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婚前] 文長~向各位大大求救~

作者: Liebesleid (recursive I love you)   2017-05-03 13:36:11
※ 引述《moknaa (呆呆)》之銘言:
: 文章太長就跳過那些阿雜的東西
: 最大的錯誤是買房沒有先知會男友...才會讓男友對你態度轉變
: 這間房子就是對你們婚後有影響,因為花到你的存款和還有貸款
老實說,身為一個婚前自己買房的女生,我不知道這到底有什麼問題耶
買房可以自住啊、也可以投資啊,甚至說是強迫存錢都好
今天有問題的是「婚後居住地點」的協調
這件事和買房的關係是?
女生就是很喜歡這個房子就買了,問男生要不要一起去住
不要的話就把房子租人、再另外去台北市租房就好了啊?
又不是說買了這個房子就逼他男友去住 (文中也有說可以先放著等家人同意再搬回)
「因為會花到存款和貸款」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蜜月基金是兩個人共同存的
作者: Liebesleid (recursive I love you)   2017-05-03 13:40:00
sorry 看走眼,我修下內文
作者: squirrelgirl (出門在外當自強)   2017-05-03 13:41:00
可是女方想住在那間房阿QQ
作者: Liebesleid (recursive I love you)   2017-05-03 13:44:00
就今天不是買房的問題而是住哪裡的問題~ 如果我買房我也會想要住 (而且還比較省),但女方本人很讓步啊
作者: acrystal (.......)   2017-05-03 13:44:00
女方就是想住那才買的,這也能護航
作者: squirrelgirl (出門在外當自強)   2017-05-03 13:51:00
就獨立事件來看,女方想住那才買,可是對男方造成不便吧,又不是離男方上班地點多近多方便,而且我覺得男方本來蠻擔的,是女方買房未告知又要他一起住的情況下才整個冷掉,不然原本房子租的好好的幹嘛要搬。可是就整題條件看,男方爸那難搞又瞧不起人的樣子,還是走為上策吧。
作者: hypeng (獅子雲)   2017-05-03 13:51:00
女方自己想買自己想住完全沒問題,但如果覺得因為省錢.比較好等原因期待男生要一起住就是問題了,因為人家可能不願意,就像也有不少女生寧願不省錢去外面租屋,也不要為了省錢住婆家的房子
作者: Liebesleid (recursive I love you)   2017-05-03 13:52:00
那就把新房子出租去外面租房子吧 XD
作者: squirrelgirl (出門在外當自強)   2017-05-03 13:53:00
現實面看,對男方來講,分了就分了,他不過才27,完全不急啊,文章中最想結的人是女方啊QQ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7-05-03 13:54:00
那女方願意共同登記嗎?XD 不願意的事何必拿出來講 還有女方都沒說要出租新房子耶文中是說先租半年的台北市套房,灌輸男方爸爸存錢觀念後,再偷偷搬回去。如果她願意把房子出租那就好辦男方一開始要全額負擔婚禮的費用,但在一團混亂後,婚宴訂金被扣以及續租台北市套房,也不好意思跟媽媽要家具的錢才會頓時對金錢開銷敏感了起來,實在沒必要把男方講成這樣
作者: fox999 (fox)   2017-05-03 14:00:00
這買房部分就是要男的當剩下貸款跟裝潢家具的分母罷了 15坪的房子下還要老爸油漆 根本還在吸奶嘴啊 爸寶喔
作者: Liebesleid (recursive I love you)   2017-05-03 14:01:00
其實我覺得才9萬就有壓力的對象真的要思考一下...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7-05-03 14:01:00
其實不只九萬,還有家具錢以及一個月11000的房租並且買房子不跟即將同住的男友商量,而是跟爸媽討論下斡旋這種依賴娘家的心態 問題很大
作者: acrystal (.......)   2017-05-03 14:05:00
才工作3年存款一下減少誰不會有壓力啦
作者: Liebesleid (recursive I love you)   2017-05-03 14:05:00
11000房租完全莫名奇妙,而家具錢就算他們另租也是要
作者: moknaa (呆呆)   2017-05-03 14:07:00
是在結婚前題下買房,會跟對方沒關係?人家跟你交往時沒貸款
作者: fox999 (fox)   2017-05-03 14:07:00
光女方自己先斬後奏決定住的地方 這婚早就不用結了
作者: zanns (苞可摸 GO)   2017-05-03 14:09:00
看完大家補充,女方爸真高招,一出招就女兒放棄想嫁的念頭,
