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排版請見諒*
大家好,我是這篇文章的作者,
首先先向大家道歉,雖然我常上PTT,
但是在頭期款事件解決後,
就沒有再拉回去看之後的推文了。
剛剛回頭看才發現大家有好多想法,
所以這麼遲才回文。
真的很謝謝大家的建議,
也向大家更新現在的情況。
關於我的身分的疑問,首先我的確不是台灣人,
而是在新加坡工作的馬來西亞人。
我曾經以僑生的身分來台灣念大學,
所以在那時接觸了PTT,也愛上了PTT。
雖然畢業多年,
但上PTT已成為我生活中的一部分了。
選字方面,我已將繁體中文設定成自動輸入法,
但有些字仍不知為什麼會輸入成簡體字...
所以若造成閱讀上的不舒服很見諒...
我會再注意的。
關於房子的問題,當初的現金方面都是男方出錢,我只是跟他一起負擔之後的貸款。
之前遇到這個問題時,
我也跟他談過是否要放棄購買,
因為婆媳就是相見好同住難啊...
我也引用了大家說的建議來跟他表達我的想法,
他也同意去會去交涉。
目前跟未來婆婆借的頭期款已還清,
也沒人再提到想把老家租出去的想法。
不過房子還沒建好,大家又在忙婚禮的事,
因此很難說...
但是婆婆提到我老公搬出去後,
她要睡我老公現在的房間,
所以我姑且樂觀的相信她沒有要搬去我們家吧
(汗)
至於大家說我以後跟婆家相處會辛苦這一點,
我也贊成...唉...
目前婚禮上就有很多無奈的事情了(內牛滿面)。
謝謝大家的建議和批評,
可能以後很辛苦的時候還是會忍不住發文,
希望到時大家能原諒我(淚目)
在這裡先跟大家說抱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