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婆媳問題調停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8-09-10 11:49:47
※ 引述《Antler5566 (鹿茸五六)》之銘言:
: (不同意記者抄文)
: 事件:
: 這周祖母生日, 姑姑們知道祖母愛看小孩
: 要我老婆周末帶小孩回南部
: 但是我老婆現在害喜很嚴重, 根本不能坐車
: 所以最後決定姑姑帶小孩回南部就好
: 中間祖母有打了幾次電話, 問說可不可以讓小孩待兩三天
: 我老婆跟岳母也都同意, 沒有問題
: 後來姑姑們週六來接小孩, 說禮拜三才要帶小孩回台北
: 情緒爆點:
: 岳父母跟老婆都覺得臨時改計畫, 這非常不妥當
: 食物衣服都沒準備好, 也沒跟學校請假
: 老婆覺得從一開始, 我姑姑們就只想要小孩南下
: 好像我老婆去不去都無所謂, 覺得不受尊重
: 然後本來說帶小孩兩天, 變成帶走5天
看完是覺得這群女人都蠻愛挑刺的.
1.
祖母有打電話問說可不可以讓小孩待兩三天.
這句話我會解讀成讓小孩去南部玩個幾天, 但實際天數未定.
可能兩天,可能三天, 也可能一個禮拜.
總之就是未確定確切時間.
(重點在於接走孩子前, 有做確認時間為周六到周三的動作,
而不是用當初講兩三天, 就凹人家那代表五天)
2.
後來姑姑們周六來接小孩時說星期三才帶小孩回台北.
姑姑們的問題是直到來的當天才確定天數, 沒有事前和老婆做確認.
而天數和老婆預期的有落差.
但,當下老婆應該是答應了!!! 至少當下沒反應出問題.
也就是說雖然臨時突然, 但是但走小孩前還是有經過媽媽同意的.
(修正, 應該是岳母答應)
3.
後來老婆越想越不對勁,
和娘家父母聊聊後, 覺得不被尊重加上其他拉拉雜雜的問題.
"事後" 傳訊息表達自己感到不受尊重.
但對於婆家的人來說 完全停留在1,2的氛圍.
就一開始有先問可不可以讓孩子住個兩,三天(幾天)
且帶走時原PO老婆也同意週六到周三 (岳母同意)
本來開開心心的, 突然被譙說不尊重人家 !!
而且對方咬的還是在"用字"上做文章.
什麼兩天還五天的, 接小孩的時候不是講好了嗎?
就算有問題擔心小孩學校請假可以協調, 又何必一只訊息來就譙人呢?
一只訊息就給姑姑們扣上不尊重人,對不起人的帽子.
姑姑們在這第一時間會不爽, 我認為蠻正常的.
4.
不爽就刺回去, 還提升衝突等級
姑姑們的回應很明顯的就是針對於 "被扣上不尊重人" 這一點來回應的.
意思大概就是 : 誰不尊重妳啊, 明明是妳自己毛病多.
非常糟糕的地方在於 本來針對事件的發言也就算了,
但在憤怒之下講了太多廢話.
言語間透露出的媳婦比較低下,不讓妳進南部家門這種話語, 提升了衝突等級.
事情到這個地步, 已經不是本來住幾天沒事前溝通好的問題而已,
這麼難聽的話講出來, 沒有道歉,沒有講開絕對是過不去的.
