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lunasea (《J》)》之銘言:
: 我月薪20K(還在試用期) 男方30K
: 交往一年
: 我們有了小孩正準備結婚,只準備登記不宴客,未來公公開出條件表示願意支付每個月兩
: 萬給我,但要我專心在家帶小孩,並每天煮晚餐給他們吃,請問這樣的條件有人會答應嗎
: ?
: 自己覺得在外面工作,有雙薪節儉生活一定過的下去,
: 想跟對方好好溝通,想出了兩個方法:
: 1.我繼續工作,小孩托給保姆,住夫家,保姆費生活費共同負擔。
工作跟保母費等值
比起2, 住的地方不一樣而已.保母也沒辦法幫忙執行省錢的方式
這方式會花更多, 但是可行.
: 2.搬出去住,我專心帶小孩。
一定要用做法的可能
總收入30000 x 14 = 42
+35000
稅可能是400每月
房租7500(套房全擠一起,找的到 或是內湖邊邊的屋, 找個一樣狀況的家庭住一起 6人20坪)
水電瓦斯 2600(斷網, 用非智慧手機,88nt)
三人吃 300 x 30 = 9000
(上菜市場找過期菜, 肉,
100g40NT共300g[120NT],分成5人餐煮,米20NT菜10NT,帶便當上班,奶粉150NT)
19500 NT
交通ubike+bus+騎車=100x20日 =2000
雜費2500NT(健保費, 意外要出門交通費)
其他小孩衣服等, 向人要二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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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00 tot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