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不情願的尊重也算尊重嗎?

作者: steven12wu (宬宬公主)   2018-08-11 22:09:09
看原PO跟老公的吵架我總感覺似曾相識
仔細回想發現我跟老公以前有過類似的對話
那是一個關於晚餐要吃什麼的爭執
以下以原PO的對話大概地重現一次
事件開端是那天我想吃涼麵
而較不挑食的老公想吃水餃
他:今天晚餐要不要吃水餃
我:可是我想吃那間涼麵耶...好啦水餃也可以啦...
他:沒關係啊你想吃涼麵我們就去吃
(老公知道我比較不愛水餃)
我:欸欸你沒吃到水餃會不會不爽啊?
他:一點點啦,因為我沒很想吃涼麵
我:...既然不想幹嘛勉強?不要就不要啊還講這麼多?(不爽)
他:你想吃我們就去啊,只是說實話我比較想吃水餃嘛
...
不知道這樣原PO有沒有比較好理解
從頭到尾無理的就是我啊!!(跪)
又要老公放棄他想吃的陪我去吃我想吃的
我還不準他不開心
這不是得了便宜還賣乖嗎
事後才知道老公不喜歡那家涼麵
覺得吃不飽又貴
但即使心裡不喜歡,他還是願意陪我去
原PO你希望老公"不想就直說不要"
可是你老公想的也許是"我想讓老婆開心"
那如果這不是你想要的貼心
請好好的向你老公表明想法
說:謝謝你但我更不希望你勉強自己
如果你其實就是想要他陪你去你的行程
那請你們一起討論出一個不會讓你的愛人這麼痛苦的頻率
你就明明知道他不喜歡(管他什麼理由)
頻率怎樣正常問網友一點意義都沒有啦
我公婆回他們兩邊家長家每月各兩次
我跟老公也很常回我娘家
(但他也覺得無聊 哈哈)
也是有的家庭逢年過節才回去露個臉的
適合我們的頻率不見得適合你們啊
兩個生活背景不一樣的人想要走一輩子
靠的是溝通跟互相體諒退讓
想要每件事都得到心跟身體太貪心了啦
最後回到你的標題跟問題:
與其探討不情願的尊重到底算不算尊重
不如想想是什麼讓他要這樣"不情願的尊重"你吧
總不至於是你老公有自虐傾向吧?
※ 引述《fghjfghj (fghjfghj)》之銘言:
: 跟先生交往5年結婚2年多
: 目前育有一子未滿一歲
: 租屋在台北
: 娘家在南部
: 婆家在中部
: 從以前到現在
: 二人對於回娘家這件事一直沒有共識
: 原因是
: 先生覺得回娘家不能做自己的事情
: 很浪費人生
: (回娘家的頻率約1~2個月一次)
: 因為回娘家時
: 通常我們會配合娘家的行程
: 到處走走晃晃或是到親戚家坐
: 若沒行程就在待在家裡與家人相處
: 先生覺得這些時間若能拿來學習、做事
: 甚至是打電動都更有價值
: 回娘家當個廢人簡直浪費人生
: 身為老婆的我其實很不是滋味
: 覺得結婚是2個家庭的事
: 若都是我自己帶著小孩回娘家
: 那身為女婿的他都不用回我娘家露個面
: 聯絡一下感情嗎?
: 先生會以很少要我回婆家一事拿來比較
: 但因為先生從交往以前就很少回自己家(婆家)
: 因為原生家庭的關係
: 他們家的小孩跟媽媽並沒有很強的依附感
: 以前平常沒事也不會特別聯絡
: 是後來有小孩後才偶爾會阿嬤跟孫子視訊一下
: 但真的可以這樣比嗎?
: 先生是原本就沒事不會想回自己家(婆家)
: 可是我是從念書時就固定一二個月會回家
: 覺得只是習慣的問題
: (前情提要有點長,謝謝各位耐心看到這裡)
:
作者: yuhung (MimiBao)   2018-08-11 22:10:00
不能一個吃涼麵?一個吃水餃嗎?XD
作者: wang0920 (熊大爺)   2018-08-11 22:17:00
同樓上,一個人去買水餃另一個人去買涼麵不見得了??真不知道現在年輕人的婚姻是怎麼了,一定要像梁祝一樣死黏不不放嗎?
作者: wilpam1210 (**P老大&保鑣W**)   2018-08-11 22:23:00
又回到原文的狀態了..XD 不能各自做各自的事嗎
作者: PCL1515 (PCL)   2018-08-11 22:48:00
雖然可以各吃各的,但如果老公願意配合,也是一種愛的表現,只要太太不要還管他是不是不甘願就好了,有智慧會反省的老婆給推
作者: condenza (蛋堡. 過程 )   2018-08-11 23:23:00
有啊,她老公有直說不要,去娘家浪費時間。結果原po 森氣氣說婚姻是兩家人的事xddd
作者: znwnz (znwnz)   2018-08-11 23:48:00
覺得這個舉例很好啊。推文很奇怪,如果兩個人都結婚了還是堅持各過各的喜歡的生活,那結婚幹嘛?為了多陪陪對方而犧牲掉一些自己的喜好就是愛的表現啊~
作者: flutters (非。)   2018-08-11 23:55:00
啊~完全就是我老公跟我的對話XD
作者: james1993730 (beck)   2018-08-12 02:17:00
看推文就知道你脾氣一定很不好喜歡爭到死的那種
作者: Doralice   2018-08-12 13:29:00
我認為這篇舉例覺得很好啊,行為的意義也是人賦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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