作者: miconches (小Q)   2018-09-10 11:54:00
第二點老婆當下沒答應喔 是岳母雖然傻眼但答應的, 我覺得岳母應該是當下都來接了 老一輩一定不想撕破臉就先答應第一點2.3天最多就三天 一個禮拜不會離2.3天太遠嗎
作者: orange22 (小西)   2018-09-10 11:59:00
原原po有提到 辦婚禮時兩家就有疙瘩了 所以互相挑刺正常不過菇類那種小孩是公共財完全不尊重媽媽的觀念真的不敢苟同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8-09-10 12:00:00
兩三天講成一個禮拜 也是夠會扯的
作者: CHRISTINAYEN (CHRIS)   2018-09-10 12:04:00
我覺得1最大的問題是 小孩只有1歲!!! 1歲幾乎是剛吃副食品 換地方睡半夜會餓飽吵 回南部玩也沒記憶啊
作者: juicebeach (1518E)   2018-09-10 12:06:00
光是第一點的解讀就跟一般人不太一樣了,乾脆說祖母原本的意思就是2、3天=2+3 共五天,是原po太太中文和數學不好。
作者: newycc (N/A)   2018-09-10 12:07:00
2、3天跟5天7天意思相同,也太差不多先生了吧
作者: pochidoggy66 (August)   2018-09-10 12:08:00
分析的很有道理,我也覺得原po安撫兩方的說法很弱,根本是火上澆油
作者: isaacc (小元宅爸)   2018-09-10 12:12:00
很好奇妳有沒有照顧過小小孩,或是幫忙準備行李家司小孩要出門是非常非常麻煩的,出門幾天就要帶幾天東西感覺妳的假設就有很大的問題,因此後面也都不用談了關鍵就是小孩才一歲,如果十歲那就又不一樣了
作者: peachings (出發點)   2018-09-10 12:14:00
新仇舊恨加在一起 原po根本很多沒講出來的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8-09-10 12:14:00
你的舉例邏輯完全不同 約10月5 6號出去玩個兩三天依此案邏輯類比 是在出發前一刻臨時加碼五天 人家還沒有太多時間考慮
作者: miconches (小Q)   2018-09-10 12:16:00
10/5.6跟10/15.16 差太多了吧
作者: rexcool (ZHEN)   2018-09-10 12:18:00
分析的很有道理,傳簡訊回去嗆,根本想搞事
作者: DoraMi01 (墨墨)   2018-09-10 12:24:00
覺得第一點就問題很大,你是比較屬於大剌剌遲到型的嗎?兩、三天就是最多三天,要五天就該說四、五天或五、六天,沒人要把人帶走時才改口。雖然我認同岳母當下應該要拒絕才對,現在應該報警帶回小孩
作者: serflygod (Yourki)   2018-09-10 12:24:00
10/5,6號跳到10/15,6號我不行耶,搞不好15,6號有其他事啊
作者: AppleAlice   2018-09-10 12:25:00
鬼扯,兩三天就是兩三天,哪裡是幾天
作者: Herblay (Esmeeeee)   2018-09-10 12:25:00
三天就三天 變五天當然差很多 哪裡差不多 數學不好?
作者: AppleAlice   2018-09-10 12:26:00
+2可以下次-2可以嗎?? 反正差不多嘛,講好兩三天但到臨頭改成不給帶過去,可以嗎??
作者: mapple9   2018-09-10 12:27:00
姑姑的做法就是硬上,岳母沒第一時間拒絕有錯,但不代表媽媽不能生氣吧。
作者: smokeblue (藍菸)   2018-09-10 12:28:00
推樓上上XD +2可以下次-2也可以啊 大家一起"隨性"嘛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8-09-10 12:30:00
你工作上也能接受兩三天變一週,最後一刻隨便更動、名為
作者: suction (suctionunit)   2018-09-10 12:30:00
傻眼
作者: kitten631 (未知帶來恐懼)   2018-09-10 12:30:00
主管跟你說加班兩三天變五天,年終五個月變兩個月看你跳不跳腳 XDDD
作者: kitten631 (未知帶來恐懼)   2018-09-10 12:31:00
薪水五萬變兩萬也差不多啦 都差不多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8-09-10 12:31:00
喔對 如你所說 還要連開譙不爽都不會喔
作者: a963 (21413131思嗎XDD謝率是12)   2018-09-10 12:32:00
笑死XDDD 這篇不要刪,我看下一次換個性別做這件事情,你會覺得有告知還是沒告知吼
作者: nacy204327 (♥~超可愛✡小南C~♥)   2018-09-10 12:32:00
難道當下要硬拒絕然後當面吵起來弄的雙方難看嗎? 只能隱忍不發吧 話說一開始就不該答應讓小孩單獨回去,沒道理小孩要被當成供品一樣哄人開心
作者: suction (suctionunit)   2018-09-10 12:33:00
真的拒絕會不會在門口拉拉扯扯 顧慮女婿跟小孩的狀況下可能勉強答應了 但小孩的媽知道了希望對方尊重這不叫出爾反爾吧
作者: miconches (小Q)   2018-09-10 12:34:00
你的回推文那段是我答應跟你約5.6號出去玩2.3天就要空出到15號,如果改成玩到15號或15號在去玩我無法就是爽約也 我沒理解錯吧?
