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hichiri ()》之銘言:
: 原文恕刪。
: 今天老婆轉了系列文中m大的回文給我,說我應該有不同的看法。
: 下班後把文章爬完,決定獻上婚姻板首PO。
您在我文章底下的推文,跟這篇文章論點相仿
我想m應該是指我
於情於理,就算被水桶,我都該回文
: 我出生在一個賭博世家,小學就已經跟大人一起坐在麻將桌上。
: 小時候家裡客廳的麻將桌從來沒收過,長輩親戚每天生活就是早上股票,收盤後麻將。
: 我國高中階段就進入股票市場,不久後台股崩盤,二舅舅夫妻欠下巨額債務跑路。
: 所有親戚都受到牽連,但即便大家錢湊了地賣了,也還不了債務的一半。
: 討債公司天天上門,大舅避往美國,外婆和二舅三個孩子遂由我爸媽撫養。
: 經此應知股市之害,但我卻一路鑽研股市至今,工作多年,積蓄大半是股市而來。
: 老婆婚前早知道我沉迷股市投資,婚後老婆收入也都讓我投入股市代操。
: 由於報酬率都是正數,老婆大人也相當滿意。
: 股票是不是賭博,我認為只要不是一買就抱三五年以上,就是賭博。
: 賭博好不好?我認為這個問題問的不對,我覺得正確的問法是你老公適不適合賭博?
: 什麼是賭博?賭博就是負擔某一風險下,在一定的機率試圖贏得一定的報酬。
: 所以在我的心目中,生活何處非賭博,選擇就是賭博。
: 也許各位並不認同,但我認為人生中最大的賭博就是結婚。
: 換工作,選房子,也都是賭博。
: 而這些人生重大決定的機會成本、風險以及機率,都遠遠比賭場裡的任一遊戲更像賭。
: 原因是賭場裡的機率和賠率都是明明白白攤開給你看的,骰子再怎樣不會擲出七點。
: 但在人生中,也許你錯過一班車,就遇到你的另一半,這機率是難以計算的。
: 所以概括來看,股票、德州撲克、運動彩券的確有差異,但也無不同。
: 你可以研究財報或技術線、鍛鍊撲克技巧、研究各隊運動員近況及戰術,
: 都有辦法幫助你提高勝率,如果你成為箇中翹楚,當然可以之為職業。
: 這沒有什麼好丟臉的,因為你賺的錢都有繳稅。
: 這些錢都比超級富豪用境外公司逃資本利得稅或投顧老師報明牌圖利自己來的高尚。
: 唯一的問題是,這些收入起起落落,不如領薪水穩定,而你的另一半願意接受。
: 回到適不適合賭博的問題,我認為,並不是每個人都適合。
: 一個能長時間獲利的賭徒,絕對不是只靠運氣的。
: 傑西李佛摩有一句名言:
: 有四種人不能投資,愚蠢的人、懶得動腦的人、情緒管理不佳的人、妄想一夜致富的人。
: 如果你的另一半是其中一種人卻又執著於賭林,最好勸他離開。
: 如果他屢勸不聽,一犯再犯。
: 也不要過於苛責他,而是要尋求專業人士的協助。
: 有時候並不是他的意志不夠堅定,而是他的基因如此。
: 研究顯示煙癮酒癮都與基因有關,一個人戒不了是因為賀爾蒙,不是他不夠愛你。
: 心理上給他一些包容,行動上則求助專業。
: 小小看法及建議,祝順心。
我發現我的行文似乎有些問題,因為即使我解釋過了,推文還會出現相同的疑問
呈現鬼打牆的狀態
為了讓我的論述更能入眼
我會抓你的文章要點,如果我對你的說法有任何誤解,請務必指點一二
你的文章:
1.賭博就是負擔某一風險下,在一定的機率試圖贏得一定的報酬。
所以無論婚姻、生子,只要不是百分之百把握,就是在賭
2.股票、德州撲克、運動彩券的確有差異,但也無不同
因為都可以藉由研究,降低風險
甚至比人生際遇 風險更低
3.這三者都有繳稅,所以不是不義之財
而我的看法是
1.你將賭博的定義拉到非常寬
可是我在文章所討論的賭博並非你的形而上意識,而是形而下的具體行為
兩者是要怎麼一概論之?
另外你認為玩股票就是賭博
而我也說了,對我來說,玩股票甚至以此為生的人不一定是賭徒,要看他的操作方法
如果有作功課、研究再買,非炒短線,這樣是投資不是賭博吧
(當中又牽扯到何謂炒短線,你認為「股票沒有抱個三五年才賣」就是賭博,
抱歉,我不能同意這樣的說法)
2.你認為股票、德州撲克、運動彩券都可以藉著研究降低風險
所以三者沒有差別
抱歉,對我來說是有差別的
請讓我離題一下,我想藉著例子或許更能清楚表達我的想法
其實我也思考過
假設我的孩子喜歡德州撲克,我會怎麼作?
結論是我接受他當業餘玩家,作為娛樂,也可以參加比賽贏得獎金
但我不能接受他以賭金維生
因為作為消遣,那只是娛樂(並且要跟朋友玩不賭錢的那種小娛樂,)
是可以解除壓力,並沒有太大問題
但是當你有家庭重擔,必須靠這賺錢的時候,你會放下許多原則,會妥協
「不為五斗米折腰」,就是因為極少人做到,才會被人拿出來傳誦
尤其當你有孩子的時候
工作如此,那賭桌上呢?
你一開始想 要怎麼釣中肥羊,只要錢夠了就收手
但日子一久,慢慢的就會想如何讓他繼續掏錢
到最後就會想盡辦法搾乾他每一分錢
(這就是我說的 這職業危險的地方是逐漸改變)
比賽只是單純的比較輸贏
但是 當你要討生活,就不是單純輸贏,而是想辦法將對方吃乾抹淨
那麼那雙手還會是乾淨的嗎?
(所以我在文章中說我對德州撲克沒意見,他跟職業玩家玩也沒差
但是去賭場宰肥羊當作生活費,賴以維生,就頗不以為然)
股票沒有這種問題啊,運彩也沒有
所以對我來說,這三者有絕對性的不同
3.你認為因為有繳稅,所以不是不義之財
我真的是滿頭問號
那內線交易也有繳稅,政府幹嘛說他違法啊
我只能說你的判斷標準(有無繳稅),跟我不一樣
我在推文補充也說了:
我的判斷標準是 是否會讓對方傾家蕩產
你當然可以不用同意,因為那是我個人價值觀,而我想教給我的孩子
即使在這亂世之中,他也能有所為,有所不為
這是我少數能夠給他,留在他心裡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