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10020486 (笑點很低的傲嬌射手)》之銘言:
: 文長
: 由於上次與婆婆撕破臉事件,(有興趣可以看我的舊文)
: 我跟先生積極的看房,
: 也買了一間預售屋,
: 娘家贊助了200萬當頭期款,
: 預計明年交屋後搬出婆婆家,
: 跟先生也有共識,
: 搬出前每個月會給婆婆一萬的房租,
: 以及我假日沒活動沒出門繼續煮給她吃,(假日恢復一起吃飯又是另一段長長的故事了)
: 一切以能夠和平相處到明年順利搬出為目標,
妳三月PO文到現在,終於談到可以搬離的狀態了
加上娘家贊助頭期款,搬離終於有一線曙光
說真的,如果是我,我會拿「搬離前要給婆婆的一萬房租」先出去租房子住。
既然經濟許可,夫婦又有共識,何必等到明年呢?
現在到明年還好久誒~~
而且交屋後還有裝潢什麼的後續,真的可以入住還不知道什麼時候呢~
: 但,
: 事情不是憨人想的這麼簡單,
: 婆婆提出搬出去的條件:
: 1. 增加孝親費
: 2. 目前住的房間恢復原狀(結婚時整理新房有鋪設耐磨地板,婆婆要求要拆除)
: 3. 將公公帶走
條件2合理,
條件1就要看是要增加多少,不合理的話也不要隨便答應啊~
條件3說真的,感覺像是婆婆刻意刁難。
以妳現在的狀況(加上前面文章敘述老公不太會當溝通橋樑的狀態)
真心不覺得帶走十幾年沒有同住過的公公和你們同住是個選項。
是我的話,會跟婆婆商量 (姑且不論他們老人家是怎麼分財產的)
把條件1的「多一點孝親費」當作你們幫公公付房租給她。
公公原地不動,但是婆婆多了房租收入。
條件1跟3合併處理。
反正婆婆收回房子也是要租人嘛,幫她省了找房客等處理房子的麻煩。
然後你們小家庭快點搬出去,好好過一下和樂的家庭生活吧!
: 2.
: 第二點是我最在意的,
: 其實我知道等公婆年紀再大、身體狀況不好,我們勢必要照顧他們,這是先生為人子女的責任,
: 但結婚這幾年,我深深覺得我的小家庭受婆婆影響太大了,
: 因此我私心想要趁這次買房搬出,
: 好好過幾年小家庭的生活,
: 趁小孩還小時建立小家庭的生活步調,
: 有點怕跟公公同住,
: 我會從這個坑跳到另一個坑,
: 這小家庭的生活步調從被婆婆影響變成被公公影響,
: 而這不是我搬出去的初衷
: 看公公這樣覺得他很可憐,
: 看先生這樣覺得很心疼,
: 但想到如果我擔心的事情發生,又會很害怕...
: 真的不知道該不該開口讓公公一起同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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