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婚前] 不合理的要求該如何面對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7-07-19 11:50:42
※ 引述《sheffler (斤欠斤欠)》之銘言:
: 訂結合辦在台北的理由很簡單:
: 1.女方所有親友都住台北,男方則有半數以上(約2/3)的親友住台北
: (我們把宴客名單和居住地全部統計列表,算百分比)
: 2.一邊都只有10桌,合辦的話餐廳的優惠方案和場地都較佳
: 3.我和男友都怕麻煩,想一場就解
1.親友多數在哪裡並不是決定婚宴應該要辦在哪裡的絕對因素.
當然那是一種考量,讓賓客方便. 但通常還是以主人的立場為主.
2,3 不管在北部還是南部都可以合辦,且都可以一場就解決,
所以第2,3點看起來也不是個決定性關鍵的理由.
就算男方家有100桌,女方家只有10桌,
板上先前的風氣是 不想合辦就不要逼人家合辦,
所以人數也不會是充要因素. 何況大家平平都是10桌.
因此在雙方各有主張下,沒有一方願意妥協,那分開辦是對的.
婆婆的問題在於,硬要對方要合辦在台南.
這個主張明顯壓迫到另一方.
就算提到傳統, 但結婚是男方主場,訂婚是女方主場,
講一句傳統上要聽男方的,就要人家訂結合辦在台南,顯然在現在是說不過去的.
如果是分開辦,我覺得在合理範圍裡面,
但要求在台南合辦則是強人所難.
(要求辦在台北也是相同道理)
但以婆婆的角度來說,其前兩點是基於辦在台北,而不是分開辦.
1. 辦在台北像嫁兒子
2. 為什麼都是女方主導
意思是,為什麼辦在台北就可以,台南就不行?
為什麼對她來說只能有辦在台北與分開辦的選項?
為什麼就沒有辦在台南的選項?
女方不願意妥協,難道我就必須要妥協?
可是,妳有沒有想過,妳這篇開頭也表示了妳認為就應該辦在台北.
認為要求辦在台南不合理,不尊重妳?
所以結果就是辦在台北, 台南這邊的人不願意.
辦在台南,台北這邊的人不願意.
提出分開辦,台南這邊不接受.
本來也就沒有一定要接受.
所以結果就是覺得分開辦人少,而流局不辦.
事已至此,重要的是雙方用什麼樣的肚量來看這個結果.
能不能理解 喬不攏流局,只是雙方無法互相配合所導致,
而不是認為另一邊不配合自己就是大錯特錯或要求不合理而心生怨懟.
當然實際狀況會是如何我不知道,
僅以旁觀者的角度來看這件事,我覺得"雙方"都有自己先入為主的立場,
並且認為對方不合理,且自己不被尊重.
這個雙輸的結果,已經遠遠超過喬不攏流局的這件事.
作者: Klaver (這或然率低過零啊)   2017-07-19 12:09:00
婚後都住在男方爸媽的所在地 婚禮場所還要抓這麼硬這擺明男方吃像太難看吧...弄得自己兒子崩潰 真不知道這種媽媽是在耍什
作者: chihchuan (Andy)   2017-07-19 12:11:00
作者: Klaver (這或然率低過零啊)   2017-07-19 12:11:00
所以說這種傳統留著幹麻..趕快淘汰..因小失大什麼時代 結個婚還要被一堆老人搞死
作者: vesia (歐帕)   2017-07-19 12:21:00
明明是前面雙方說好要辦在臺北,沒有「女方主導」明明也有分開辦的選項,婆婆自己愛面子覺得桌少不夠氣派怎麼看都是婆婆問題,都談到可分開辦了自己不要
作者: juju1019 (snow)   2017-07-19 12:25:00
雙方一開始就講好北部在辦...
作者: vesia (歐帕)   2017-07-19 12:25:00
而且婆婆不是出錢的那一個,她出的話我就建議媳婦乖乖吞
作者: sashababie (Sasha)   2017-07-19 12:30:00
主人就是新人啊,他們自己出錢沒要出錢的人算主人?
作者: Eva44 (瑤夏)   2017-07-19 12:32:00
婆婆一開始聽到在台北辦就有微詞只是被摸頭了,八成是事後回想還是不平吧至於說雙方協調應該也只是他們兩個決定後講,那女方都台北人辦在台北家人一定不會有有意見呀我想如果打從一開始就沒有要在乎其他人的想法那就出錢是老大想怎樣就怎樣。雖然是新人出錢,出錢的除了台北女也有台南男,但是卻整個重心都在台北從男方家人來看不爽很正常
作者: sashababie (Sasha)   2017-07-19 12:37:00
也可以分開辦啊,婆婆又嫌人少不好看,都她的毛吧
作者: Agneta (阿妮塔)   2017-07-19 12:39:00
距離太遠的一開始圖省事只辦一場就錯了 好歹先問過再決定
作者: Eva44 (瑤夏)   2017-07-19 12:41:00
而中間轉為分開辦的講法可能沒有安撫到婆婆,有種不是你有顧慮到我而是我去要來的,還想辦的話試著跟婆婆說一開始決定在台北辦的確考慮不周,在這點放軟以退為進,堅持分辦就好了,低頭對方還是不要台北場會辦的情況我想對方還是會要啦
作者: sashababie (Sasha)   2017-07-19 17:29:00
對 但依照你說的客隨主便,主人的毛順就好不是?難道你的主人不是指出錢的人,婆家才是主人?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7-07-19 18:40:00
應該說, 提供給男方媽的選項只有台北辦及分開辦兩種.她當然會去想,那為什麼沒有南部辦的選項?而女方不接受南部辦,僅接受台北或分開.男方媽這邊只接受南部辦. 大概就是這樣吧
作者: sashababie (Sasha)   2017-07-19 18:45:00
對~兩方各持己見就是南或北,折衷是分開,不接受折衷的人是男方媽,所以她毛最多無誤 XD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7-07-19 18:45:00
所以我文內不是說, 婆婆的問題在於硬要對方合辦在南部嗎?這種認知是壓迫到另一邊的, 將認知放在分開辦才是在合理的範圍. 不過,即便合理也不代表就一定要接受阿就覺得如果人少不如不要辦, 不也是一種選項?
作者: Eva44 (瑤夏)   2017-07-19 19:17:00
最原本的文有補充了,真的像擠牙膏XDD看完之後覺得,都對方媽媽的話,難搞快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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