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 婚姻關係延續的問題

作者: flora0920 (浮拉)   2017-08-20 09:41:03
是否同意記者抄文: NO
因朋友權限不足,幫忙代po。
我朋友在3,4年前有舉行過婚禮,並體驗所謂婚姻生活一小段時間
但隨即因為感情及一些因素兩個人就分開了,而過程中他們也沒有到
戶政事務所辦理登記,最近我朋友透過輾轉得知他之前的另一半跟另外一個人
登記了,雖然我朋友已經對這段感情徹底死心,並也短時間不想再碰觸婚姻的議題了
但對這件事他在法律上的腳色和定位還是蠻有疑問的,因為他好不容易平靜下來
也不希望這件事情又必須讓他再陷入之前充滿負面的情緒
我這邊知道的是97年以後台灣是改成登記婚才算,所以他的狀態在法律程序上
應該沒有完成婚姻關係的成立,不過因為這個蠻特殊的
我也不知道自己跟朋友講得對不對,因此也特別跟板上有法律經驗的板友請教一下
先謝謝大家囉~
補充:我朋友是在97年以後才辦婚禮宴客的,主要是對方最近又找上我朋友說
要談清楚...,但重點是對方都已經登記了,這樣還需要見面談什麼呢?
而且我朋友也不想再節外生枝其他事情出來了
謝謝Agneta大補充說明人物關係
作者: sai0613 (賽嗓)   2017-08-20 09:44:00
你自己就講出答案了是還要問什麼?
作者: katherinetao (凝璇)   2017-08-20 09:44:00
不能代po
作者: alex268 (亞歷山大王)   2017-08-20 09:45:00
所謂的疑問是心有不甘吧..沒登記就是同居沒名份不用負法律面的責任
作者: mumuw (木木)   2017-08-20 09:48:00
哪裡特殊了,就是同居過的一對男女, 然後有一天辦了一個家家酒婚禮而已
作者: kikyo (kikyo)   2017-08-20 09:51:00
他如果在法規實行以後請喜酒,沒登記就不算結婚啊
作者: anaheim (Ducks)   2017-08-20 09:57:00
沒登記就一切不算數啊
作者: isacheng (方吉外拍攝影師)   2017-08-20 09:57:00
一點也不特殊
作者: chachayu (tama)   2017-08-20 10:05:00
法律還需法院認證 也不是你說的算 要舉證走程序
作者: Agneta (阿妮塔)   2017-08-20 10:05:00
請問特殊點在哪
作者: candana (小小草)   2017-08-20 10:08:00
家家酒婚禮+1,就沒有法力效力啊,不知道你的問題點在哪
作者: chachayu (tama)   2017-08-20 10:09:00
你朋友另一半的另一半有登記沒對你朋友提出妨礙家庭告訴跟另一半提出重婚罪 那個另一半的另一半很佛
作者: opm (活著堆好積木)   2017-08-20 10:15:00
樓上,登記婚制開始後,沒登記的婚姻在法律上不成力,沒重婚可告若搞個儀式婚在前,登記婚在後,登記婚的另一半也不可能就登記
作者: chachayu (tama)   2017-08-20 10:17:00
原po陳述之朋友另一半的登記另一半可提出告訴原po朋友另一半啊好饒舌哦
作者: opm (活著堆好積木)   2017-08-20 10:17:00
前的事實去控告妨害家庭啥吧...-.-就過個家家
作者: banmi (數學小天兵)   2017-08-20 10:18:00
如果有聘金或著什麼的,提告似乎可以拿回一點??