作者: suction (suctionunit)   2018-09-10 12:34:00
有個寓言故事 兩個女人都說自己是小孩媽媽 兩邊扯小孩手搶小孩 結果先放手的那邊才是真媽
作者: petitebabe (petite)   2018-09-10 12:34:00
+2可以隨興 那我-2也可以隨興囉
作者: AppleAlice   2018-09-10 12:35:00
老婆也不是爆氣說現在立刻馬上把小孩給我還來,是說不尊重,有智慧的人說不好意思這次沒算好下次改進就好,
作者: kitten631 (未知帶來恐懼)   2018-09-10 12:35:00
真隨性就不會罵人啦 是要大家隨我的性XDDD
作者: nacy204327 (♥~超可愛✡小南C~♥)   2018-09-10 12:36:00
況且事涉一歲幼童,離開媽媽不安全感不說,種種作息、飲食上問題,並非是什麼約定俗成這麼簡單
作者: hotaka (離...)   2018-09-10 12:37:00
2、3天就是2天或3天,什麼可能一個禮拜,這種差不多先生小姐的思維實在無法苟同
作者: winkwink (未來一直來)   2018-09-10 12:37:00
姑姑們沒禮貌沒常識,卻要怪別人?帶別人家一歲幼兒回家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8-09-10 12:37:00
有些人愛酸這裡媳婦板 這帳號就專發媳婦板反義的文
作者: winkwink (未來一直來)   2018-09-10 12:38:00
一回去就是5天?什麼毛病啊... =_= 太沒常識了吧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8-09-10 12:38:00
看性別為何 為護而護 為反而反
作者: sevenmami (小小羊兒咩咩叫)   2018-09-10 12:38:00
你下次跟你老闆告假兩三天,然後請假五天試看看,排某月5~6開會,會議通知15~16號看會不會被幹譙
作者: hotaka (離...)   2018-09-10 12:38:00
主管問進度回再2、3天,結果拖到一個禮拜才完成,看主管能不能接受
作者: applebrook (米諾)   2018-09-10 12:38:00
但我身邊的確蠻多人一開始的問句都只是參考意向的當然不是指工作上, 但約出去玩的確常有這種問句....
作者: kitten631 (未知帶來恐懼)   2018-09-10 12:39:00
曠職2天還好吧 不是跟沒曠職一樣嗎XD
作者: AppleAlice   2018-09-10 12:41:00
如果可以晚兩小時上班當作跟準時上班一樣不知道有多好
作者: hotaka (離...)   2018-09-10 12:41:00
約出去玩還會再次確認時間,確定才成行啊,如果朋友約出去玩2、3天,當天臨時加成5天,這樣能接受?
作者: mapple9   2018-09-10 12:41:00
你會覺得2、3天和5天差不多,媽媽爆氣沒道理,是因為你不是小孩的主要照顧者,1歲的孩子離開爸媽5天很久好嗎!
作者: kitten631 (未知帶來恐懼)   2018-09-10 12:43:00
你也知道老闆要同意啊XDDD XDDD
作者: miconches (小Q)   2018-09-10 12:44:00
原文情況就像是都見面要出發了才說改成五天也 ……
作者: petitebabe (petite)   2018-09-10 12:44:00
就是霸王硬上弓!!吃定對方不太會拒絕
作者: suction (suctionunit)   2018-09-10 12:46:00
事後如果是說 下次約時間不要臨時改 這樣也不妥啊?
作者: miconches (小Q)   2018-09-10 12:46:00
你那是後續討論 非出發當下 就跟妳5號當天行李都打包好跑去找他 結果他說:改成15號好嗎?這樣 差很多吧
作者: businesschou (周森毅加油ˋ(°▽ °)ˊ)   2018-09-10 12:46:00
這種邏輯是倒果為因,是源於姑姑她們的破壞約定,才有後面岳母騎虎難下的答應。
作者: damao (我是派大星)   2018-09-10 12:46:00
兩三天跟一個禮拜明明就有差,你數學跟國文都還好嗎?
作者: mapple9   2018-09-10 12:46:00
接受的是岳母不是太太,你怎麼知道太太沒對自己媽媽發脾氣呢?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8-09-10 12:47:00
你這個同意接受是深思熟慮後的決定、還是霸王硬上弓的半強迫,兩者未免也差太多。口口聲聲說事後翻臉不妥,怎麼故意忽略更動方只給被動方多少時間考慮?你去新公司報到,上工前10分鐘老闆說工時比原先講好的多三小時,你騎虎難下只能答應,內心都不會有半點怨言?笑死
作者: icevenus (才不告訴逆勒~)   2018-09-10 12:53:00
這文就是典型的隨便阿~
作者: Sourxd (linyu)   2018-09-10 12:54:00
那些說老婆沒同意的麻煩再回去看看原文,中間一段男方家人打電話問可不可以留兩三天「老婆岳母都同意」
作者: businesschou (周森毅加油ˋ(°▽ °)ˊ)   2018-09-10 12:55:00
兩三天同意不等於五天好嗎?
