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婚前談戀愛開始
我和丈夫的共同支出都是由「公基金」支出
婚前是有一小錢包 依照各自當時經濟能力 拿出不同比例的金額投入
只要是共同支出(約會、吃飯、看電影...) 就從小錢包拿錢
用完再補
男方打工費較多時 就男:女=7:3
女方先就職 男方還在念研究所 就男:女=4:6
後來結婚生子
也是依照薪資及家事比例 每個月將固定金額存入「公基金」戶頭
舉凡房貸、水電瓦斯網路費、小孩尿片保險奶粉學費、衛生紙垃圾袋柴米油鹽...等等
一律由「公基金」支出 由我記帳
薪資扣除固定金額後 就是自己私房錢 隨君運用
看是要包家人紅包還是買漂亮衣鞋 對方都不過問
目前我離職當家管已第三年
丈夫雖有表態要發我薪水(是他的私房錢給我還是「公基金」出 尚未討論)
但我覺得 他的錢就是我們的錢 所以拒絕了
這期間只有他的薪資存入「公基金」戶頭
至於我個人的花費(買衣服、手機月租費、過年包娘家爸媽紅包)都靠這些年存的私房錢
題外話是婦女二度就業大不易啊!
我找工作已找了半年還沒著落 面試的短袖套裝現在太冷都不能穿啦!
再不賺錢 私房錢就快花光光了!
和丈夫在一起 談戀愛+結婚共19年
兩性相處間該起的衝突和矛盾沒少過
要吵的架太多了 若還要為了財務糾紛爭執 那就更吵不完
謝謝「公基金」制度
讓我們這些年來 從來沒為錢吵過架
ps.另一題外話
我是爸媽寵到大的么女
自離職後 他們看我可憐 偶爾會偷塞零用錢給我
我把錢推回去;「不用給我錢啦!過年不收我紅包就好了!」
娘親很生氣的說:「怎麼可以不包紅包!像什麼話?一定要包!」
就硬還是把錢塞給我
他們可能覺得 禮數一定要到 幾千塊意思意思也無妨
我就把他們給我的零用錢+包給小孩的壓歲錢 再當紅包包回去
這樣他們也爽....
因為沒給公婆孝親費 婆家又幫我們帶小孩 逢年過節還送餅送水果
丈夫過年包的紅包都滿大包的
但自我離職後
公公說 現在家裡只有一個人賺錢 就沒再收過丈夫的紅包了
揪感心~
同款是父母 個性習慣都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