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該怎麼繼續下去

作者: YAYA6655 (YAYA)   2018-08-25 11:45:57
※ 引述《evy4a0e0090 (任性小公主)》之銘言:
: 我跟我老公是奉子成婚的
: 其實我們兩個交往沒多久就懷孕了
兩個重點:
1. 直接跟老公攤牌,我覺得他的收入還喝茶這麼頻繁,身為男人我也是看不下去,
一點責任感都沒有,有本事就多賺一點。一些商場名人包養了好幾個女的跟嫖妓沒兩樣
,人家還是過的好好的。一切看能力。像李珍妮美國產子,好幾個台灣企業大老闆去美國
認小孩。
2. 尊重對方隱私,不要沒事去查人家手機,我覺得這點很重要,因為你不只會查到嫖妓
,還可能看到老公跟朋友,跟家人的私下對話,這都是不該看的,有些話只對家人講,
只對朋友講,你為了查嫖妓也會看光光的,這是矯枉過正了。
以我自己為例,我是婚前就禁止女友看我手機的,這是天王條款,不管什麼情況都不能偷
看手機,一次就再見了。我們結婚十幾年,對這點都很互相尊重。
只是我想不懂怎麼有這麼多婚姻狀況都是從「偷看手機」引起的?這不是庸人自擾嗎?
作者: boggylin   2018-08-25 11:56:00
喝茶吃魚不能與看手機混為一談吧
作者: hectorbibby (一直拼就對了)   2018-08-25 12:07:00
手機硬要偷看,然後不跟你說 ,你也永遠不知道阿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8-08-25 12:18:00
在這個案例裡談尊重(偷看手機) 完全搞錯重點了吧...
作者: serflygod (Yourki)   2018-08-25 12:19:00
現在重點已經不是手機了
作者: seaping (())   2018-08-25 12:20:00
我和我太太手機都看來看去
作者: YiYaochAng (YaochAng)   2018-08-25 12:21:00
不偷看抓不到啊呵呵 自稱天王條款 其實裡面一堆不可告人吧
作者: seaping (())   2018-08-25 12:22:00
不過可能我們生活圈小,二邊家庭也融洽,0隱私十幾年沒什麼問題
作者: suzyn (蘇玲)   2018-08-25 12:24:00
你跟上面那個太太買車的事主一樣,婚姻的存續都是問題了,還在跳針車子/手機問題XDDDD。
作者: seaping (())   2018-08-25 12:24:00
不過不代表我們之間沒有尊重,他的做事習慣和我的興趣等等其他我們覺得需要尊重彼此之處都有
作者: YAYA6655 (YAYA)   2018-08-25 12:26:00
毒蘋果理論沒聽過嗎?用偷看得到的證據,不算數。
作者: suzyn (蘇玲)   2018-08-25 12:29:00
天王條款竟是禁止「對方看自己手機」,而不是禁止「雙方看對方手機」,請修正成自助餐條款或雙標條款好嗎?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8-08-25 12:32:00
你覺得不是證據沒差啊 別人夫妻能認可就好 自己跳出來說別人找到的證據不算證據 有點好笑XD
作者: goodsun   2018-08-25 12:32:00
這篇真的很糟,到底在說啥?
作者: wang0920 (熊大爺)   2018-08-25 12:34:00
這是兩碼子事
作者: july1991 (july1991)   2018-08-25 12:34:00
阿不就幸好有偷看,不然就偷被申裝ADSL
作者: newstyle (人生不要有遺憾)   2018-08-25 12:36:00
其實應該要看,老婆也可能會出去找小王帶病回來給你的
作者: ohyaehchu (pudor)   2018-08-25 12:38:00
好一個霸王條款 真好用
作者: YAYA6655 (YAYA)   2018-08-25 12:41:00
雙方除非同意,否則皆不可看。一看,就是回不去了。日記,沒自己同意,別人看了,你不抓狂才怪。
作者: ohyaehchu (pudor)   2018-08-25 12:42:00
我不知道你會不會聊天的時候去問別人隱私八卦,不管直接問或是從旁敲測,你對妳的小孩也是會完全尊重隱私嗎?