作者: Sourxd (linyu)   2018-09-10 12:56:00
我覺得姑姑和婆婆比較不貼心,不過一開始的確是老婆和岳母先答應(而且多次),反過來說別人不尊重真的站不住腳
作者: suction (suctionunit)   2018-09-10 12:56:00
六接走 待三天是星期一帶回吧
作者: businesschou (周森毅加油ˋ(°▽ °)ˊ)   2018-09-10 12:56:00
最後應該也是敲定就兩天,媽媽會到當天還不知道小孩要回去幾天要準備幾天的衣服食物,這說的通?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8-09-10 12:57:00
事前同意兩三天=也同意當下臨時變五天?邏輯??
作者: suction (suctionunit)   2018-09-10 12:57:00
就看今天小孩也沒有回家 原po想解心結拿這篇跟老婆說沒用的
作者: CICIKOKO (嚕。)   2018-09-10 12:58:00
這小孩才一歲耶,離開媽媽兩三天已經很誇張了好嗎
作者: a963 (21413131思嗎XDD謝率是12)   2018-09-10 12:58:00
邏輯到底在哪??
作者: businesschou (周森毅加油ˋ(°▽ °)ˊ)   2018-09-10 12:58:00
我們大人出門都會知道要待幾天要帶多少衣服替換了,媽媽有可能不確定的狀況下幫小孩準備?
作者: A710229 (明凡)   2018-09-10 12:59:00
姑姑應該是跟太太聯絡,岳母答應的當下,搞不好不清楚姑姑太太中間的協定, 岳母只是負責把小孩交出去, 稱不上有主事權,
作者: Sourxd (linyu)   2018-09-10 13:01:00
而且人家不是帶去南部再改口說多待幾天,當下岳母也點頭了。說實在的當下不顧小孩子和自己女兒的想法想當那個好人,就不要事後抱怨怎麼對方不夠貼心。女兒事後不怪自己母親點頭、不怪當下為什麼不多花十分鐘徵詢自己同意,怪有詢問的對方不夠尊重。
作者: thalamus (thalamus)   2018-09-10 13:02:00
面試時:月休8天,第一天上工告知:月休4-5天好不好好不好好不好好不好
作者: suction (suctionunit)   2018-09-10 13:02:00
那個…小孩不是岳母生的喔…尊重一下媽媽應該是很好懂的概念
作者: miconches (小Q)   2018-09-10 13:02:00
推 greensh
作者: NANASAN (無所謂)   2018-09-10 13:03:00
我的認知兩三天就是兩天或三天。不會是2+3或是2*3
作者: Sourxd (linyu)   2018-09-10 13:04:00
當然我覺得對方菇類要孕婦帶孩子南下、或事後要孕婦去道歉這些很過分,不過當下造成誤會的點的確是這樣,只能說雙方都有錯,不用過度把自己代入坦媳婦。
作者: businesschou (周森毅加油ˋ(°▽ °)ˊ)   2018-09-10 13:04:00
又有一個倒果為因的神邏輯來了
作者: Sourxd (linyu)   2018-09-10 13:06:00
只能勸樓上好好看原文
作者: petitebabe (petite)   2018-09-10 13:07:00
現在才說要留五天 根本是吃定人家不好意思馬上拒絕
作者: businesschou (周森毅加油ˋ(°▽ °)ˊ)   2018-09-10 13:08:00
事前就講了是兩三天,硬要凹成五天也可以,沒有好好看原文的不知道是誰。
作者: petitebabe (petite)   2018-09-10 13:11:00
退一萬步就算答應了 媽媽想要小孩回來 沒有人能拒絕
作者: Sourxd (linyu)   2018-09-10 13:14:00
寫兩三天沒錯啊,可最後是有在接小孩當下詢問岳母,「岳母點頭小孩禮拜三在接回來+也沒當下說要再跟女兒確認」然後事後氣噗噗覺得對方不夠貼心不夠尊重媽媽想要小孩回來 沒有人能拒絕 同意,只是我說的只是當下造成誤會的點,覺得不用過度坦媳婦也不需過度指責男方家人
作者: AppleAlice   2018-09-10 13:16:00
