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utive (庸人自擾之)》之銘言:
: 但他們還是滿堅持要宴客的
: 要怎麽在自己和他父母間取得平衡?
宴客和不宴客中間的平衡,就是只有儀式,不請吃飯。
既然都是要公證了,就是去法院公證,一樣發喜帖,請親友到法院觀禮。
大概就半小時而已,很快就結束了。
這樣子就是光明正大公開儀式結婚,不是偷偷摸摸娶媳婦了。
儀式結束大家就回家,不另外請大家吃飯。當然有人私下糾團是他們自己的事情。
新人結完婚就回去了。
因為本來就是要去公證結婚,所以符合新人的要求。
又符合男方父母要求的公開給大家祝福。
是兩全其美的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