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我習慣性google了一下
幫原樓主講講話
以她自己的標準來說,確實有在調整了
從2013說自己年薪百萬希望男方條件也差不多
到2016年初結婚的對象收入不穩定
不能說她都沒有彈性
同時看到那一串的氧氣文,可以感受到對尋求伴侶的渴望
只是說像板友舉的例子
撿石頭撿到後來選擇越來越少
一邊也還念念不忘關注著曾經有機會的ABC
最後結果不如人意
是有點可憐,不過前因後果看一看
千金難買早知道,如果再來一次,也許ABC就有機會了吧
過去的就不提了,講講再來怎麼辦
第一,妳對小三不爽的話,大可以告她,反正她不打自招活該,如果也不爽老公就一起告
第二,這個老公顯然不是妳心目中的老公典型,留著傷心,先離婚了斷好了,財務跟其他
各種權利義務先斷開,自己拿回主控權
第三,前兩年結婚前妳還想著要生小孩,但是碰到這個老公妳也不敢生;現在的情形是,
妳不太可能跟他生,要碰到下一個可以一起放心生小孩的也還不知道要多久,
勸妳先不要想小孩的事了
第四,這個老公雖然偷吃,可是顯然妳對他還有情,離了婚要同居還是要繼續當男女朋友,
妳自己可以斟酌,反正只是方便有人一起吃飯看電影排遣寂寞而已
第五,結束婚姻關係後不管妳還跟不跟他往來,妳都是自由的,騎驢找馬也是很正常的
第六,成年人自己要知道怎麼保護自己
以上個人一點淺見,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