作者: dyyang (跟象迷講道理是沒用的)   2018-08-25 12:42:00
法律上都有違法監聽得到的內容不得成為證據,甚至以A案申請上線監聽聽到B也不能採用了 怎麼這邊一堆看手機不是重點的。
作者: YAYA6655 (YAYA)   2018-08-25 12:43:00
不懂尊重的本質,當然繞進死胡同,婚姻不幸了。我發現台灣人對婚姻很不懂的「尊重」。因為你是我老公,所以你必須要......(列舉一百點)
作者: oxkay (貢小丸)   2018-08-25 12:44:00
每對夫妻模式不同,我跟我先生都是互相看的。
作者: YAYA6655 (YAYA)   2018-08-25 12:45:00
互相同意即可。禁止在沒對方同意的情況下「偷看」一偷看,婚姻即無存續之必要。回不去了。
作者: suzyn (蘇玲)   2018-08-25 12:49:00
看每個人對婚姻的定義,我對我老公的態度是,因為你是我老公,所以你可以看我手機(以下列舉100點)。
作者: YAYA6655 (YAYA)   2018-08-25 12:54:00
樓上不用故意舉反例。你知道尊重的意思的,我相信你知道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8-08-25 12:56:00
呃 可以google「不貞蒐證權」喔拿違法監聽來類比其實不太相符
作者: YAYA6655 (YAYA)   2018-08-25 12:58:00
偷看手機絕對不可以的。完全沒法排除不貞蒐證權。手機是超級私人隱密的東西。你偷偷在客廳安裝監視器,說要照顧小孩安全,那還可以狡辯。看說用家用電腦看到對方電子信件或許無心。但手機這種在判例上,都是不可以偷看的。除非共用手機。對法律不要只知道皮毛亂套用,到時候受傷的是自己.
作者: suzyn (蘇玲)   2018-08-25 13:02:00
這哪是反例?婚姻本來就是互相的,權利與義務是對等的,哪來反例之說。一個不尊重婚姻(吃魚),一個不尊重隱私權(看手機),至於婚姻締結之後雙方可保有多少隱私權,100個夫妻有100個看法,然後這裡是婚姻板,你首先檢討的竟是不尊重隱私權的那方,而不是不尊重婚姻的那方,你有尊重婚姻板嗎?
作者: sandy350 (Sandy)   2018-08-25 13:04:00
奇文
作者: suzyn (蘇玲)   2018-08-25 13:06:00
當事雙方到底有沒討論手機是不是隱私的一部分你都不清楚,就直接先扯隱私權。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8-08-25 13:06:00
沒有亂套用也不想跟你辯 單純回應上面拿違法監聽來講的那位而已
作者: onicusa (Maureen)   2018-08-25 13:20:00
如果沒做虧心事,何必怕被查
作者: suzyn (蘇玲)   2018-08-25 13:20:00
哩勒共蝦?求翻譯!你新補的文我每個字都認識,但我真不知道你在表達什麼?
作者: doa2 (邁向名師之路)   2018-08-25 13:27:00
他覺得應該找徵信社去證明,而不是偷看手機
作者: YAYA6655 (YAYA)   2018-08-25 13:29:00
婚姻版的亂象,特別是婆媳亂象,來自於雙重標準。不自覺地雙重標準,猶如宿命輪迴。媳罵婆,將來又被媳罵
作者: fantasylife (拿鐵貓)   2018-08-25 13:32:00
噓你的霸王條款
作者: cherry5566 (cherry)   2018-08-25 13:42:00
好棒
作者: Sofiamity (喳喳)   2018-08-25 13:55:00
天王是隨?我知道你要強調的是隱私而不是尊重,尊重不是這樣使用的吧?
作者: yggob (然後,)   2018-08-25 13:55:00
看手機要偷偷的很奇怪,但說不准看手機因為是天文條款也很奇怪,如果夫妻之間建立了信任,彼此不一定會特別看對方手機,有時幫對方手機查內容就像幫對方把衣櫥的衣服拿出來一樣啊!彼此尊重彼此信任。我就算看了對方與家人的對話可能看看就算了,其實也不會怎樣啊!但如果對方做壞事看到了,對方偷偷的,然後我偷偷的蒐證也沒錯吧?如果彼此坦蕩蕩有什麼好怕的?不過我理解有些人看了對方手機與家人朋友的內容會亂吵架,所以認為隱私被侵犯,這就是另一個話題。如果另一半容易為此無理取鬧那我也會受不了
作者: hanasakiyuki (koyuki)   2018-08-25 14:00:00
還好人家有看,如果也是什麼天王條款綁著不能看不就永遠被騙,用這個為自己開脫真舒服喔。
作者: milalala (米拉將)   2018-08-25 14:05:00
尊重的前提是要先自重
作者: Kiran (哎唷!)   2018-08-25 14:09:00
推尊重彼此隱私的部分。自重,尊重,信任缺一不可,原原po老公不自重,原原po不尊重,信任當然就不用提了。
作者: poister (光陰者,百代之過客)   2018-08-25 14:09:00
有什麼好不能看的 你也可以看她的啊
作者: ccwt2362 (8=====D)   2018-08-25 14:10:00
原來是自己的霸王條款
作者: nanalia (娜娜莉 )   2018-08-25 14:11:00
嫖妓跟偷看手機 嚴重程度差那麼 大便不沖水也是離婚潛在因素...
