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arol7972 (apple)》之銘言:
: 最近跟先生為坐月子的問題吵架,吵架內容如標題。
每一種貢獻都有其價值. 懷孕生子當然也是.
這個過程本身就是對小家庭的一種付出.
畢竟孩子是兩個人共同要的.
原PO的問題如果改成 : 要老公對於懷孕生子的過程做出貢獻合不合理.
那絕對是合理的. (當然前提是在其他付出條件均衡的情況下)
但要老公做出付出 不等於 這個付出就必須用於月中之上.
除非夫妻兩人貫徹 各自的錢各自使用,另一半不得出意見.
也就是對於有沒有必要把錢花在月中上, 兩個人是有歧見的.
而月中確實不是生子必要, 而是依各人因素而需要或想要.
我們假設月中住滿一個月是N萬, 要老公給老婆N萬我覺得不過分.
(問題在於這麼做就等於是要算的清清楚楚,那就要把所有的都拿出來算,
像是若住對方的房要不要付房租之類的)
但老婆要把這N萬拿去花在月中, 老公能不能有意見.
我覺得可以.
這在家裡有大筆預算支出如房貸或買車的時候, 男方可以在這個部分多支出這N萬.
但是這N萬若已用在月中, 那在這個部分不就多了N萬的壓力出來.
每個月都有費用要支出, 要男方在之中多扛N萬
與在這些費用本來的負擔比例下,另加入月中的費用要先生扛.
感覺是不一樣的.
我跟老婆閒聊要不要住月中時我也是這樣說.
妳生小孩很辛苦, 我一定會補償妳.
但妳自己考慮錢要花在哪裡, 如果妳要住月中我也沒意見.
還是妳要換新的機車,剩下的錢存起來?
她選擇了後面的方案.
這很有趣,當確定錢在自己手上而要花自己的錢時,又會對於月中的需求重新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