹給我則是怕我生氣…。
: 我回說app本身沒問題但不代表 在上面的人沒問題,老婆則表示她有先找女生,
: 但沒人理她(後續老婆也無法證明有先找女生聊),但有一堆男生丟他,所以她就找了
: 個看的順眼,自稱是醫生,老婆死掉的老男人聊天,絕對沒有其它意思。
: 我就回老婆任何東西都只是媒介,一開始或許沒那個意思
: ,但久了會如何是很難說的,老婆則是一直強調沒有要向外發展的意思
: ,且那只是嘴砲,隨便聊聊,這只是小事,所以沒和我說。
: 這時我再追問老婆,2/8你和提我語言交換認識外國人的時候,
: 對方還沒有輕浮的態度對你嗎??老婆回答沒有,對方很正常,是後來才開始?!,。
: 後續完整的對話內容在家中另一個平板上看到了原貌,早在2/8以前
: ,老婆就和對方開始聊天了,對方一下子說想牽老婆手在沙灘散步
: ,一下子說想當我兒子的父親等等一堆試探的話,
: 基本上老婆的回答沒啥問題(很愛自己老公),但當對方問說如果我去你國家玩的話
: ,你願意出來陪我嗎,結果老婆回答是當然願意,帶小孩去的話 你介意嗎?
: 我看到這邊就爆炸了,主要是因為老婆說這個人是後來才怪怪的
: ,但我看對話時間,這些對話是發生在2/8之前,
: 也就是老婆早就知道這個人意圖不軌,但都沒和我說,只和我說
: 她用app認識了一個語言交換,之後還繼續聊,
: 這時我就非常生氣且開始產生不信任感,
: 也開始腦補如果對方說介意或是對方在台灣的話,老婆是不是就會自己偷偷的出去玩了
。
: 因此我說就算是對方主動你沒意思,那在覺得對方怪怪時就該直接封鎖刪除對方
: ,而不是還讓對方可以打電話來聯絡的吧?!接著我用同理心的方式說
: ,如果我想放鬆去pub喝杯小酒,然後有女生過來搭訕才發覺都很愛做小西點
: ,然後有先約未來可以一起做,你可以接受嗎??
: ,老婆的答案是不行,然後老婆就是一直打轉說她沒有那個意思…。
: 最後 後續為了自保與給老婆處罰,本人選擇要老婆簽下和解的協議書
: ,將我們婚後名下的財產都先過戶到我這邊,
: 同時為了讓協議書有法律效益,我請老婆的家人當公證人。
: 結果沒有想到的是…這件事就變成我為了要搶老婆的財產,
: 所以故意把小事變大,岳母非常不能諒解,覺得老婆又沒做什麼
: ,為何要全部財產都過戶,最後協議書沒簽成,老婆家人開始覺得我是有心找碴
: 開始鼓吹老婆考慮離婚,也一直說不要委屈求全,那個協議書
: 簽了 比就外勞還不如之類…。
: 最後老婆用暗示要離婚與希望我可以寬恕的心情來和我談
: ,而我的立場是不想離婚,我生氣的點是老婆不避嫌、隱瞞與說謊
: ,然後老婆家人就說我是為了錢!!,
: 由於我的目的是希望老婆得到教訓而非是為了錢
: ,因此我也反省了協議書的作法應該要在
: 老婆簽字後就打住(不管有沒有法律效益 警告的意味已經有了),
: 而不是無限上綱,所以後來我也發了封信與岳母岳父說抱歉
: ,讓兩老沒睡好擔心了,本以為這件事結束了。
: 但老婆又說,岳母還在生氣,要我連假回去乖乖給岳母唸兩句就沒事了!!
: 我現在整個很混亂,這件事的始作俑者不是我,
: 協議書的作法太絕或許有錯,我也發信道歉,但為何我還要回去被唸
: ,我心理現在有點不平衡,整件事真的是我小事化大嗎??還是我被吃夠夠
: 了呢!????我真的很疑惑…
雖然推文有人提到財產登記女方門下,
不過經過前陣子被法律人提醒,
才知道這只是個噱頭,
不過要注意一點,大部分的女人都不知道這是噱頭,
不過呢~現在台灣流行輸人不輸陣,
「XX的老公買車買房在她名下,
所以老娘也要,這是給女生安全感好嗎?」
現在不照做的男人感覺變成罪人,
嘿嘿,是不是這樣?
好啦!回過來為什麼說是噱頭?
就像兩人離婚,男人要分一半給女方,
民間稱做贍養費,
不過反過來,
就算全部財產都登記在女人名下,
那一般狀況該吐出一半的就是女人,
男人絕對可以主張,
很多男人是搞不清楚法律問題就傻傻吃大虧,
所以登記在誰名下,真的可以沒差,
只是滿足女人自我安慰的幻想,
但是個人認為男人可以反過來看一下,
看看結婚前身邊的人是不是一直嚷嚷?
是不是結婚前就非常垂涎這些財產呢?
總之!原PO可以拿回一半,
而一半,就當作自己識人不明吧!
至於之前網路建議女方如何把財產都搶到手的招數,
個人建議原PO還是算了,
人家想當婊子難道你就要北七跟她們一般見識嗎?
男人外遇女人拿全部是保護自己,
女人外遇男人拿全部是過分,
懂?
喔!你說你不想離婚,那更不應該了,
為什麼?
因為你破壞女人財產登記在她名下的美夢,
這就罪該萬死,既然你都不小心先放絕招,
建議原PO先查財產是不是還在,
各個產權證明先藏起來再說,
安全以後要談什麼之後再談。
喔!對了,
請先收集好所有繳錢證明,這是很重要的主張依據,
就算房子登記在某三小人身上,
你還是可以討回你該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