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lunasea (《J》)》之銘言:
: 我月薪20K(還在試用期) 男方30K
: 交往一年
: 我們有了小孩正準備結婚,只準備登記不宴客,未來公公開出條件表示願意支付每個月兩
: 萬給我,但要我專心在家帶小孩,並每天煮晚餐給他們吃,請問這樣的條件有人會答應嗎
: ?
: 自己覺得在外面工作,有雙薪節儉生活一定過的下去,
: 想跟對方好好溝通,想出了兩個方法:
: 1.我繼續工作,小孩托給保姆,住夫家,保姆費生活費共同負擔。
: 2.搬出去住,我專心帶小孩。
: 對方無法好好溝通,只認為我在增加他的壓力,並說我如果不帶小孩那就都不要了,隨後
: 未婚夫封鎖了所有我的通訊軟體,我還應該繼續溝通下去嗎?
站在男方的角度,
同意老爸的條件下, 家務及育兒由老婆專職負責.
可以省下保母費外,另外老爸還會每個月贊助兩萬.
再加上自己的薪水,等於小家庭一個月有五萬的資金可運用.
但是老婆提出了兩個方案.
1. 繼續工作, 請保母, 住婆家.
雖然老婆也是有工作有收入, 但收入連保母費都不夠, 還失去老爸贊助的兩萬.
等於扣除保母費後可運用資金連三萬都不到, 而且老爸可能還會不爽.
到時候會不會故意刁難要收房租都不知道.
2. 搬出去, 可全職顧小孩
所以什麼失去自由,想工作都是屁. 其實就是不想跟公婆住當全職主婦.
搬出去只靠我一人一個月三萬養一個家.
結婚沒有讓自己更好, 這種婚我幹嘛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