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dtt (大拙)
2017-11-21 08:57:21背景
男方→媽寶,媽媽說啥就是啥,沒肩膀的男人,工作是志願役,阿兵哥
女方→我的親戚,原本的工作也是阿兵哥志願役,不過因為家庭問題,被退伍了…
男方與女方基本上還是相愛的,不過男方的媽媽不喜歡女方,所以叫男方跟女方離婚
生了2個女兒。
現況就是已離婚,且簽了一個離婚合約,大略如下
1、女方每月要付男方10000元的錢,合約上是寫說要養小孩的。
2、男方有一支手機,要女方付錢(黑人問號)
其實那個合約寫了六、七條,只是這兩條讓我印象深刻……
重點是那合約女方已經簽名了 簽名了 簽名了……
問女方為什麼要簽這不合理的合約…女方也是說想看小孩,怕不簽不給看…
我個人給他的意見是,不要理會那合約,讓男方去告,讓法院認證那合約有多不合理
畢竟女方現在也沒工作,錢也付不太出來
如果男方家人不給看小孩,就報警,請警察出面,印象中媽媽看小孩這事應該是有法律保障(?!)的?
作者:
Camjar (Camjar)
2017-11-21 09:03:00探視權是一定有的。不給探視可以告
作者:
iliyu (煎肉盤石)
2017-11-21 09:05:00你怎麼確定男方女方互相相愛?
作者:
Agneta (阿妮塔)
2017-11-21 09:05:00不是你的婚姻
作者:
lordwill (熊的爆發力!!)
2017-11-21 09:06:00每月一萬塊拿去給律師諮詢還不用花那麼多錢,當兵當傻了自願役的智商當過兵的都知道
作者: AEROBICSK (運動吧) 2017-11-21 09:07:00
你都不清楚了,那你寫的內容有判斷價值嗎?
作者: lovebxcx (魔法少女) 2017-11-21 09:10:00
合約無效啊…
作者:
sdtt (大拙)
2017-11-21 09:10:00男方女方愛不愛,這女方就有說了,你可以不信我親戚,不過我是信的
男方有工作, 女方被退伍. 要說男方是媽寶沒肩膀那一個沒工作的是什麼?養兩個女兒, 一個月給一萬, 算便宜了
作者:
sdtt (大拙)
2017-11-21 09:14:00s大您好,男、女方原本都在同一個單位服志願役,現況就是男、女方離婚,結果女方因「家庭因素」,被退伍了,這樣你瞭解了嗎?
作者:
sdtt (大拙)
2017-11-21 09:16:00所以S大,您是要表達什麼?
作者:
density (Cleo Zeng)
2017-11-21 09:17:00不管女方有沒有工作、小孩歸誰,都有撫養小孩的義務
我想說的是, 因為女方是你親戚所以你帶入很主觀的意見. 可是事實是有兩個女兒要養, 但女方可能連拿1萬出來都有問題
作者:
snowtoya (該å«é›ªé˜¿å§¨äº†)
2017-11-21 09:20:00簽名就無解啦,而且扶養費一個月一萬滿合理的
作者:
sdtt (大拙)
2017-11-21 09:20:00嗯 瞭解
作者:
djviva (時鼠無奈)
2017-11-21 09:23:00你當事人??
不過正好可以印證 婚姻的問題常常不是ㄧ離天下無難事尤其是有孩子的 永遠千絲萬縷互相糾纏 除非你可以決心與親生小孩行同陌路
作者:
my7752 (大狗狗)
2017-11-21 09:29:00退伍也未必不好,既然暗示了因家庭因素被退,就算不退其他地方也會被欺壓吧
作者:
sdtt (大拙)
2017-11-21 09:29:00謝謝大家回答,我想想也覺得小孩輔養費必需付,我一開始也只是覺得我親戚那麼弱勢了,被強迫離婚還要接受這不合理條約,搞不好法院認證後,要付的錢還會變更多…
作者: lrivaldo (我真的很想你) 2017-11-21 09:52:00
女方要小心孩子在男方手中多半也是前婆婆照顧,婆婆討厭這個媽媽,會在孩子面前嚼什麼舌根呢
作者:
CappuCat (無休閒生活)
2017-11-21 10:03:00代PO? 板規看了嗎
作者:
icolee (icolee)
2017-11-21 10:38:00妳是對的,不符合善良風俗的合約是不可能成立的。越不能保證的事才需要簽合約保證。冷靜丶順其自然,不可能看不到孩子的,別傻了。不可能要付更多錢,哪有可能,都判基本所需前面幾個的回答可以不用信好嗎 你去google都比這裡的回答正確得多
相愛就不會輕易離婚了,女方被退伍,還有手機費要女方出錢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7-11-21 11:10:00要求助什麼???
法律是有探視權,但去探視就刁難、故意讓你見不到的也不少隔壁板比較適合這已離婚的
離婚本來就需要對小孩的教養費負責啊。兩個小孩一個月一萬算不多吧……還是你認為離婚後女方不用對小孩負責
作者: boggylin 2017-11-21 11:21:00
板規
基本上他們自己亂簽的合約,沒法律效益!!快找律師~
一個月一萬塊養小孩有哪裡不合理嗎?? 就算非共同生活者也是有扶養義務阿,依主計處資料每人月支出的1/2,一萬塊沒甚麼問題喔眼殘沒看到有兩個小孩,那一萬塊根本便宜
你非當事人,合約內容你也不完全清楚,憑甚麼評斷人家是媽寶?女方簽不簽干你啥事?
作者: leavefly (leavefly) 2017-11-21 12:32:00
寫得不清不楚的是要求助什麼
整篇看完,比較好奇為什麼會「因家庭因素被退伍」?要照顧小孩所以申請退伍?
作者: winniehsieh (潛水~潛水~~) 2017-11-21 12:36:00
別人的婚姻 有什麼問題也不會全盤說給外人聽的
作者: galagegege (嘎拉給給給) 2017-11-21 13:14:00
只有我滿頭黑人問號嗎?在講什麼?
作者:
liao5469 (一天又一天)
2017-11-21 13:21:00男的根本不愛女的啊......
作者:
kayliu (fox)
2017-11-21 13:34:00她可以不簽不離婚,現在把事情搞成這樣,被退伍了又沒錢,快去工作賺錢,好好生活,先把經濟穩定了,再考慮其他的事。
1.違反版規 2.離開媽寶男是對的3.女方對小孩也有責任,扶養費1萬合理4.手機費不用繳
男女還是相愛的這點我覺得黑人問號?相愛的話男生會讓自己的老婆被逼成這樣?
作者:
miss0409 (yang。)
2017-11-21 14:01:00他可以不給啊......法院判我爸每月給扶養費他直接脫產連強制執行都無效 重點是女方怎麼傻到簽下去......
作者:
wnwe (騎母豬撞公豬)
2017-11-21 18:10:00別人婚姻關你何事?版規你自身婚點在那?
除了手機費不合理外,付小孩一萬還好吧,難道女人就可以不用養小孩嗎
作者:
Ruth (Ruth)
2017-11-22 21:55:00關你啥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