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ibot (說不出口的感受)》之銘言:
: 就算洗澡後,如果有出門,不管多久,回來就一定要再換一次衣服
: 像今天八點前洗好澡換好衣服,後來八點半一起去愛買買東西
: 花了不到20分鐘,回來她又叫我去洗一次澡,我想衣服才剛穿就沒換
: 她發現時,我坐在床上靠她那邊,就叫我移開,開始用黏黏棒黏床
: 問我說怎麼沒換衣服,然後把我碰到的小孩棉被丟去洗
很多人說原po太太有潔癖,超過一般人的程度。
可是上面原po說的狀況,連我不怎麼愛乾淨的都無法接受。
洗完澡換好衣服後,出門買東西(不換衣服就出門?)
然後回家後再洗一次澡(這其實沖一下灰塵就好),然後衣服沒換?
意思是,把剛才穿出門的衣服,繼續穿在身上?
穿出門過的衣服,回家以後去碰睡覺用的床鋪棉被,在意這點叫作潔癖?
如果只是下樓拿個東西也就算了。
去過大賣場的外出服,難道真的很多人能接受回來繼續穿著坐在床鋪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