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東西是有些人的樂趣,人生在世追求的不就是樂趣即Tanoshi,如果這種
樂趣被剝奪了,那麼過日子味如嚼蠟,豈不是很難過。
我太太買了20幾把梳子,12個紫砂壺,好幾件買完就後悔的古著衣,
一個買了她只用過一次的烤箱,超過50個以上的杯子,德國的不銹鋼鍋5個,
同一本書不同翻譯版本全部買,只為了蒐集。
買東西有樂趣,為了樂趣而消費,就跟為了樂趣而健身一樣。興趣使然,
身為另一半,對於配偶的樂趣和興趣,應該要給予包容。
我給原po的意見是,與其在乎太太買東西的興趣。不如把注意力移到自己
的興趣上,把時間和精力,專心在自己喜歡的事物上面。
如果沒有什麼興趣,那麼我推薦把「投資理財」當成一種興趣,從理財賺錢
獲得人生的樂趣。
而且太太的興趣是花錢買東西,先生的興趣是投資理財賺錢的話,那就能彼此互補,
維持婚姻的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