臨時才在那邊改五天本來就不尊重,給女婿/老公臉還是讓婆家人帶走了,不代表這種行為ok的好嗎??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8-09-10 13:16:00
整篇問題最大的一方輕輕放下 抓著一句事後譙人批個不停隨意更動行程不尊重為人母者在先的不罵倒是被迫配合形成不被尊重的一方連絲毫不悅都不能有
作者: mapple9   2018-09-10 13:17:00
被硬上的是岳母,生氣的是太太,S大有發現是不同人厚?你又怎麼知道太太沒生自己媽媽的氣?這點就別腦補了。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8-09-10 13:18:00
你跟我說這叫雙方都有責任、不需過度指責男方家人 呵
作者: Sourxd (linyu)   2018-09-10 13:18:00
覺得不妥,那當下就不該答應,不然也該找託詞。什麼都沒
作者: suction (suctionunit)   2018-09-10 13:18:00
嗯嗯 原po可以學著兩邊打五十大板 但我猜會從婆媳問題變成婚姻失和
作者: Agneta (阿妮塔)   2018-09-10 13:19:00
講再多~現在媽媽已經要小孩 姑婆還緊抓不還回去 沒理該罵就是姑婆 少來什麼兩邊都有錯 目前不還小孩100%錯在姑婆
作者: juicebeach (1518E)   2018-09-10 13:19:00
說不定原po太太把自己媽媽罵的半死啊,去腦補這沒提供的資訊,怎麼樣想都可以。但婆家不尊重人是事實,臨時改行程霸王硬上弓也是事實,就這些點,原po還對姑姑說是他們家有錯在先?!
作者: Agneta (阿妮塔)   2018-09-10 13:20:00
硬霸著別人生的幼兒 問再多人都是她們錯
作者: Sourxd (linyu)   2018-09-10 13:21:00
回M大,至少原文或罵男方家人大完全把這點給模糊掉,我不腦補,只是特別點出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8-09-10 13:23:00
說雙方都有錯不要特別偏袒哪一方 結果自己只批其中一方哪裡不對 嗯 可以 這很公正
作者: Qlun (INEEDPOWER)   2018-09-10 13:27:00
兩三天就是2天或3天,不是5天
作者: pivoine   2018-09-10 13:27:00
噓你第一點 推greensh
作者: Sourxd (linyu)   2018-09-10 13:29:00
推「整個過程演變成現在這個情況,其實彼此都有責任」
作者: tifaaa (tifa)   2018-09-10 13:29:00
你乾脆說二十三天好了
作者: miconches (小Q)   2018-09-10 13:34:00
greensh的推文真的把我想的都有條理的打出來我真的很弱 哈哈
作者: summer164 (summer164)   2018-09-10 13:38:00
所以是?告訴我們不願意要當場說,如果好好說,偏偏姑姑不買帳!然後就算當場翻臉也在所不惜的把孩子留下,不讓姑姑帶走?然後這時候我們就會看到大家在檢討媳婦文了,是這樣嗎?
作者: het269 (babyface)   2018-09-10 13:39:00
東尼大把我在原文下的推文主要意思在這回文了,本來事情角度就是雙方各有一個觀點,我們只是站在婆家角度去看待衝突的關鍵點,真的本來只是認知的差異,「兩三天」在人際對話上本來就不是只能有一個意思,端看個人個性去運用文字,況且兩三天只是祖母口頭拜託的意願,姑姑們搞不好只
作者: ethel617 (聆雪)   2018-09-10 13:40:00
幾天這個同為南部人完全可以理解,有些長輩在詢問時根本還沒確定要帶回去幾天,也就是他們實際是詢問「可否帶回去幾天?」
作者: het269 (babyface)   2018-09-10 13:40:00
知道女方答應了、想說多幾天可以讓媽媽高興點,所以在接小孩當下確認天數,有問題就當面喬好,當面爭執比事後沒當面的互動好,尤其是當面親家母代為答應、事後媳婦來吵,那感覺真的很差!
作者: kawaii98 (kawaii98)   2018-09-10 13:41:00
我婆婆跟我說要帶小孩回他娘家三天,只要說清楚都可以,但是如果突然改成5天我就會很不爽了!不過我婆婆通常是被小孩嚕到提早回家然後趕快把小孩丟給我....
