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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是典型的假日夫妻,目前各自居住於各自公司附近的租屋,無小孩
有一次老婆說早上起床上班時有時會想賴床,我問她需不需要天天call她起床
她很開心地說好,覺得很浪漫,又能從容上班
一開始沒甚麼問題,但是後來我的公司在中間加了或長或短的會議
以至於幾乎每天會比預定時間晚30-45分鐘叫她,因此老婆開始常提到壓線上班
因為她感覺是輕鬆語氣,所以我也不放在心上
有一次老婆工作很累,說中午休息時間想睡一下,我跟老婆說那休息時間到我叫妳
老婆說主管早上已經預告休息時間一到有重要事情要談,所以務必要準時叫她
我答應了,不過後來剩十分鐘就要叫她時
我自己工作上也有事情被叫走(預計要兩小時才會處理完),就沒有叫她。
老婆後來非常生氣,因為我沒有叫她害她被主管罵
並且順帶提到每天早上沒有準時叫她
害她常常灰頭土臉趕上班,答應她的事情為什麼做不到
我說當初是因為疼她所以答應叫她起床,我以為她自己也有設鬧鐘
所以覺得晚30-45分鐘叫她應該沒差.
老婆回應因為很信任我,所以都沒有設鬧鐘,常常是我叫她時才匆匆忙忙醒來出門
之前講有驚無險上班就已經是跟我暗示希望能準時,沒想到不但沒改善
這次中午主動答應要叫她,她也告知一定要叫
我被叫走前明明還有時間可以打給她提早起來避免被主管罵
這樣以後她要怎麼相信我答應的事情?
我說因為覺得妳非常累,想說讓你多睡十分鐘啊
我認為起床應該是本分,我會叫她已經算是額外對她好了
為什麼沒有珍惜反而罵起我來?
然後我老婆把一件答應她但後來沒做到的舊帳翻出來講。
婚前,我和我老婆覺得彼此個性很合,相處很開心,當時有討論到婚後買房。
我老婆因為童年時的陰影,希望婚後房子登記在她名下比較有安全感。
我答應她並且也說房子的錢我會出全部(我媽會出頭期),生活費開銷也會出一半以上
老婆很感動。
雖然當時岳母聽到譏笑實際上做不到,不過我老婆一直跟岳母幫我擔保一定會做到
後來婚後,我媽聽到這個承諾很震驚,跟我說這樣我買房後十幾年內都存不了錢
反倒是我老婆可以存到錢,這樣我心理不平衡和老婆感情上會不好
所以我媽提議房子應該登記在我媽和我名下
如果房子要有老婆名字,也要一起分擔房貸。
我想想覺得有道理,當時承諾時沒想這麼多,於是跟我老婆重新談,但我老婆覺得受騙,
還白白幫我跟岳母背書n次,大吵一頓後我們決定等婚後幾年我存款夠時,再來照原本答
應的承諾執行。
我覺得以上這兩件事情讓我覺得答應我老婆事情沒做到就要背負食言的罪名,這樣以後是
不是不要答應任何事情,有做有加分,沒做反正我也沒答應過,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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