作者: opm (活著堆好積木)   2017-08-20 10:20:00
法律上的關係,跟婚姻大概扯不上關係...-.-跟之前吵吵的一樣有效的只有登記一項,登記不登記都不管,蜜月婚紗前金後聘很在意,其實婚紗照拍了,蜜月度了,前金後聘,12禮做足,大宴天下,沒登記在法律上並無婚姻關係情感跟人際關係上的困擾,法律不見得能解決
作者: katzlee (I wish)   2017-08-20 10:25:00
那裡特殊了,就沒結婚啊
作者: Agneta (阿妮塔)   2017-08-20 10:26:00
Cha大在說什麼呀 @@
作者: opm (活著堆好積木)   2017-08-20 10:29:00
這猜測建立在事情發生中華民國法律將婚姻改登記制之後,婚禮也在中國民國境內舉行,在外國的婚禮有涉法法令問題,再研究涉外法令歹登記制後,婚禮就剩大家做做樣子,高興就好,跟法律上婚姻無關
作者: dorabmon923 (= =)   2017-08-20 10:35:00
沒有婚姻關係。叫你朋友放下,下一個更好~~
作者: opm (活著堆好積木)   2017-08-20 10:35:00
一直打錯字,抱歉,回去懺悔下好了...-.-
作者: Agneta (阿妮塔)   2017-08-20 10:40:00
沒登記就沒效力 不用跟對方談了
作者: chachayu (tama)   2017-08-20 10:44:00
原po朋友為A A與B舉辦過婚禮 B與C多年前又登記婚姻說這樣
作者: BabyRismy (小米)   2017-08-20 10:47:00
你的時間軸怪怪的 是辦家家酒婚禮在前 與他人登記在後吧
作者: HadesSide (☆Camel Club☆)   2017-08-20 10:53:00
ㄧ點都不特殊,97年之後就算舉辦世紀婚禮召告天下還上新聞,只要沒去戶政事務所登記就通通不算數
作者: Agneta (阿妮塔)   2017-08-20 10:57:00
Cha 大 應該是ab幾年前辦婚禮但沒登記 最近bc登記結婚了這樣
作者: Qlypig (娜莉塔)   2017-08-20 11:05:00
既然對方找上來了,就開口要她付一半婚禮費用啊!這樣就會自討沒趣的消失了
作者: sai0613 (賽嗓)   2017-08-20 11:16:00
胡自強的女兒結婚時全國都知道,連香港都有新聞。但隔年分手時才說其實一直沒登記,所以她等於沒結過婚,更不用說離婚了
作者: berrychiu (Berry)   2017-08-20 11:52:00
完全無視法規與版規XD
作者: Eous (Eous )   2017-08-20 11:58:00
在登記制度下都沒登記了,是哪裡特殊了?說穿了不就是看不開嗎?
作者: wendada (穩噠噠)   2017-08-20 12:16:00
就無效的婚姻關係啊 還有啥好說??
作者: alchemic (煉金士)   2017-08-20 12:20:00
不用談,不用見面,兩個人一點關係都沒有
作者: yukina23 (想要好天氣...)   2017-08-20 12:33:00
特殊在哪?
作者: meowyih (meowyih)   2017-08-20 12:37:00
真的一點都不特殊 :p
作者: unknowid (...)   2017-08-20 13:10:00
哪裡特殊了?井底之蛙嗎?
作者: candana (小小草)   2017-08-20 13:13:00
就跟對方講清楚,兩人已經沒任何關係不需要談
作者: imorange04 (Orange04)   2017-08-20 13:59:00
不能代po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7-08-20 14:03:00
你朋友的婚宴沒有法律效力,這個"前妻"現在跟別人登記完全不會影響到他,也沒什麼好談的,除非是當初婚宴的花費有爭議,但說到底這兩人在法律上從未被承認有過夫妻關係就是了
作者: husky2 (傳說中的哈士奇)   2017-08-20 15:22:00
整篇看下來最特殊的就是請人代po
作者: taohua (taohua)   2017-08-20 15:23:00
我覺得有關係 婚姻無效 那聘金 金飾等東西要返還
作者: happyness7 (.︿.)   2017-08-20 16:32:00
這有什麼好問的
作者: polestar0402 (Ling)   2017-08-20 17:45:00
只有我覺得很無聊嗎?所以為什麼當初不去辦離婚就一直放到現在出問題?
作者: Agneta (阿妮塔)   2017-08-20 17:55:00
根本沒結婚 幹嘛要辦離婚 很多人還是不明白 沒登記等於沒結婚欸
作者: showmeihuang (廚房裡的野孩子)   2017-08-20 17:58:00
沒結婚啊~沒辦登記
作者: lins5940 (欣欣)   2017-08-20 18:11:00
不能代po與自身婚姻無關
作者: opm (活著堆好積木)   2017-08-20 19:18:00
原來並沒有婚姻存在的話,沒結婚自然沒辦法登記離婚,他們弄的家家酒有沒有其他問題,跟婚姻無涉,像債篇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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