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好阿,婚姻雙方都是彼此最愛的機會並不高,
大部分是A愛著一個C,結果C看不上A,A只好跟B結婚。
當然B可能也是最愛D,但D又不可能愛B,
B只好跟A一起。湊合著用。
不過大姊您要考慮一個問題,就算識相親結婚的也有因為相處
而慢慢越來越愛,曾經,你老公最愛不是你,
那太棒了,你有一個很棒的挑戰,就是當一個超棒的老婆,
讓老公越來越愛你,越來越愛你,甚至不能沒有你。
話說我老婆看韓劇時,就會轉頭看看我,帶著有點嫌惡的表情,
我知道她的意思啦,怎麼李敏浩這麼帥,我差人家這麼多,
靠北邊啦,那妳有本事去跟李敏浩結婚嘛!我成全你們。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