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定要回這文 = =
※ 引述《sandra80032 (頻語兒)》之銘言:
: ※此文為板主代Po,板主不代轉信給原發文者,請不要寄信來板主信箱※
: 老人家說得好:「挑來撿去,挑到個賣龍眼的。」
: 一、事件緣由:
: 我跟先生結婚快二年,我們是奉子成婚(雖然他婚前就說要娶我)
: 在小孩出生前一禮拜登記完成(因長輩關係),於一年多後補辦婚宴
: 婚後薪水各自管理,固定每月每人都有家庭基金做開銷
: 他薪水大概四萬多,給家用以後,剩下自理。
: 我覺婚姻需要信任,也不想讓他有壓力,所以就沒要他交出所有薪水。
: 登記快二年,兒子快二歲
: 然後,他外遇了。
: 起初,我發現蛛絲馬跡,但不太相信他會外遇
: 所以只是告訴他:我不管你,是給你自由,但你在做什麼,我都知道。
: 中間,還沒宴客前,我們談過一二次離婚 (因為瑣事,而非他外遇)
: 但是他都拒絕。
: (中間的間接證據我就不說了,直接跳到結果論。)
: 偶然機會下,我看到了他的訊息──他去喝茶吃魚(之後還幫牽線!!!)
: 原本以為忠厚老實的他,竟然背著我去吃,而且不只一次!
: 第一次是在我們穩定交往一年多,懷孕前。
: 第二次時間點就在小孩出生前一禮拜!
: 我沒法接受。
: 1. 我那時已經要臨盆了,而且小孩一直有早產跡象,後期我一直跑急診安胎。
: 原本以為忠厚老實的他,竟然背著我去吃,而且不只一次!
: 第一次是在我們穩定交往一年多,懷孕前。
: 第二次時間點就在小孩出生前一禮拜!
: 我沒法接受。
: 1. 我那時已經要臨盆了,而且小孩一直有早產跡象,後期我一直跑急診安胎。
: 那時我們還沒住一起,所以等於他送我回家後,再跟人去motel!
: 2.那時他離職轉換跑道,有三個多月沒收入。
: 我體貼他沒錢,產檢的費用都是我自己付,結果是你有錢去喝茶,沒錢付產檢費
: !?
: 後來,他好像吃上癮了,
: 每隔幾個禮拜就敲外送的妹要不要出來賺(一次好像都五六千,但不一定有約成)。
: 甚至還問對方能否在他上班午休時間跟他去旅館。
: 在我們出國時,跟對方聊天,說下次要她陪他出國
: 而在我發現訊息證據的那天,他問外送妹,要不要讓他包養,一個月一二萬。
: 我氣到發抖。
: 那時因年末,家裏有很多開銷要付,他薪水還沒發,連吃飯生活都不夠。
: 我把我僅存的幾千塊拿給他,怕他餓肚子。
: 結果,薪水發了,有錢包養女人,沒錢拿回家?!
: 我跟他談離婚,他當然不肯。
: 如果不離婚,那他要再多拿錢出來家用,只能留一萬二在身上(吃飯交通大概9000)
: 而且他必須保證再也不會拈花惹草,而我會努力忘掉那些過去,跟他重新再來過。
: 但未來,只要他再犯一次,那就沒二話了
: 離婚!而且我會讓他身敗名裂!
趁他還想巴著妳不放的時候,一定要叫他寫悔過書,來龍去脈,權利義務,寫得清清楚楚
或是妳自己寫好,雙方簽名蓋章。有證人的話更好。
這悔過書是妳以後自保用的。
否則事過境遷,他以後矢口否認
: 二、矛盾掙扎點
: 雖然我說會努力忘掉他的所作所為,但其實,很難。
: 我還是不經意會想到那些。
: 我還是怕他拿著手機,不知道在幹嘛?
: 他去上班,會不會其實是去鬼混?
: 他去大陸出差,是不是也趁機去玩?
: 我還是氣,我產檢的費用你一毛也沒出!
: 你有錢去鬼混,就不願把錢拿來家用?!
: 30幾的人,結婚了,為什麼就不能有點責任感!?
: 我一直覺得,婚姻是愛情、信任、責任所構成的。
: 如今他對我而言,信任崩塌,不夠有責任,
: 即使再重來,也好難回到最初的信任……
: 一個沒有信任的婚姻,我不知道為什麼要維繫下去
: 我不喜歡猜疑。
: 因為愛,所以信任。
: 可是如今呢?
: 離婚嗎?
: 我想離,但他不肯。
: 那不離,繼續走下去。
: 雖然我承諾忘記過去,重新再來。但真的好難。
: 而且,他的保證,真的能不再犯?
: 以上,可以告訴我怎辦嗎?
1. 妳根本沒有必要信任他,到底為啥要逼自己相信他?
妳不想離也沒關係,你們就是養小孩合夥人而已,別傷無謂的心。
跟合夥人把契約(悔過書)寫好最重要。
2. 妳想離,他不肯。這是妳不離婚的理由嗎?
