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以我老公想在出去前賣掉現在的房子 用我的名字在附近買一間新的 坪數大一點的
: (還能用青年首購加上讓我安心)
根據原po後來補充:
1.為什麼先生要讓妻子安心?
原po曾經替先生付了兩百萬保險費,因而積蓄一空(高額儲蓄險?)
如果未來決定定居國外,原po店面要收起來,而店面的貸款幾十萬是原po的名字
2.為什麼不直接用賣房的錢歸還保費而是要買新房?
原PO解釋,先生會用賣房子的錢歸還保費後再買新房登記在原po名下
所以原po相信房子賣掉後她會拿回保費和自動擁有一半房產
3.原po表示那棟倒垃圾十分不方便的舊房子其實不一定賣的掉
4.先生控制欲很強家裡什麼財務都是先生在管
其實全部只要看第三點就知道,原po第一篇什麼讓不讓公公賺佣金、婆婆罷佔新房產、丟
掉米克斯、照顧八隻比家人重要的愛貓等等那一大串粽子似的問題都是假的。
只要房子根本沒賣掉,原po就是乖乖的沒存款,店放著背貸款的和先生去美國,而且去美
國可能根本找不到工作,也沒辦法打工500塊貼補家用,到時候這樣強勢的老公.......
其實我覺得先生所謂的賣房後還200萬+買新房子,完全就是在原po感到不安想拿回積蓄時
,畫的大餅拖延還200萬保費而已。
試問,舊房子的錢真的可能夠還200萬+新房嗎?基本上一定要先生本身有積蓄才有有可能
,那為什麼先生不先直接還妻子,就算沒有200萬,50萬總有的吧?
為什麼不先把身上剩的錢先還給老婆安心,而是一定要賣掉舊房子再還呢?
真的只是拖延而已
而且原po說過她先生很想定居國外,視這次機會為永久定居的機會,為啥會在這之前還買
棟房子在台灣?
我覺得原po要安心可以先嘗試要求把高額儲蓄險的要保人先改成自己
就會知道先生有沒有誠意,先生的母親既然如此驚世,個人覺得先生也會很驚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