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原 PO,很感謝大家的建議和看法。
有很多小細節是在發文之初我沒有想過的問題,大家點出來了,我很感謝。
有些地方我原文表達的不夠清楚,在這裡再做一點詳盡的解釋。
在我發文以前,我完全沒有把爸爸的條件當作條件,我第一直覺認為:這是一定的啊!
遺產在我們家不是一個禁忌的話題,早在多年前,我爸爸就已經把他的財產分配說清楚。
房子:哥哥
現金、存款、股票:姊姊
農田:我
現在只是我用農田交換原本該由姊姊繼承的現金、存款。
至於這些總金額到底多少,是不是值得用 480 萬去交換放棄繼承,
老實說,我不清楚。
我和哥哥、姊姊的感情都很好,即使爸爸沒有交代,我原本就不會棄兄姊於不顧。
他們都很正常。
身體健康,有正當工作,存款,無不良嗜好。
有版友說,將來誰照顧誰還不知道呢。
至於爸媽,照顧爸媽直到終老原本就是子女的責任,不論有沒有收下房子都不會逃避。
我在長照機構工作四年,我絕對可以體會長時間照顧一個老人需要耗費多少心力、金錢。
我自認為自己可以,但我的確忽略了我的兒子將來肩上沉重的負擔與壓力。
這點我沒有想到,非常謝謝版友的提醒。
版友有提到老公的意見呢?
我的老公沒有意見,他只說如果要把隔壁房子買下來,那就要把現居的房子賣掉。
但現居的房子年代更久遠,我估計即使售出也價值不高。
那假使自己全額負擔呢?
也是可以。
但我們夫妻都覺得如果可以自備 580 萬,現居的房子也能順便賣掉,
那大概還要再背房貸 600 萬左右,看起來似乎也可行。
總而言之,在還沒有找到新房以前,我們決定先維持現狀,
我們不收爸爸的禮物,至於換房的需求,還是持續看房子,如果有合意的再買即可。
那照顧爸爸、媽媽、哥哥、姊姊呢?
我們本來就是一家人,這是我的責任。
不留債務,不讓他肩頭的負擔太過沉重是我唯一能給孩子的承諾也是我努力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