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覺得一碼歸一碼啦
照你推文講的,你們夫妻的錢分開管理
他只要確保有需要共同支出的時候能拿出自己那份就夠了
所以講難聽點,他給父母多少錢干你屁事
在那邊算什麼小姑給多少,他過去又給多少
暗示似乎好像不用給那麼多,一點意義也沒有
當然照你講的,他每個月現在就剩六千顯然不可能自己出那一萬
可是還是那句話,干你屁事
他給的出來給不出來都是他們母子的事情,你別幫出就好
可是話又說回來你多少也要貼補些房租
我猜到時候他們會拿這個跟你講
所以沒辦法,最後大概也只能鼻子摸摸乖乖掏錢
整件事情看下來你覺得自己很委屈不想出這個錢
可是我只覺得這就是你應得的
因為這筆支出本來就該有,不管是以房租的形式或者這種不清不楚的孝親費都一樣
之前人家不跟你算是他們人好,現在想跟你算也只是剛好
至於你說要買房
我是建議你賺不多的話就別瞎想一堆
你老公看起來已經指望不上了,所以還是能省就省吧
就算是去外面租屋,以台中的行情一萬塊大概也租不到什麼鳥毛
還是說你想跟學生一樣窩在三五坪大的小房間
假日老公回來該太大聲隔天還會被貼紙條或是乾脆就在某版聽到自己的聲音?
那如果你薪水不錯的話我就不知道你在撐什麼了
平常老公不在跟婆家關係似乎也不怎樣,省這點小錢不搬出去是幹嘛?
或者看你婆婆那感覺,不一定你把孝親費提到兩萬她又是另一付嘴臉對你
總之你的問題說穿了都很簡單,花錢都能解決
所以真的好好想清楚,該吞該大方早點決定,免得搞得大家都不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