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無奈

作者: Max11 (從來沒有)   2017-08-15 16:43:58
※ 引述《Romaps (藥兒)》之銘言:
: 結婚半年住在老公家
: 當初沒有提出搬出去住原因是我們兩個都沒有賺的很多,加起來六萬左右
: 只知道他家節省,我也蠻省不會亂花錢,應該不會有太大問題
方法很簡單,原po要取得經濟的主導權。
像吃福勝亭這種事,只要有經濟主導權,就能決定要不要吃。也就是
誰當家誰說話。
所以請原po跟先生要求,將給父母的2萬元扣除後,剩下的錢全部上繳給太太。
以後就由太太持家,生活支出要花在哪裡,花多少錢,都由太太決定。
以上。
作者: sikiy (Sikiy)   2017-08-15 17:10:00
推,其實夫妻兩人結餘4萬非常夠,只是原po大概不願拿自己的補?
作者: ytwu (願 天佑全球)   2017-08-15 17:17:00
超推,如果不含原po夫妻早晚餐,也許不用給到2萬只要15K,當作住的錢。等於住先生全包,其餘上繳給太太持小家庭的家,想過什麼生活品質太太自己掌握想吃好一點,就2人都晚些下班,長輩不能餓請他們先自理晚餐。夫妻回家後再一起做夫妻的晚餐,假日一起上菜市場買菜。對了,可以買個冰箱供夫妻用,太太從2人薪水省出冰箱錢就好了。
作者: cclia (天天)   2017-08-15 22:39:00
丈夫也要有基本花銷吧 通勤費零花錢之類的 扣完上繳5000?
作者: julia66 (Julia)   2017-08-15 23:06:00
別鬧了,扣除2萬還要存5千基金,剩5千交通費午餐就月光了
作者: ytwu (願 天佑全球)   2017-08-15 23:28:00
這篇的重點不在扣掉什麼什麼後先生可以上繳多少,而是要過什麼品質的生活太太自己決定,想好一點就自己掏錢出來。不像原來,好像生活開銷只是先生一個人的事,然後太太還要抱怨生活品質差
作者: winnie7721 (Miuandred)   2017-08-24 06:28:00
錢要女人掏,家事要女人作,老人小孩要女人照顧,靠北邊走咧要男人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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