妳還是可以訴請離婚的。
這個婚姻的破綻是他造成的,他沒有權力說不離婚。
3. 他不肯離婚,不是因為他愛妳,一個會偷吃和搞包養的人根本就不可能愛妳。
他只是需要妳的功能性、工具性,想巴著妳幫她養育小孩而已,
這婚離了他要付出很大代價,當然不肯。
4. 我沒有說妳一定要離婚,但妳要想想,他巴著妳不放是因為需要妳幫忙養小孩
等到小孩長大後,妳就沒有利用價值了,到時候妳的退場機制是甚麼?
他不需要妳時,就會開始逼妳離婚了,
此時換妳不願意離婚,因為妳會不甘心,
已經花了這麼多年在這個人身上,豈能讓他稱心如意說離就離...
中老年生活就在夫妻吵鬧中度完妳的餘生
這是妳想要的下半輩子嗎? 如果妳不想要這樣的下半生,趕緊停損吧!
沒必要因為這兩三年的遇人不淑,賠上後面的幾十年。
別再擔心「他會不會再偷吃」這種眼前的事了,事已至此,擔心又有何用。
放眼未來,趕緊好好想想你想要怎樣的下半生吧!
====
下面有推文大大希望我在內文裡對於悔過書再做一些補充:
1. 簽了悔過書就等於放棄此次刑事通姦罪的提告。 (但下次再抓到通姦還是可以告)
可以參考這篇文章:
https://goo.gl/kTC4tC (蘋果日報信箱)夫外遇 可簽協議書保權益
但刑事上的通姦罪要成立原本就很有難度,要請警方陪同捉姦、採集性交證據...等等。
告通姦 vs 簽悔過 vs 離婚 哪個方案划算就由事主自己評估了。
2. 簽了悔過書,萬一對方悔約怎麼辦?
可以參考這篇文章 https://goo.gl/kE1icJ
文中男方想悔約,向法院聲請契約無效,但法官最後還是判必須要依契約付錢。
提供參考。不過如果要確保契約有效最好還是花錢請律師陪同當見證人。
作者:
noli523 (noli)
2018-02-26 23:23:00推
作者:
Consta (我的 第六弄 與你同在)
2018-02-26 23:25:00推
作者: lovebxcx (魔法少女) 2018-02-26 23:26:00
推
作者:
pz5202 (tata)
2018-02-26 23:30:00這是原po帳號回文嗎?哦 是版主代po哦......
作者:
yuhung (MimiBao)
2018-02-26 23:34:00推板主
作者: HayaSan (哈雅) 2018-02-26 23:36:00
推這篇 原原po只是養小孩、維持表面上的家庭的工具人
作者:
ooo418oo (ooo8江南style快10w了!8)
2018-02-26 23:39:00完全重點整理。一定要幫自己留好後路,爽都他在爽,事情妳扛。哪有那麼好的事啊(我也7pupu
作者:
qaz741 (抖才)
2018-02-26 23:42:00男方是這樁婚姻的既得利益者,我要是他我也不離啊!
作者:
Whiteplus (陪伴是最珍貴的禮物)
2018-02-26 23:42:00板主他會寫悔過書嗎?我蠻懷疑的!而且寫了之後是否就構成刑法上所謂的宥恕而失去告訴權?只能轉向民事途徑救濟?
作者: catlyeko (暫時的....我很愛你) 2018-02-26 23:48:00
對方老了也不會要離婚 因為想要有人照顧他
作者: hbf (Mirror) 2018-02-26 23:51:00
寫悔過書不如簽張本票實在
作者:
youhou (YF)
2018-02-26 23:52:00推,而且原po還要拿自己的錢給這家庭花用
作者:
avrillove ((●’▽‘)╯頑張!!!)
2018-02-26 23:53:00推 真的就是有利用價值才不離婚啊
作者:
youhou (YF)
2018-02-26 23:53:00要是我光想到,我怕他肚子餓把錢都給他,結果居然要包養別的女人這口氣我真的嚥不下去@@原po好偉大
作者: mildred520 (mildred) 2018-02-27 00:00:00
推
作者: celestel (~浪漫捲捲髮~) 2018-02-27 00:01:00
推
作者:
aywnm (aywnm)
2018-02-27 00:20:00板主你好可愛,7pupu從床上彈起來好有畫面XD
作者:
Minilla (每天都很開心!)
2018-02-27 00:26:00路人看了都氣到睡不著
作者:
McCain (長髮馬尾控)
2018-02-27 00:39:00推 7pupu從床上彈起來好有畫面XD
作者:
ce79 (簡單的幸福)
2018-02-27 00:54:00推
作者:
TINBING (TINBING)
2018-02-27 01:03:00在列表下還真的以為是事主回文~
作者:
aoi (Say it ain't so joe)
2018-02-27 01:06:00我看了也7pupu
作者:
afria (阿法)
2018-02-27 01:12:00推 這個一定要離
作者:
cuppy (I see)
2018-02-27 01:14:00推
作者: love1987817 2018-02-27 01:30:00
我男的要我也不離 外面照玩 家裡有人照料多爽自欺到最後就真的是被當北七還不自覺的慘
作者:
zasdee (半瓶水)
2018-02-27 01:59:00推!
