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請對方部份補助生活開銷很過份嗎?

作者: zxcdewqa (    )   2017-07-11 15:06:54
今天如果性別顛倒,房車都是老公出,也不會有人說老婆應該付全部的家用吧?
怎麼推文都這麼偏女生?(我會不會被噓XD)
我是女生,但我是覺得老婆也有可以更體貼的地方啦~
你們就房車換算成房貸車貸也一起算進去整個家庭開銷裡面,
全部加一加,大家一人付一半嘛,你們兩個收入差不多,這樣很公平的~
老婆不要這樣一句話整個就是我完全沒打算再多拿錢出來的感覺,
天天相處,感覺都會累積的,沒人可以長時間覺得委屈而沒有埋怨,
你們很幸運有這樣無條件支持房車的娘家,可以比很多人少煩惱很多的事了,
好好溝通出兩個人都可以接受的方式吧。
生活品質也不是只有物質,"精神"上的生活品質也很重要的,家和萬事興。
那接下就要講回來我覺得你們的最基本問題就是家庭開銷了,
你們家月收入大概六萬五,光生活費跟小朋友的錢就花掉快五萬,
當然這是因為你們沒有真的負擔房車貸才可以花的這麼豪邁,
但是你們這種收支在比例上任誰看了都會覺得奢侈,
更不用說以太太目前的負擔來說,老公是每個月都在透支.....
你們要是照上一段的把房車貸也一起加進去攤,那很大機率是兩個人都在透支.....
第二個也快要出生了,趕快趁現在檢視一下你們家哪裡可以節流,
你們要是繼續花錢的這麼不羈~
等二寶出生,那時候可能就不是節流就可以解決的問題了XDDD
※ 引述《billyjmj ( )》之銘言:
: 是否同意記者抄文:NO
: 男/32y/年收40w/偶有大筆業外收入(2~4年一次)/存款接近7位數
: 女/32y/年收40w
: 現育有一子,肚內尚有一子
: 結婚三年
: 婚後娘家無償提供房車住用
: 因此由我處理部份裝簧與家電(約50萬)做為回應
: 也負擔生活費用(稅金水電等基本開銷)與養車費用(稅金油資保養)
: 因為雙薪家庭
: 生第一胎當下我是自由業(沒固定收入),前幾個月由我自己帶小孩
: 後排到托嬰中心的名額後就送托嬰,
: 當初商議這筆扣補助後每月實際支出約9000(非大都市)由我支應
: 也因為兩人很享受生活,當下我也覺得能力負擔得起就沒關係
: 每月未含托嬰的支出約3萬上下皆由我負擔。
: 也因為我的觀念是能讓機器做就不讓人做,能力許可內就提高生活品質無妨
: 舉凡後來新增的家電(逆滲透飲水機/空氣清靜機/掃地機器人等等)也都由我處理
: 現因二寶出生在即
: 也因大寶的開銷越來越重
: 經我評估,在我幾乎負擔了全部的開銷後,其實都處於幾近透支的狀態
: 而太太雖也會幫小孩買一些成長過成中的必需品,
: 但一個月應該最多最多也不會超過10000
: 然後就沒有其他的支出了
: 因此我商議請她幫忙,每月補助我5000,用托嬰或生活費的名義都好,
: 卻換回"我家已出房子和車子,剩下的本來就應該由你來負擔"的說法
: 曾經我也想過AA制
: 但一方面覺得都已成夫妻,計較成這樣就乾脆不要結婚了
: 也因為確實住在娘家的房子裡,基本開銷與車子養護我也覺得合理也認同
: 但..小孩是兩個人的,外食等等生活基本以外的開銷是兩人共同享受到的,
: 而現在我負擔真的比較重的情況下,與對方商議卻得到這樣的回應
: 我想請問
: 我的要求真的很超過嗎?
: 其實就是家務事
: 本來也沒想過會在這裡po文
: 但對方就一句"不然你po PTT問大家啊"
: 所以就有了這篇文章
: 謝謝大家..
作者: Agneta (阿妮塔)   2017-07-11 15:09:00
推文沒有很偏女生啊?
作者: basicnet (basicnet)   2017-07-11 15:09:00
公主要改不適一天兩天聽兩句話就改 那真的是中樂透這件事沒撐個3年5黏磨到兩個人臭臉相對 我是不信啦
作者: l98 (尋找屬於我的星星)   2017-07-11 15:15:00
妳不會被噓啦,原原po自己一開始太大男人,沒評估就要一肩扛自己搞出來的啦! 妳婚錢講好家用一起出就不會有這個問題了當然也和他們的消費生活習慣有關!
作者: j31712 (手中的幸福)   2017-07-11 15:30:00
先生家用三萬,太太小孩子必需品一萬,托嬰九千,月收不到七萬,月支五萬。第二胎還沒生,花費很恐怖啊!
作者: zasdee (半瓶水)   2017-07-11 15:34:00
很合理 房車放進來檢視 才知道自己真實消費能力到哪
作者: Lovhamburger (Hamburger)   2017-07-11 15:38:00
推文真的很仁慈,如果性別顛倒絕對被噓到翻掉
作者: kitten631 (未知帶來恐懼)   2017-07-11 15:44:00
文章是苦主男生po的為什麼要噓他XD
作者: cuppy (I see)   2017-07-11 17:33:00
有同感,我第一個想法是,房子又不是男方名字
作者: filiaslayers (司馬雲)   2017-07-11 17:51:00
推這篇,本來就該節流,而不是跟老婆拿錢
作者: DANIELDAN110 (daniel)   2017-07-11 23:19:00
以目前雙重標準的風氣,原原po那篇我覺得已經很欣慰了
作者: rore (戴耳機聽音樂)   2017-07-12 01:06:00
推這篇
作者: krisis (大胖子)   2017-07-12 05:55:00
我噓,不過噓的原因是量力而為。原po生活品質要求超過自己可以負擔的,再來要求另一半及其家人多付出一些才是真正的問題所在
作者: pepsilee (Pepsi)   2017-07-12 10:17:00
如果原文男女互換,不被噓到XX才是怪事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