作者: acrystal (.......)   2017-05-03 14:09:00
都要結婚了,大事不跟未來另一半商討,到底有沒要成家的自覺
作者: zanns (苞可摸 GO)   2017-05-03 14:10:00
而且還讓女兒在完全沒感受到壓力勸說的情況下
作者: Agneta (阿妮塔)   2017-05-03 14:10:00
我猜再等一段時間 男生就會提分手了~ 買了才通知太傷ㄧ下子從頭細想應該有更好的選擇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其實現在也是,在不確定男方態度跟想法的情況下,何必單方面決定這段感情走向兩個人交往了7年,連基本的坦誠溝通都做不到男方對那間新房就是沒感情,當然對於女方爸爸油漆無動於衷,因為這房從頭到尾他都覺得"干我屁事"欸,才交往5年,男方大三時不是20歲XD
作者: kidd232 (KIDD)   2017-05-03 14:39:00
一間不能婚後住的房子是誰決定的?講到錢男方也沒幫忙,最多就停損賣掉,男方只是無限上綱找理由刁難而已,怎麼不說男方毛一堆?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7-05-03 14:58:00
我婚前也買了二間房.. 不過真的是單身自住投資用婚後要住哪 涉及的怎個生活的方式 不能不討論就說作新居
作者: MorpheusArms (初夏)   2017-05-03 15:13:00
推這篇 婚前自己買房也沒要對方婚後多擔什麼 甚至說未來買房時賣掉當頭期 刁她的人卻什麼錢都拿不出來 理那種人幹嘛
作者: sungtau (松濤)   2017-05-03 15:50:00
你沒仔細看原文吧!其實他們一起搬到台北市住,自己房子租人,暫時的問題就解決了,但女方就是很想住買的房子,更甚願意在台北市租個空房假裝給男方爸看。
作者: fannty (49 英傑明年要更努力喔)   2017-05-03 15:53:00
問題是女生想住那間房呀~不想在臺北市租房呀。而且,女方文中也開始在表達感受到男方的不想為了新買的房子花錢的感覺呀~
作者: hihoneybaby (討厭吃水餃)   2017-05-03 16:03:00
女方買了就是想住那邊 不要再扯當投資了男方強迫中獎還要買家具的心情.. 很難理解嗎
作者: alchemic (煉金士)   2017-05-03 16:10:00
女生明明就是先斬後奏、強迫中獎,之後就再以房貸、生活費共同分擔,幫她付婚前登記的房子,又可以住在娘家附近
作者: cantdie56 (我愛56)   2017-05-03 16:48:00
如果女生沒有強硬無法接受其他做法的話 我覺得買房這件事就沒那麼嚴重 了不起就是比較自私的人 如果強迫中獎還不給商量條件那就活該
作者: rosequeen (\(ΦωΦ)/)   2017-05-03 16:54:00
推 男方爸爸不要百般刁難 這婚事早順利開心辦完了 一直干涉兒子的婚姻被毀婚根本活該 他爸應該比較想找個22k沒自尊只懂存錢完全不花錢又聽話順從的守舊女性來欺壓吧
作者: yaokut ( )   2017-05-03 17:07:00
問題不就是女生認為那是婚後的居所?所以才會讓另一半不爽嗎?
作者: n123456n (米修)   2017-05-03 17:17:00
這篇真的來亂的
作者: stoub (藍田)   2017-05-03 17:33:00
這是反串嗎?
作者: tinaminikimo (Nana)   2017-05-03 18:13:00
都要結婚了 買房這麼重大的支出本來就應該互相討論而不是錢是我的 我買來投資就好 雖然男方問題很大但我覺得女方的做法並沒有很尊重人
作者: bluevillage (inner child)   2017-05-03 18:17:00
動機很重要,女生一開始買的動機就是要跟男方住,就前面一堆板友講的,先斬後奏強迫中獎,這男女角色對調同樣該噓男方爸爸刁的事情則是結婚板很常見故事,講白了就是結婚恐懼症發作的多毛長輩,花點時間力氣軟硬兼施一般就能制服,走到這地步絕對不是男方單方面問題
作者: rosequeen (\(ΦωΦ)/)   2017-05-03 20:56:00
#1MTio-3j (marriage)角色對調男方擅自買房版本
作者: henryeech (Henry)   2017-05-03 23:06:00
原po男友爸雖然難搞但不至於到完全無法商量 但何必要先斬後奏買房呢?
作者: Legojiang (Lego)   2017-05-04 10:50:00
通勤兩小時沒辦法 太累
作者: sindy520 (Sindy)   2017-05-04 11:35:00
訂金九萬就有壓力= = 可是為了老爸爽可以每月白花11000這到底是會不會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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