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ddog74 ()》之銘言:
: 本魯月薪7萬,每月硬是儲蓄3萬起來
: 老婆月薪3萬5,每月花光沒剩半毛錢
這邊建議你可買房啦~~
雖然說房價依然是很貴
但也從最高點跌了20-30% (2015-2016買房的人才要哭哭)
房子買下去
你的現金流立馬就會變成卡卡的
對方看到你沒錢 才不會一直叫你出錢
算是另一種強迫儲蓄的概念啦~
然後 房貸全額你出 當然是登記你的名字
: 原本強制她每月儲蓄5千元,但只維持了半年就破功…
: 一年平均出國2次的預算全部都是由我負擔,國內旅遊的花費也是我出,傢具家電添購也是我出
其實1年出國2次真的太奢侈了
如果是在交往期間 出國還比較值得
都已經結婚了 3年-5年出國1次就好了
看看便宜的東南亞 還是香港就可以打發掉
結完婚還每年出國2次? 就是奢侈
: 汽車的保險費、保養費、稅金、油錢也是我出
這個真的很貴
1台車每年都快要花到10萬了
不過汽車最需要的時候也是有小孩0-5歲
沒小孩的話 基本上汽車並不是必需品
而且是負資產 每年會吃掉你很多錢
: 基本上她有負擔到的只有房租部份(1萬元)
: 也就是說她每月有2萬5可支配卻給它爽爽花光!而本魯看似月賺7萬好像不少,每月只剩
: 1萬2可以用(食、衣、理髮、手機費、日常用品…)
如果你買房的話
這個房租的部分可以省下來
也就是說女方的現金可能比你還要多
讓女方的現金比你多
你就可以要求她對於水電.家具.家電.旅遊.... 都要多出點錢
現在的問題就是你的現金流太多了
女方看到你有這麼多錢 是不可能會幫你負擔生活費用的
: 我常常語重心常的跟她說叫她生活過苦一點,多少存點下來當年老時的棺材本,畢竟
: 靠那將來不知會不會倒的勞保年金實在不靠譜,她總是不以為意,有時講多了還會生氣…
這個不用擔心啦~~
有讀過法學緒論的都知道
法律的信賴保護原則是不可打破的
如果打破這個原則 國家就不再是國家了
對人民有利益的法律 有從新從優原則
就算之後法律改變年金的制度 是你該領的年金 一毛都不會少
: 女生一個月的開銷真的要花到2萬5嗎?
: 我最近常常在想,是不是以後退休了她就是兩手一攤,靠我年輕時存的錢繼續爽爽過,
: 想到這就很無力
: 我該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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