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 這種情況…還有得救嗎?

作者: sdtt (大拙)   2017-11-21 08:57:21
背景
男方→媽寶,媽媽說啥就是啥,沒肩膀的男人,工作是志願役,阿兵哥
女方→我的親戚,原本的工作也是阿兵哥志願役,不過因為家庭問題,被退伍了…
男方與女方基本上還是相愛的,不過男方的媽媽不喜歡女方,所以叫男方跟女方離婚
生了2個女兒。
現況就是已離婚,且簽了一個離婚合約,大略如下
1、女方每月要付男方10000元的錢,合約上是寫說要養小孩的。
2、男方有一支手機,要女方付錢(黑人問號)
其實那個合約寫了六、七條,只是這兩條讓我印象深刻……
重點是那合約女方已經簽名了 簽名了 簽名了……
問女方為什麼要簽這不合理的合約…女方也是說想看小孩,怕不簽不給看…
我個人給他的意見是,不要理會那合約,讓男方去告,讓法院認證那合約有多不合理
畢竟女方現在也沒工作,錢也付不太出來
如果男方家人不給看小孩,就報警,請警察出面,印象中媽媽看小孩這事應該是有法律保障(?!)的?
作者: Camjar (Camjar)   2017-11-21 09:03:00
探視權是一定有的。不給探視可以告
作者: iliyu (煎肉盤石)   2017-11-21 09:05:00
你怎麼確定男方女方互相相愛?
作者: Agneta (阿妮塔)   2017-11-21 09:05:00
不是你的婚姻
作者: lordwill (熊的爆發力!!)   2017-11-21 09:06:00
每月一萬塊拿去給律師諮詢還不用花那麼多錢,當兵當傻了自願役的智商當過兵的都知道
作者: AEROBICSK (運動吧)   2017-11-21 09:07:00
你都不清楚了,那你寫的內容有判斷價值嗎?
作者: lovebxcx (魔法少女)   2017-11-21 09:10:00
合約無效啊…
作者: sdtt (大拙)   2017-11-21 09:10:00
男方女方愛不愛,這女方就有說了,你可以不信我親戚,不過我是信的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7-11-21 09:12:00
男方有工作, 女方被退伍. 要說男方是媽寶沒肩膀那一個沒工作的是什麼?養兩個女兒, 一個月給一萬, 算便宜了
作者: sdtt (大拙)   2017-11-21 09:14:00
s大您好,男、女方原本都在同一個單位服志願役,現況就是男、女方離婚,結果女方因「家庭因素」,被退伍了,這樣你瞭解了嗎?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7-11-21 09:15:00
一言以蔽之, 那你怎不說男方因家庭因素 離婚?
作者: sdtt (大拙)   2017-11-21 09:16:00
所以S大,您是要表達什麼?
作者: density (Cleo Zeng)   2017-11-21 09:17:00
不管女方有沒有工作、小孩歸誰,都有撫養小孩的義務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7-11-21 09:19:00
我想說的是, 因為女方是你親戚所以你帶入很主觀的意見. 可是事實是有兩個女兒要養, 但女方可能連拿1萬出來都有問題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7-11-21 09:20:00
簽名就無解啦,而且扶養費一個月一萬滿合理的
作者: sdtt (大拙)   2017-11-21 09:20:00
嗯 瞭解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17-11-21 09:21:00
這個好像已經脫離婚姻版的問題
作者: djviva (時鼠無奈)   2017-11-21 09:23:00
你當事人??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17-11-21 09:24:00
不過正好可以印證 婚姻的問題常常不是ㄧ離天下無難事尤其是有孩子的 永遠千絲萬縷互相糾纏 除非你可以決心與親生小孩行同陌路
作者: my7752 (大狗狗)   2017-11-21 09:29:00
退伍也未必不好,既然暗示了因家庭因素被退,就算不退其他地方也會被欺壓吧
作者: sdtt (大拙)   2017-11-21 09:29:00
謝謝大家回答,我想想也覺得小孩輔養費必需付,我一開始也只是覺得我親戚那麼弱勢了,被強迫離婚還要接受這不合理條約,搞不好法院認證後,要付的錢還會變更多…
作者: ann7773631 (季世桿)   2017-11-21 09:39:00
那也是她自己選的先去找工作吧
作者: lrivaldo (我真的很想你)   2017-11-21 09:52:00
女方要小心孩子在男方手中多半也是前婆婆照顧,婆婆討厭這個媽媽,會在孩子面前嚼什麼舌根呢
作者: CappuCat (無休閒生活)   2017-11-21 10:03:00
代PO? 板規看了嗎
作者: icolee (icolee)   2017-11-21 10:38:00
妳是對的,不符合善良風俗的合約是不可能成立的。越不能保證的事才需要簽合約保證。冷靜丶順其自然,不可能看不到孩子的,別傻了。不可能要付更多錢,哪有可能,都判基本所需前面幾個的回答可以不用信好嗎 你去google都比這裡的回答正確得多
作者: lluunnaa (冷血動物)   2017-11-21 11:02:00
相愛???
