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我整理一下
1.原po因為工作壓力太大,想換工作
(原本是40k,通勤來回三個小時,時常需要墊錢,每天加班,偶爾假日也加班)
2.由於原po幾乎沒有存款
先生願意先幫原po付一個月房貸(原po自己提出需要一個月的緩衝期)
房貸是33k,一人負責一半
3.請辭當天找到新工作的offer
但先生礙於新工作老闆的名聲,希望她另找工作
以及不希望她立刻離職,以免自己名聲受損
原po不能接受先生提議,決定回娘家
4.原po問先生知道她為什麼不開心
先生直接反說:他也很不開心
因為前幾天先生摔車需要換藥,原po跑回娘家,沒有幫忙換藥
原po回應第一天有幫忙換藥,但先生同時又在唸工作的事,她哭了
並且摔車當天,先生也跟公公去看車,代表傷勢不嚴重
5.原po主動傳訊息要先生接她回家
但先生到家沒有向岳父母認錯
彼此攻訐,大家都心冷了
6.原po開始想起種種的不悅
例如:登記的過程不是照自己的想法
蜜月時先生不讓她買火紅的N98吹風機
快要走不下去了
請問大家該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