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法很簡單,有錢,就能解決要不要結婚的問題。
結婚制度,是人類持續生存的一種方法。
首先,人都是要離開父母的。離開父母後,就是自己一個人生活。
而兩個人一起生活,比一個人一起生活好。
既然離開父母無可避免,而群居的生活品質又比獨居好。所得到的解答之一,
就是婚姻制度了。
當然也可以用找朋友、兄弟姊妹、晚輩一起同居的方法,這觀念其實接近
所謂的「多元成家」。
但是目前的法律,只保障一男一女的婚姻制度,對於其他群居同居制度,是沒有
法律保護的。所以變成,不想獨居的人,選擇婚姻制度是最好的。同居無法給予
比婚姻制度更好的社會保護。當然先進國家,對於一男一女的同居,有給予法律上
的保護,這是進步。但是台灣目前還沒有這麼進步。
但只要有錢,可以找到不用結婚又願意一起住的人。只要有錢,就可以用金錢彌補
法律沒有的保障。
既然婚姻制度是維持人類生活品質的方法,而金錢又能直接給人生活品質。
那麼用簡單的數學想法,金錢,可以取代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