作者:
karenlo (對~~我就是難搞!)
2018-02-27 02:01:00無解
作者:
papatare (everlasting happiness)
2018-02-27 02:36:00版主可愛xd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8-02-27 02:53:00版主代po完想自己回文,也許開頭要註明清楚一點
作者:
uwmtsa (補刀)
2018-02-27 03:14:00不信任就乾脆離,不想離就是得信任對方,這是婚姻基礎
作者:
ChioMo (球球)
2018-02-27 03:27:00推 一定要白紙黑字寫下悔過書,不然真的時過境遷之後就開始擺爛裝死
作者:
cvap01 (knight)
2018-02-27 06:26:00保護令都沒有屁用了,還有人說要悔過書的?!知不知道,拿到保護令,照樣被打,還被殺拿到悔過書,你覺得能怎樣?
作者: annaliu1991 (菱角) 2018-02-27 07:09:00
推
作者:
husky2 (傳說中的哈士奇)
2018-02-27 07:41:00看成板主7pupu彈出來…XD
作者: leavefly (leavefly) 2018-02-27 08:12:00
每點都中肯原po只是沒法原諒卻又離不開而已拿太太省吃儉用下來的錢去嫖妓而不是產檢的根本就渣男還想替他留面子這不是離不開是什麼
作者:
Whiteplus (陪伴是最珍貴的禮物)
2018-02-27 08:15:00板主謝謝妳的回答!感覺一併告知法律效果會比較好!1:雖然訴諸刑法比較難,但苦主一定要知道寫下悔過書的法律效力,得到什麼、失去什麼。2: 若寫下悔過書,那實務見解即採囿恕論而喪失告訴權(早上查的,若有錯誤請指正)。3: 板主妳提供的例子就可看出,即便寫了悔過書,若對方不履行,那還是得走一趟法院。就算獲得勝訴判決,對方如果還不履行,又必須聲請強制執行、假扣押。這樣整個過程下來,真的很累。4: 建議苦主收集證據、尋求律師協助。或是一些基金會的協助(我知道彭婉如文教基金會,但不確定她們是否有這方面的協助)5: 可以醺5: 可以體會苦主的內心感受,妳會說著「如果再犯、讓他身敗名裂」的話,那表示妳的內心是充滿怨恨跟不安的。與其想著那遙不可及的讓他身敗名裂,為什麼不終結現在自己的負面情緒呢?妳的難過跟傷心都在提醒妳,該離開了!那不是妳的錯!6: 我們對妳而言都只是陌生人而已,無法改變妳的人生,只有妳自己可以!加油!再次謝謝版主也很抱歉寫太多,請見諒。
作者:
snowphase (snowphase)
2018-02-27 08:49:00推,根本就是想要免錢養小孩而已
作者: Andoanin (賣女孩的小火柴) 2018-02-27 09:20:00
推,不離不是還有愛,單純就是還有利用價值
作者: LoveSATO 2018-02-27 10:05:00
推
作者:
zoey0803 (zpey0803)
2018-02-27 10:12:00第三點還能補充,給他錢讓他去包養女人
作者:
bestfly (大佑柚唷)
2018-02-27 10:26:00推板主
作者:
Whiteplus (陪伴是最珍貴的禮物)
2018-02-27 11:11:00謝謝板主!口頭約定當然是最不好的選擇。我對於悔過書的看法也僅是補充可能會遇到的情況而非認定它不好喔!希望原原作有看到,收集證據、尋求律師援助。如果妳想離開,並非對方不願意就不可以!加油!
作者:
plmokn (plmokn)
2018-02-27 11:12:00好文
作者:
Iceballz (無糖無熱量)
2018-02-27 11:26:00專業
作者: tero 2018-02-27 13:27:00
作者:
fan0106 (在天堂裡)
2018-02-27 13:31:00推!
作者:
btfy (btfy)
2018-02-27 14:33:00推
作者: szh 2018-02-27 16:21:00
中肯推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8-02-27 17:21:00人通常很難當機立斷,只能請她先保護好自己的權益
作者: hjoyce0131 (魔法璞璞) 2018-02-27 21:08:00
推
作者:
ssspati (pati)
2018-02-27 22:30:00推推推
推 拜託當事者一定要這樣做 不要讓未來的妳怨恨現在的自己不當機立斷幫自己
作者: y4268 (mochi) 2018-02-28 10:59:00
推
作者:
au355 (香)
2018-02-28 13:29:00推 分析清楚
原原po如果只是不甘心,但是也不要拖延到簽悔過書的好的好時機阿 真是替她心急 >"<
作者: ch0658 (盧小小) 2018-02-28 16:29:00
推這篇,時機要把握好丫.
作者:
cihoo000 (zilla mm)
2018-02-28 17:24:00版主可愛,跳起來
作者:
cplv (小王子的玫瑰)
2018-02-28 19:17:00推!
作者: ab223 2018-02-28 20:25:00
推
作者: abbag (abbag) 2018-02-28 22:37:00
推
作者:
arkin (我覺得你瘋了~別傻啦孩子)
2018-03-01 00:16:00寫得太好 忍不住轉回自己信箱以防萬一 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