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UncleJ (J叔叔)》之銘言:
: 另外順便也想問一下,夫妻吵架有時難免有情緒。
: 偶而總有氣到不行需要發洩情緒的時候。這時究竟有什麼肢體動作算是「暴力」?
: 當然把另一半當沙包是絕對不行的。
: 但除此之外,想問一下這個板上的大家,可以接受到的程度有哪些?
: 1. 揍枕頭棉被
: 2. 在不損壞物體為原則下摔東西、丟東西
: 3. 摔門
: 4. 在不傷到手的情況下揍牆壁
: 5. 在有可能傷到到手的情況下揍牆壁
: 6. 在有可能損壞物體的情況下摔自己的東西
: 7. 在有可能損壞物體的情況下摔別人的東西
: 我個人大概可以接受到 4~5 之間吧...還是說有人覺得這些全部都不ok?
: 徒手拉斷橡皮筋? 老實講這個太有創意,我不知道該如何歸類....
雖然這篇推文很鬧,不過基於身為家暴社工的立場,
還是想認真回覆一下這篇的詢問。
很多施暴者及施暴狀況不是一朝一夕發生的,
每次關心受暴者暴力如何發生,受暴者很常回應:「對方突然打我。」
再細問如何突然?才發現很多隱為的、界線模糊的暴力行為常態性出現,
而受暴者對這些難以界定是否為暴力的暴力已經習以為常,
當真正出現「首次」肢體暴力行為時,如果仔細探索雙方過往相處模式,
就會知道施暴者的暴力行為已經無孔不入滲進生活的每一處。
依此篇提出的每一項,假設均在對方面前做出這些行為,
請不要再有任何懷疑,這些通通都是暴力!
為什麼?原因很簡單,表達憤怒的方式有很多種,
但選擇在對方面前這樣做,極大的原因是要造成對方的恐懼,
進而壓制對方、取得主導權,也就是所謂的「權控」。
曾經我服務過一些案例,受暴者描述施暴者一開始只是情緒控管不佳,
很常因為一些小事就大吼大叫,或是大聲罵受暴者「白痴」、「智障」,
隨著時間越來越長,施暴者第一次暴力是隨手拿起物品往地上摔,
接著拿掃把柄之類的長棍威脅受暴者,跟蹤監控受暴者是不是在上班,
控制受暴者工作所得及每日花費明細、查看發票…(此時都還沒真正肢體暴力),
然後施暴者會開始拿物品往受暴者身上砸,打受暴者一巴掌、兩巴掌,
掐住或勒住受暴者脖子、拿各種刀具恐嚇要讓受暴者死、要殺全家等等。
或許是因為現在對暴力意識較為抬頭,
越來越多案例到首次肢體暴力就會對外求助了,
甚至只是爭執音量太大,鄰居聽不下去而報警或打113,
但依舊很多受暴者不知道何謂精神暴力,(包含言語嘲諷、貶低、辱罵三字經、
威脅自殺、經常質疑對方外遇而監控交友等等)
也許很多人會想問:受暴者為什麼不離開?
當開始了暴力行為(無論精神或肢體),施暴者很常會後悔自己施暴,
主動向受暴者道歉認錯,受暴者也心軟而一再給予施暴者改過機會,
因此雙方進入甜蜜修復期,直至下次衝突,所以才說「暴力是會循環的」。
即便真的有心想離開暴力環境,也不是那麼簡單,
很多受暴者會考量經濟(如婦女長期家管、沒有專長只能屈就低薪)、
小孩年幼(要維持完整家庭、要有父母、單親會被歧視)等因素而無法離開。
當然以社工的角色跟立場,雖然不應該這樣講,
但我真心認為這些理由只是藉口,我覺得是受暴者沒有準備好面對改變後的挑戰,
因為改變是很痛苦的,比起承受暴力來得更加痛苦,
一個人同時要賺錢、要帶孩子、要租房子,遇到困難或問題要自己解決,
這些現實的考量其實都有解套的方式,然而最讓受暴者難以放手離開暴力環境的,
是內在空洞、沒有依附對象的感受,而這種感受是社工服務中無法量化呈現的。
期待「暴力零容忍」不是一種口號。
最後推薦大家觀看現代婦女基金會2015年拍攝的微電影:「新居落成」,
為避免廣告就不貼網址了,可逕上youtube搜尋,這部微電影之所以推薦給大家,
是因為非常細緻的描寫「精神暴力」,不是只有言語辱罵才屬於精神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