作者: oreosea (堅強與溫柔ECSZ)   2018-08-25 14:14:00
你在幹嘛啦 回得亂七八糟
作者: nanalia (娜娜莉 )   2018-08-25 14:18:00
偷看老公手機 看到不該看 要裝作沒看到 眼睛業障重
作者: imagewind (秋水連天)   2018-08-25 14:22:00
推!!我個人的手機與電腦也不准我另外一伴沒經過我同意就看。這種行為超級超級不准重的。
作者: ccwt2362 (8=====D)   2018-08-25 14:24:00
你的霸王條款重新定義了台灣人的婚姻尊重((瞎扯蛋https://i.imgur.com/Mcsr7Rf.jpg茪W,未經同意和完全禁止是不一樣的
作者: neilkcin   2018-08-25 14:36:00
毒樹果…你白雪公主哦…
作者: TRIMGAL (Visca!Barca!)   2018-08-25 15:00:00
天王個屁 邏輯爛成這樣
作者: lakers110 (Lakers)   2018-08-25 15:04:00
看手機就離婚,也是矯枉過正,敢做就不要怕別人看男人我也是看不下去。
作者: erena (erena)   2018-08-25 15:18:00
作者: Sindragosa (蔡刺刺)   2018-08-25 15:25:00
呵呵呵呵呵
作者: amoon0412 (月)   2018-08-25 15:32:00
天王......補噓
作者: imagewind (秋水連天)   2018-08-25 16:03:00
補推
作者: abby2007 (似水)   2018-08-25 16:37:00
你給的兩個建議根本互斥,自己打臉自己開心嗎
作者: Agneta (阿妮塔)   2018-08-25 16:50:00
嫖妓<<<<<<<<偷看手機愛嫖的事先講清楚 我會嫖妓 直接告訴妳了 妳不可看我手機這樣雙方同意絕對好啊
作者: idlechild (潔白無瑕蘋果光)   2018-08-25 16:55:00
看就看啊,反正抖這樣了
作者: Drizzle (相信自己)   2018-08-25 18:30:00
作者: zzyyk (z)   2018-08-25 19:20:00
作者: viela (生 活)   2018-08-25 20:07:00
你一直執著於偷看手機這一點 請問偷看手機有比外遇偷吃還嚴重嗎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8-08-25 20:33:00
唉… 坦白說,我認為女方自己要負最大的責任。識人不清下避孕不作好是把自己陷入困局,現在去攤牌也沒啥意義,錢也要不到多少,孩子又有能力帶走嗎
作者: RoxanneC (Roxanne )   2018-08-25 21:21:00
愛嫖事先說 搞不好就是有人願意接受 自己偷偷摸摸 還要別人不准偷偷摸摸?
作者: yellowday (喜)   2018-08-25 22:26:00
我跟另一半都能互看 。注意 是互看 不是偷看 差很多而且原po老公 偷摸去偷吃 偷看手機到底算什麼大不了
作者: YAYA6655 (YAYA)   2018-08-25 22:31:00
東方人很不尊重隱私喔。跟西方國家差好多。難怪婆媳問題一大堆,愛干涉啊 (笑)
作者: ccwt2362 (8=====D)   2018-08-25 22:59:00
偷看手機叫做不尊重隱私,偷情嫖妓叫做什麼?((自私爛人啊
作者: Jemimah (不知不覺)   2018-08-26 00:11:00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作者: rockneverdie (lost corner)   2018-08-26 02:22:00
這天王條款其實也是有保障到手機擁有小祕密的老婆呀,喝茶的不怕被查到,約跑的不怕被絆倒,皇城一片和樂,綠意盎然多好。
作者: ericpony (ericpony)   2018-08-26 02:42:00
東方人普遍不注重隱私 我一個加拿大朋友也把隱私視為絕對領域 他交往台灣女生只要會盧看手機 就是分沒二句話他聊天時常抱怨台灣女生缺乏安全感 更缺乏對隱私的尊重
作者: lanceloteric (lanceloteric)   2018-08-26 13:31:00
我需要師爺.....這篇是在公三小?
作者: almondchoco (杏仁可可)   2018-08-26 17:22:00
當然要宣導不可看手機 不然嫖妓被發現怎辦
作者: colawhite (皮卡)   2018-08-26 20:09:00
嫖妓是錯誤的 偷看手機也不對 只是單憑手機訊息證據足夠嗎?建議找徵信社再做確認 離婚的話也有強一點的證據
作者: purin88 (原來我是憤怒的鄉民)   2018-08-26 22:42:00
只能噓了,如果連手機帳戶存款這些私密的事都無法坦誠相見,何必結婚,交往就好
作者: overfly (Ruka×Rumi)   2018-08-27 10:47:00
對你來說的帝王條款,對別人來說可能不是。我跟我老公在尊重對方的前提下,也是可以互看手機的,信任是積沙成塔的過程,剛開始看不出個什麼東西,頻率就會降低,信任累積起來以後,就會變成老公手機在面前都只想滑自己的手機第2點我不苟同。偷看是不好的,但是並不等於彼此知道的情形或是彼此默許的情形下互看手機是不好的。
作者: vicky2002 (Vicky)   2018-08-27 12:25:00
公三小?
作者: pepsilee (Pepsi)   2018-08-28 15:38:00
自己訂個天王條款,目的是什麼????
作者: Acidsour (哇洗李酸酸)   2018-08-30 04:55:00
外遇的隱私禁止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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