作者: ethel617 (聆雪)   2018-09-10 13:41:00
然後等到人家門口要帶時,就直接給個回來的時間,自己就以為講的很清楚了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8-09-10 13:44:00
我的確是覺得責任在婆家沒錯啊 你講的1->2的過程 要不是搞出這種門口臨時加碼變五天的鬧劇 會衍生你屢次批評的事
作者: miconches (小Q)   2018-09-10 13:44:00
樓上 那應該是問能帶回去幾天,而不是問能不能帶回去2.3天吧
作者: ethel617 (聆雪)   2018-09-10 13:44:00
身邊遇上這種類似的溝通問題層出不窮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8-09-10 13:45:00
後譙人?(好我知道你要重申雙方都有錯你兩邊都有批評 但奇怪的是
作者: het269 (babyface)   2018-09-10 13:46:00
一堆人執著兩三天就只能兩三天是多沒應變能力?兩三天對有些人來說就是不確定概念,後來當面有講確定天數就雙方喬啊!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8-09-10 13:47:00
你只有事後譙人這件事提了很多遍 內文1次回文至少4次)其他部分反不見你用同等強烈的砲火抨擊另外我後面在酸各打50大板的推文是在回別的板友推文 未必跟你正文有關
作者: Sourxd (linyu)   2018-09-10 13:49:00
同意 「兩三天」在人際對話上本來就不是只能有一個意思。老婆覺得是2-3天,夫家人卻覺得「兩三天」是概略意思(像三人行必有我師焉指的不是「三人」)。一開始雙方說清楚彼此認為的的時間導致第一個衝突點,也是一堆人在吵的點。*沒有說清楚彼此認為的時間
作者: businesschou (周森毅加油ˋ(°▽ °)ˊ)   2018-09-10 13:50:00
兩三天還是五天對於一歲小孩的媽媽會是不確定的概念嗎?要幫小孩準備衣服食物兩三天跟五天準備的會一樣多嗎?
作者: petitebabe (petite)   2018-09-10 13:51:00
重點是 這個幼兒才1Y 把幼兒帶離媽媽那麼久就是白目奶粉帶2天跟帶5天差很多你知道嘛!!!!!
作者: het269 (babyface)   2018-09-10 13:53:00
認知差異浮現的時候,親家母沒把女方認知拿來和姑姑們重新議定天數,或說了還是妥協接受五天,總之結果是親家母同意五天、沒跟女兒確認意願,那親家母替女兒自做主張能怪姑姑們嗎?
作者: Sourxd (linyu)   2018-09-10 13:53:00
回B大,對媽媽或許是確定的概念,但對另一方或許不是啊,重點是當下雙方都沒有確認實際回來時間導致認知誤會。
作者: Agneta (阿妮塔)   2018-09-10 13:54:00
可憐只能吵兩三天是幾天 qq 但恐怖的是 姑婆來現場說五天的時候 幼兒的爸爸媽媽都是不知道的 做人不可以這樣 毫不把生父生母放在眼裡
作者: summer164 (summer164)   2018-09-10 13:54:00
這篇文的原po你沒看看原原po說是來帶小孩時,姑姑說的嗎?姑姑可是當天來接時才說要孩子要待到禮拜三的嗎?這不是當場才告知原原po的老婆嗎?那是你要怎麼回,不行不答應,溝通不行要直接翻臉喔?
作者: Sourxd (linyu)   2018-09-10 13:54:00
而且這個認知誤會並沒有在接孩子時,時間確認下被解開,而且被岳母同意了。
作者: petitebabe (petite)   2018-09-10 13:54:00
現在媽媽要小孩回家姑姑也沒資格有意見
作者: het269 (babyface)   2018-09-10 13:54:00
衣服食物是小事吧!喜歡小孩會捨不得花錢買嗎?
作者: Agneta (阿妮塔)   2018-09-10 13:55:00
完全不尊重小孩的爸爸媽媽
作者: ethel617 (聆雪)   2018-09-10 13:55:00
樓上講的就是另一個衝突點了,長輩只思考要帶孩子回來幾
作者: petitebabe (petite)   2018-09-10 13:55:00
對阿 就怕花錢亂買亂餵阿
作者: Sourxd (linyu)   2018-09-10 13:56:00
回summer大,那其實當下岳母可以回說,不夠我女兒說禮拜日就要接孩子回來了,我再確認一下,或者當下打電話給女兒都行,而不是確認後又罵對方不識時務。在我看來導致最大誤會關鍵點就是岳母了。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8-09-10 13:59:00
那你有沒有想過 為什麼3跟4沒多少人抨擊? 因為問題到了那邊 早已是1跟2的果了問題發生 你不求諸根因 就去談果 試問該從何檢討起?要不是兩三天變五天 為娘的沒有事前+心理準備 後續豈會愈不可收拾?把人逼急了再指責不能事後反悔,有何助益?
