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天內(2/12前)為勸導期,若板主判定為非惡意違規可從輕處理。
◎板規增修說明:
‧修訂板規1-2:發表新文章的標準變更為「須包含自身或一等親遭遇之婚姻點」
白話文:也就是說,以後也可以分享父母/公婆/岳父母...的婚姻
並增加以下3條註解,避免板友觸犯板規:
※註1:一等親範圍:父母、子女、公婆、岳父母、媳婦、女婿
※註2:未婚者討論未來婚姻 請使用[婚前]分類,並受板規7所規範。
※註3:公眾人物之婚姻點 請使用[轉錄]分類,並受板規10所規範。
‧修訂板規1-4:因應板規1-2修訂,故刪除和增加1-4部分文字。
刪除:「...且須有自身實例或自身受影響之情事...」
刪除:「...或全文皆為他人婚姻且無關自身之相關論述...」
增加:「...或一個月內多次發表婚姻點重複文章」
‧板規1-5,整個重寫。將回文標準寫得更明確。
‧板規7-1~7-2整個重寫。 簡單說就是不強迫使用制式格式,但是內文一定要提到
3個必要項目。可以接受2個日曆天內完成補寫。
‧合併原本的板規10-1和板規10-2。原本的10-5順序提前至10-2,
並新增新的板規10-3。
‧刪除板規13-2。
◎ 其他說明:
這次修訂主要是針對發文標準、回文標準、婚前文標準進行大幅度修訂
1. 發文標準,從自身婚姻放寬到包含一等親內都可以。
2. 回文標準,寫得更加具體,也可以彈性地去選擇符合哪一項條款。。
基本上,各方面的的實質建議,應該都有納入了。
不過我有個遺珠之憾,就是pipsqueak002的那篇優質文章還是沒有辦法
適用於新的回文條款 =口=
我想破頭暫時還想不到 Orz
3. 婚前文標準,主要是取消制式格式,改用其他方案
這個部分要跟各位說聲抱歉,我自己訂的格式,然後我自己又取消 =口=
我當初解除婚前文身分限制,並搭配制式格式的目的是希望文章能「寫清楚」,
然而我沒有想到婚姻板使用APP發文的狀況很普遍,很多人沒有套用到格式,
事後也很難編輯。
光是這個禮拜就連續好幾篇婚前文未用格式,經我推文或站內信提醒後...
他們因為無法編輯文章、又怕違反板規,就直接把文章刪了...這不是我的本意 Orz
所以我想過之後,決定不要強制規定死板板的格式,這樣大家都被卡住
最後只規定內容要提到3件事就好
(交往狀況、為什麼想和對方結婚、想向大家請益的具體事項)
不限定使用硬性格式
有些人應該覺得很奇怪我為什麼一定要婚前文寫出「為什麼想和對方結婚」
關於這一點我還蠻堅持的。
因為很多婚前文(大多都已經自刪),往往內容都只寫對方或對方家庭的缺點或疑慮,
這樣往往也只能得到「快分手」的負面答案,因為大家不知道你真正考量點究竟是甚麼
為了增加文章的討論價值,「為什麼想和對方結婚」這一點是不可或缺的必要資訊。
但這一點其實我不會卡很嚴,寫「因為很愛他」、「因為年紀到了」這樣也算有寫。
真的想不出來,你就寫「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想和對方結婚」這樣也算有寫。
至少讓大家知道你對於這段關係的態度是甚麼
當然如果可以的話,還是鼓勵大家想清楚、寫清楚,
寫越清楚才能得到對你越有助於思考的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