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禁自刪第二階段投票預告

作者: sandra80032 (頻語兒)   2018-04-14 17:07:24
各位好,上個月「是否禁止自刪?」開票結果在#1Qm7So63 (marriage)
由於開票結果是(A),故將舉辦第二階段投票 (應該是明天或後天會開始)
因為投票一旦開始,板主也不能修改裡面的任何內文和投票選項描述
所以我先發這篇預告,先公布選項。
預計將會有以下5個投票方案,每人可以投1~2票:
(A) 硬性禁止自刪 - 取消所有人的刪文權限
(B) 軟性禁止自刪 - 推文數 > 30推 的文章,禁止自刪,若自刪禁言 14天
(C) 軟性禁止自刪 - 發文類別為[求助] 的文章禁止自刪,若自刪禁言 14天
其他類別文章不受限制。
(D) 軟性禁止自刪 - 所有文章皆禁止自刪,若自刪禁言 30天
(E) 軟性禁止自刪 - 所有文章皆禁止自刪,若自刪禁言 180天
採用得票率最高的方案。
若開票結果為方案(A),板主向PTT站方申請審核。
但審核若不通過,將採用第二高票方案
==============
其實第二階段的投票選項我很早就開始寫了,
一開始選項很多,什麼選項都有想過
但一路刪減掉太過天馬行空或不合理的選項,
保留我自己認為可執行也較合理的方案。
最後就只剩下這些 XD
最後感謝所有參與第一階段投票的板友。
作者: cabessa (無)   2018-04-14 19:34:00
看到只有禁言7天,我都無言了...那麼大陣仗辦兩階段投票就只有禁言7天? 看看網拍板的抱怨文規範才是來真的只要發文選項選[抱怨],就是"十分鐘緩衝時間+水桶五年"
作者: groupie (再見濁水溪)   2018-04-14 19:38:00
想到那位aA制的人說什麼看到有用的建議後就刪文,七天禁言真的有點輕我曾經在part time 版發文搞錯格式就被水桶三個月...
作者: robertcamel (羅伯特)   2018-04-14 19:42:00
推版主辛苦啦~ 但這麼大陣仗只有禁言7天總覺得有點脫褲子放屁多此一舉的感覺
作者: elain106 (阿爾花)   2018-04-14 19:45:00
辛苦版主了 但感覺罰太輕+1
作者: ja11s4o1n7 (小奕)   2018-04-14 19:51:00
通常是被噓到歪頭的才會自刪,為什麼是推大於307天真的是看到笑出來,根本不痛不癢zzz
作者: sayauser (蔚藍打杰)   2018-04-14 19:53:00
禁七天跟沒罰根本差不多...那要自刪也沒關係啦
作者: onlymmm (N)   2018-04-14 20:00:00
效仿網購版lalalala
作者: jore (Light My Fire)   2018-04-14 20:18:00
如果真的只有這三個選項非投不可,應該會讓人選全面禁刪
作者: petitebabe (petite)   2018-04-14 20:19:00
7天太少了
作者: jore (Light My Fire)   2018-04-14 20:19:00
感覺另外兩個選項是陪榜的 XDD 廣告公司的提案策略
作者: AppleAlice   2018-04-14 20:29:00
自刪最多的不就是被噓慘的?? 這樣反而沒被罰到
作者: djboy (雞尾酒)   2018-04-14 20:31:00
我好期待啊~~~ 哈哈哈哈哈哈哈~~~~~~~我好想投A來看好戲,不過又覺得不太道德,我明明根本反對
作者: justme7979 (處處好風光~)   2018-04-14 20:36:00
版主辛苦了 但7天真的不痛不癢
作者: onlymmm (N)   2018-04-14 20:51:00
七天跟沒處罰一樣 結果一樣刪不停
作者: unknowid (...)   2018-04-14 21:04:00
這……有罰跟沒罰差沒多少,是在扮家家酒嗎?為什麼老是有種不符合比例原則的感動?感覺*
作者: lily520 ((~寂寞的季節~))   2018-04-14 21:08:00
禁言七天太輕+1,要嘛就來真的!不然我覺得還不如不要實施;因為根本沒有嚇阻作用。而且刪文還理直氣壯,那禁言七天幹嘛?不如直接永久水桶就好.....