作者: het269 (babyface)   2018-09-10 14:02:00
當面互動是最不會失真的,與其事後電話、簡訊、LINE溝通,親家母有疑議就別當下自做主張,女兒外出或睡覺就先不放人等女兒出現在做確認,不然當下同意卻事後追究只會讓人覺得找碴!
作者: Beersheep (一心不乱)   2018-09-10 14:03:00
所以跟你約兩三點,讓你等到五點或七點也都是OK的?
作者: het269 (babyface)   2018-09-10 14:07:00
如果兩點多打電話給你說臨時有事該五點多,至少給當事人心理準備可以決定要不要等
作者: Sourxd (linyu)   2018-09-10 14:07:00
回Beer大,這也是雙方都有問題吧,幹嘛不一開始約清楚時間,如果要改,人手一隻手機不能打電話通知嗎
作者: het269 (babyface)   2018-09-10 14:09:00
同樣的,本來事前說兩三天,後來碰面後說五天,就來喬雙方接受的共識啊
作者: summer164 (summer164)   2018-09-10 14:11:00
建議po再看清楚原原po的文,怎麼岳母也被你腦補,『自做主張』沒問孩子的媽讓人把孩子帶走
作者: westfant (westfantasy=愛滋)   2018-09-10 14:12:00
臨時改時間實在是理虧,別人說他還不懂反省
作者: Sourxd (linyu)   2018-09-10 14:13:00
而且代入假設情境,如果你朋友是打電話到你家,被你母親接到,你母親居然替你答應了但其實你不想要,你覺得這是怪你改時間的朋友還是怪隨口幫你答應的媽媽?然後你媽還在旁邊喊燒:對啊你朋友怎麼時間改來改去好不尊重人
作者: het269 (babyface)   2018-09-10 14:15:00
腦補?事實就是親家母有同意、事後媳婦追究,如果媽媽當下有告知女兒會有事後的追究嗎?
作者: Sourxd (linyu)   2018-09-10 14:17:00
而且如果老婆事後不同意,大可客氣說明沒有跟媽媽說清楚約定時間還是禮拜一接回小孩,而不是直接傳訊息指責對方「不尊重」,我不認為事情會搞成這樣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8-09-10 14:18:00
這篇有點在硬凹欸… 「1歲」的孩子帶出去幾天就幾天,沒什麼「差不多」,況且不是主要照顧者孩子也講不出自己需要什麼的年紀被平均年齡70+的長輩顧,想來就挺不讓人心安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8-09-10 14:18:00
說2-3天跟5天差不多真的神扯XDDDD
作者: pivoine   2018-09-10 14:19:00
為什麼是岳母理應詢問生母 岳母根本也是當下才被告知的不是嗎?為何要把人帶走的姑姑不直接找生母徵求同意?根本不尊重小孩親生父母啊
作者: july1991 (july1991)   2018-09-10 14:23:00
那就是沒有育嬰常識囉?沒有育嬰常識最好半天都不要,你怎不說2x3或2的3次方?
