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看法:
一、當初買這間房妳也同意,
可能因為你們都沒有經驗,
所以不知道要注意這些重點,
造成了現在進退維谷的情形,
但是妳也有責任。
二、即便當初依妳的意思買房,
還是有可能遇到這種情形,
妳老公的偏好沒什麼好怪罪的。
三、噪音問題確實難解,
上網孤狗可以看到一些分享,
但老實說沒什麼幫助。
不外乎社維法(找警察)->要在夜間;
噪音法(找環保單位)->要持續一段時間;
民法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找法院)->要舉證...
過程真的是千辛萬苦,賣房絕對是最好的選擇!
四、正面衝突或使用暴力之前,
要考慮能不能承擔後果,
還有能不能解決問題。
小弟曾經找過樓上住戶兩次,
重物落地的聲音是有些許改善,
但拖拉家具的聲音還是滿頻繁的,
可能他們家經常打掃吧。
不過老婆偶爾還是有些不滿...
這也讓我感覺滿不爽的,
大概就是妳老公說的瞧不起的感覺吧。
只是想到之前行車糾紛我衝出去嗆聲時,
她死命拉著我的模樣,覺得有點雙重標準,
也有點好笑,自己想一想消化一下就算了。
五、妳的鄰居向來都是這樣活的,
不用對警察抱持太大的希望,
因為覺得吵、覺得髒亂,
是妳沒有融入這個環境,
妳一個後來者,對原住戶說三道四,
就是白目,除非妳真的死傷或是被侵犯,
不然警察應該是不會強勢介入這種紛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