作者: juju1019 (snow)   2017-11-21 11:08:00
相愛就不會輕易離婚了,女方被退伍,還有手機費要女方出錢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7-11-21 11:10:00
要求助什麼???
作者: juju1019 (snow)   2017-11-21 11:11:00
法律是有探視權,但去探視就刁難、故意讓你見不到的也不少隔壁板比較適合這已離婚的
作者: ericeuro (小羅)   2017-11-21 11:17:00
離婚本來就需要對小孩的教養費負責啊。兩個小孩一個月一萬算不多吧……還是你認為離婚後女方不用對小孩負責
作者: boggylin   2017-11-21 11:21:00
板規
作者: kele1206 (胖)   2017-11-21 11:28:00
被強迫離婚是有刀壓在脖子上逼妳簽字嗎@@
作者: minisaga (丫華華)   2017-11-21 11:38:00
基本上他們自己亂簽的合約,沒法律效益!!快找律師~
作者: keepingtime (最美好的時光)   2017-11-21 11:39:00
兩個幼稚的人創造小孩的人生災難!
作者: AppleAlice   2017-11-21 12:16:00
一個月一萬塊養小孩有哪裡不合理嗎?? 就算非共同生活者也是有扶養義務阿,依主計處資料每人月支出的1/2,一萬塊沒甚麼問題喔眼殘沒看到有兩個小孩,那一萬塊根本便宜
作者: losterin (煩躁)   2017-11-21 12:29:00
你非當事人,合約內容你也不完全清楚,憑甚麼評斷人家是媽寶?女方簽不簽干你啥事?
作者: leavefly (leavefly)   2017-11-21 12:32:00
寫得不清不楚的是要求助什麼
作者: ifyouloveme (Amber)   2017-11-21 12:32:00
整篇看完,比較好奇為什麼會「因家庭因素被退伍」?要照顧小孩所以申請退伍?
作者: winniehsieh (潛水~潛水~~)   2017-11-21 12:36:00
別人的婚姻 有什麼問題也不會全盤說給外人聽的
作者: ArtemisDiana (黛)   2017-11-21 12:43:00
哎呀,好像哪裡看過的感覺
作者: ScottP820 (Gin)   2017-11-21 13:07:00
兩個都媽寶吧…人家說什麼就什麼,笨死了
作者: galagegege (嘎拉給給給)   2017-11-21 13:14:00
只有我滿頭黑人問號嗎?在講什麼?
作者: wang0920 (熊大爺)   2017-11-21 13:17:00
去離婚版問比較清楚
作者: liao5469 (一天又一天)   2017-11-21 13:21:00
男的根本不愛女的啊......
作者: kayliu (fox)   2017-11-21 13:34:00
她可以不簽不離婚,現在把事情搞成這樣,被退伍了又沒錢,快去工作賺錢,好好生活,先把經濟穩定了,再考慮其他的事。
作者: misssquid (花枝小姐)   2017-11-21 13:45:00
1.違反版規 2.離開媽寶男是對的3.女方對小孩也有責任,扶養費1萬合理4.手機費不用繳
作者: businesschou (周森毅加油ˋ(°▽ °)ˊ)   2017-11-21 13:52:00
男女還是相愛的這點我覺得黑人問號?相愛的話男生會讓自己的老婆被逼成這樣?
作者: miss0409 (yang。)   2017-11-21 14:01:00
他可以不給啊......法院判我爸每月給扶養費他直接脫產連強制執行都無效 重點是女方怎麼傻到簽下去......
作者: wnwe (騎母豬撞公豬)   2017-11-21 18:10:00
別人婚姻關你何事?版規你自身婚點在那?
作者: longloveyu (yu)   2017-11-22 08:15:00
除了手機費不合理外,付小孩一萬還好吧,難道女人就可以不用養小孩嗎
作者: Ruth (Ruth)   2017-11-22 21:55:00
關你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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