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小叔的小孩

作者: yangsungo (林帛亨加油!!!)   2017-04-21 18:05:49
給妳參考一下 一般的行情
全日托(24小時) 以月計 2萬 - 2.7萬/人
日托(7-12小時) 以月計 1.5萬 - 2萬/人
如果尿布/奶粉錢他們有出
妳某種程度願意幫他們的忙 就少算一點
如果他們連假日都不自己帶 就算貴一點
兩隻一個月收個3萬左右 真的已經算很佛的價格了
去病房當看護照顧不會動的老人 都不止這個錢了
但對方是對"為錢所苦"的夫妻
妳應該是收不到合理的報酬
如果給對方繼續盧 說不定要繼續忍個7-10年
而且之後對方只會覺得是理所當然
要不然就要講明白
只是對方森7777的機率大概至少87%
要做好撕破臉的打算
作者: loveducky (簡單生活)   2017-04-21 18:06:00
小叔:大嫂好自私愛計較不當ㄧ家人
作者: businesschou (周森毅加油ˋ(°▽ °)ˊ)   2017-04-21 18:08:00
婆婆:都是一家人幫忙顧一下又不會怎樣
作者: loveducky (簡單生活)   2017-04-21 18:08:00
還是看看老公意見吧
作者: shannienie (自始至終都是個外人)   2017-04-21 18:10:00
送一樓家吧,你最悲天憫人了
作者: hjapple (祈情玫瑰)   2017-04-21 18:19:00
一樓只是模擬小叔的想法而已吧!
作者: emma230322 (小綠)   2017-04-21 18:49:00
一二樓說的想法正是我 公婆的想法看來我只好趕快逃走
作者: loveducky (簡單生活)   2017-04-21 19:12:00
你真的要快一點逃!整個被當理所當然Sh大你誤會了XDDD
作者: zdlnmuyl (大喵的寶寶)   2017-04-21 19:26:00
老公:都是我們X家的小孩都是一家人,反正都要顧自己兩個小孩了多兩個有差嗎x
作者: christi0507 (Chen)   2017-04-21 19:42:00
最討厭 用一家人 來綁。
作者: emma230322 (小綠)   2017-04-21 20:12:00
我公婆是說做 兄長的要有肚量一點 我跟我先生說遇遇到這種事情我一點都亮都沒有
作者: cheers216 (cheers)   2017-04-21 20:41:00
小叔又不是要原po帶,是要婆婆帶她住婆家地位尷尬就看要不要硬起來不幫忙了
作者: nonc (000)   2017-04-21 20:58:00
婆婆愛忙就讓他去忙吧,原原po顧好自己的小孩就好了,黑就黑吧!!
作者: rjb0506   2017-04-21 22:37:00
公婆說要有量時老公到底怎麼回應?如果負擔都在你身上用嘴巴有量誰都會,如果你老公也同意要有量那請他拿出托育兩小的錢幫小叔找保姆吧。你要小心夾在他們一家老小之間,累也是你,小叔不感謝你付出,婆婆怨你幫忙不夠,最後老公還覺得你為他們一家和樂有量付出不夠多,沒一處討好
作者: ben0224 (ben)   2017-04-22 01:32:00
那要不要算一下住婆家該給多少房租還是都一家人提什麼房租?
作者: tiann (天天)   2017-04-22 10:04:00
其實收保母費來付房租還比較划算,想拿房租拿來抵保母費也太佔人家便宜。
作者: ben0224 (ben)   2017-04-22 10:29:00
偶爾幫忙行情有三萬?嘖嘖嘖
作者: emma230322 (小綠)   2017-04-22 12:01:00
偶爾幫忙當然是沒問題但是如果你把人家給的方便單當成隨便那就問題大了
作者: ben0224 (ben)   2017-04-22 12:07:00
原原PO飯平常還婆婆煮。給的方便就不看?還說別人無恥。房租呢?
作者: tiann (天天)   2017-04-22 17:02:00
確定住在一起的偶爾幫忙不會變常態?建議還是搬出去一切自理最省事。
作者: emma230322 (小綠)   2017-04-22 18:58:00
幾乎都原波我在煮耶,之前弟媳想回婆家吃飯都是中午12點準時出現,真是不會互相的妯娌也不想想大家都有小孩,早點回來1個顧1個煮也好如果婆婆放假有空,才會偶爾幫一下
作者: ben0224 (ben)   2017-04-23 01:51:00
所以你煮的時候是背小孩煮嗎?還是婆婆顧?付房租別肯老了
作者: emma230322 (小綠)   2017-04-23 08:38:00
我煮飯的時候通常都是 我自己顧, 公婆上班呀他們假日才會在家一邊煮飯一邊顧兩個不到3歲的小孩 真的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
作者: pala414155 (pala)   2017-04-25 10:50:00
b大的重點就是他一定要檢討到被害人啦!其他人怎樣過分他沒有要管啦!而且原po明明有付錢,可是b大堅決不檢討真正啃老的小叔呢!搬出去吧,讓婆婆跟小叔一家自己自生自滅啦
作者: ben0224 (ben)   2017-04-25 23:43:00
搬阿。被害還留在那被害幹嘛。付多少?說不定連水電菜錢都不夠我自己那扁推文我明明說兩家都沒有負完全責任。那裡沒檢討小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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