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掉變成現金資產 這樣隱密性高 才不會有爛人打歪主意
我覺得不用拘泥姓氏問題,主要是原po老公態度問題。
其中一方先走,在世上的配偶先拿一半,剩下的子女均分
好奇:這種民法上繼承 是不是只有兒女 連老公都沒有?
to 2樓,假設她比先生早走的情況下,是先生跟子女均分。如果先生比她早走就是子女均分。
超無聊,什麼叫跟老公姓就是別人家的人,講的一副老公是仇人一樣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7-09-08 16:41:00唉... 這極有可能是開口提要求人的想法說農地 需要人照料。現在鄉間老人家做不動也多租人代管
配偶是當然繼承人,晚死繼承早死配偶那就跟媽媽姓啊,你最大方?原po只是在解釋婆家思維而已吧
作者:
saly2 (寶貝們同居中)
2017-09-08 19:30:00賣掉+1,婆家的嘴臉很糟糕
作者:
CHUANx2 (櫻花瓣上的太陽雨)
2017-09-08 20:55:00原PO只是在解釋婆家思維+1
現在是在罵我嗎? 我分析原原po婆家想法有問題嗎?
作者:
stja (風)
2017-09-09 02:40:00蠻清楚的
作者: Firenzea (firenzea) 2017-09-09 13:10:00
原來的文沒有講的很清楚...說婆家的人想借她娘家的地我個人是猜想啦 那她婆家跟娘家應該離得不遠吧?如果是同鄉同村喔...那婆家知道娘家的地真的不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