作者: SeedDgas (雷姆是誰?)   2018-04-14 21:29:00
如果板規罰則都要統一比例化,那要改的可多了XDD
作者: PttCraft (WOT NA 怒伯)   2018-04-14 21:36:00
不用投票了啦,反正修改內文就好了,怕妳禁自刪?
作者: lily520 ((~寂寞的季節~))   2018-04-14 21:47:00
而且說真的,我覺得BC;設限推文數與發文類別的意義不大;因為作者逕自刪文本身就是一個有問題的書,當然要正視與懲處,14天、我還是認為太少;刪文情況根本不會被遏止;反而成為有心人士的漏洞。
作者: AriaPokoteng (絨絨<3)   2018-04-14 22:02:00
後面兩個罰則寬鬆又有漏洞,跟可以自刪有啥區別?
作者: bestfly (大佑柚唷)   2018-04-14 22:08:00
B要不要改成推噓文累積一定樓數禁止自删?
作者: PttCraft (WOT NA 怒伯)   2018-04-14 22:09:00
要不要改成網路實名制?
作者: annaliu1991 (菱角)   2018-04-14 22:16:00
如果刪文罰禁言180天,那麼無婚姻點、攻擊性言論只罰14天,公佈隱私、鼓動肉搜只罰30天,是否太輕
作者: bestfly (大佑柚唷)   2018-04-15 00:01:00
所以B的推文數大於30是指有推出現30個以上嗎?還是帳面數字是30?如果構想是前者,我覺得可以改成有幾樓留言,代表有一定的長度,構想是後者的話好像不太好用?因為變成隨時變動了
作者: rrrz (RRRz-銘)   2018-04-15 01:24:00
當然要投A 帳號這麼免洗 一堆人照刪的啦 拔權限才有用
作者: lemontea1011 (混混a檸檬)   2018-04-15 01:48:00
沒有累犯機制嗎?一直14天這樣?a選項感覺比較輕鬆了事分那麼細真麻煩
作者: sixtyseven (WhoWho)   2018-04-15 03:29:00
根本本末倒置了吧,被遺忘是種人權,唉…
作者: LilacSnow (販劍 製杖 持盾)   2018-04-15 04:11:00
帳號這麼免洗還只罰180天。囧
作者: Dvallina (永遠,是多遠?)   2018-04-15 08:58:00
我覺得如果開A,若審核不過,應該順延成E,因為會開A表示版友們非常不願意自刪文。
作者: isaacc (小元宅爸)   2018-04-15 10:39:00
好累喔,看不懂。。。
作者: Zeroyeu (凌羽)   2018-04-15 16:09:00
想要被遺忘,發文前三思,你發文也可能害到別人,這裡不是讓你大街上罵人,小巷中被遺忘的地方
作者: hoe1101 (摸摸)   2018-04-15 17:08:00
要發洩去黑特,這邊又不是給你發洩的不過黑特可能不太精準,有些人是要討拍,該成立討拍版了
作者: PttCraft (WOT NA 怒伯)   2018-04-16 09:56:00
不准發洩的話,心情文要砍一半,討拍文要砍八成
作者: Blue6 (不入流)   2018-04-17 13:31:00
14天搞笑嗎
作者: backid ( )   2018-04-18 10:23:00
這投票設計有很大的問題,如果最後是(A)20% (B)30% (C)20%更正 (A)20% (B)30% (D)20% (E)20% 然後根據規則,會選擇方案B,版主覺得這樣合理嗎?明明80%的人都贊成無論推文多少,都禁止刪文,而且也都支持較硬的禁止方式(最少30天),卻因為投票的設計,讓結局變成30篇推文,水桶14天可以看出ADE立場是相信的,卻被瓜分票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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