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家算是完成原po先生心願後,自認還算圓滿的一條結局,想給原po參考:
首先我是長女,在妹妹出生後,媽媽就一直想要拼個兒子,逼爸爸懷第三胎。
反而是爸爸持反意見,認為生兩個女兒好好教育養大就好。
(房子是自己祖先蓋的,無房貸或租金壓力,但爸爸月薪只有3萬初,偶爾打零工,而且
工作不穩定,有陣子還失業,媽媽一直以來都是全職家庭主婦。)
幸運地,媽媽在35歲幾近高齡時,如願順利(自然)懷了我弟…。
後來的生活,可想而知,吵吵鬧鬧不斷…,我跟妹妹的資源因為多了一個弟弟被瓜分,媽
媽也「特別偏心」,每次幾乎都以我是長女為理由把所有好吃,好玩等都無條件讓給弟弟
。
例如說,我跟妹妹二人合力幫媽媽繳每年的保險,但媽媽卻把壽險的受益人掛在弟弟那,
有次被我發現問她時,媽媽卻說:「妳們兩個以後嫁人了都有老公依靠啊,弟弟什麼都沒
有耶!我也沒有什麼東西可以留給他。」
當然啦,爸爸「理所當然」就沒那麼疼弟弟,比較疼我們兩個女兒,尤其疼我這個長女,
知道我愛吃蛋糕,每次看到有好吃的蛋糕第一個就買給我,嘿嘿,平衡一下。
而長大後因為我們兄弟姊妹感情很好,比跟父母還要好,所以我們也說好將來若是父母有
天不在了,就一起把房子賣掉後平分(無論留誰的名下。)其他財產也是如此。
目前我跟妹妹都已出社會,弟弟是大三升大四的大學生,我們都算乖也較懂事(可能是家
裡早期過得清寒),我偷偷開玩笑跟我弟說以後等他畢業了,要給媽媽每個月最少5000元
。(我跟妹妹各給3000元,當作心意跟補貼菜錢。)
他也信誓旦旦說好啊!媽媽聽了也很開心。而且三個兄弟姐妹雖然小時候一碗麵要分1/3
(我幾乎是0,然後弟妹是各吃1/2。)
但是一想到未來的人生,若是爸媽變老了,或是有什麼不便需要照顧時,我們有三個人可
以輪流,也比較沒壓力。
不但完成媽媽的心願,也順道把此種“扭曲“的心願在我們下一代中和平地結束掉。
ps.有次我偷問媽媽如果第三胎不是弟弟,一樣是女生的話,她會怎樣呢?她說她會哭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