作者: hotaka (離...)   2018-09-10 14:25:00
原文根本沒寫岳母有“同意帶走5天"吧,也有可能岳母想說有講好要帶去南部就讓姑先接走,才跟女兒討論到底是待幾天有些長輩很怕當面衝突,尤其是親家這種尷尬身份,岳母可能處理的不夠好,但責任最大的是臨時改變的婆家姑
作者: Sourxd (linyu)   2018-09-10 14:28:00
原PO有回覆說岳母接孩子當下答應但心裡不開心*答應接走5天
作者: summer164 (summer164)   2018-09-10 14:29:00
硬要人吞當然不開心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難道要當著一歲小孩面前大戰嗎岳母是給對方臉好嗎,事後請他們遵守原來約定,是他們給臉不要臉講岳母應該當場拒絕的,完全沒考慮小孩小孩看兩方人馬搶人,會造成心理陰影好嗎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8-09-10 14:40:00
其實我覺得所謂的答應也很可能是當場傻眼一時反應不過來
作者: hotaka (離...)   2018-09-10 14:40:00
OK,岳母的臨場反應不夠好,但造成這種騎虎難下場面的還是因為婆家姑,雙方的責任比重並非各打50大板
作者: AppleAlice   2018-09-10 14:42:00
你的問題就是沒搞清楚13的主體是老婆,2是岳母,所以並非1發展到2之後越想越不對勁產生3,是先有1,開支線產生2,老婆不爽怎麼會有2,才有3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他想看到岳母當場甩門趕姑婆走,讓他們空手而回吧
作者: AppleAlice   2018-09-10 14:44:00
姑姑們會有4的情緒反應就邏輯不好或拉不下臉而已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8-09-10 14:46:00
Q大, 家裡應該沒那麼小, 且我不覺得回馬槍就是比較好的方式, 至少以現實來看, 鬧到現在這樣然後你說對了, 若岳母反應後, 姑姑仍不講理要是我, 我會鐵了心不讓對方帶走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除非沒讓對方進門,不然家裡多大有屁用這不是回馬槍,如果對方懂得尊重,根本不會鬧成這樣我讓你帶回去,我跟你說請你照計畫回來對方照計畫回來,請問有什麼問題?岳母不是小孩的爸媽,本來就是要問小孩的爸媽,不然勒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8-09-10 14:51:00
apple大, 可惜了, 若孩子媽當時簡訊是說答應的是她媽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這種不講理的,一樣可以帶回去後跟你說五天啊,不然勒對方現在就是想幾天就幾天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8-09-10 14:52:00
不是她, 而不是原本的說法. 那可能也不會鬧成這樣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如果他們懂得遵守規則,不會說人斤斤計較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在他們跟你的眼裡,2=3=5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8-09-10 14:53:00
當下讓人家把孩子接走, 事後孩子媽想要孩子早回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是腦袋問題
作者: het269 (babyface)   2018-09-10 14:54:00
本來就不是溝通問題、是認知差異
作者: Agneta (阿妮塔)   2018-09-10 14:54:00
請問你說的鐵了心不給帶走 後續會是如何呢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8-09-10 14:54:00
但是直接傳簡訊就說對方不尊重, 那就是問題了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8-09-10 14:54:00
不不不,絕對是脫離育嬰太久或沒育嬰過的人才會說2天跟5天是沒溝通好的誤會。要來帶嬰兒,該溝通的事情要準備的東西不可能當天才來橋。臨時改多半是吃定多數人會以和為貴。
作者: het269 (babyface)   2018-09-10 14:55:00
有些人的兩三天就要不確定概念、只是確認對方意願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8-09-10 14:55:00
2天變五天 是在狀況2確認的, 而不是2直接等於5, 問都沒問
作者: Agneta (阿妮塔)   2018-09-10 14:55:00
當場爆炸+回去四姑婆一阿祖也不會放過你啊
作者: petitebabe (petite)   2018-09-10 14:55:00
無法想像晚上孩子是怎麼過的
作者: AppleAlice   2018-09-10 14:55:00
可惜個鬼,姑婆就是沒理,只會靠長輩身分想強壓媳婦
作者: pivoine   2018-09-10 14:55:00
就算是生母 那麼臨時才被告知反應不及 個人也不覺得錯誤有夫家的人出爾反爾強迫推銷問題大 更何況岳母根本不是生母 為何不問親生父母?然後就抓著說岳母同意了…小孩是岳母生的還怎樣?
作者: AppleAlice   2018-09-10 14:56:00
簡訊理講姑婆不尊重孩子媽媽、臨時改時間造成種種不便
作者: Agneta (阿妮塔)   2018-09-10 14:56:00
說真的 你不給帶走的後續是如何 請教你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大概只有本作者會覺得讓姑婆空手而回,事後家庭很和樂吧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8-09-10 14:57:00
A大, 當下溝通會導致需要鐵了心不給人帶走, 到你說的結果, 其實都是假設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你不就是在說媳婦手段不對家庭不和樂我個人也不覺得你這種手段會更和樂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8-09-10 14:58:00
為什麼要排除當下表明孩子小不適合, 姑姑會妥協的可
作者: Agneta (阿妮塔)   2018-09-10 14:58:00
?所以你覺得不給帶走 後面很平和嗎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老婆至少是當事人,也是簡訊回應而已你要岳母非當事人,然後跟對方當場吵架不是所有長輩都像對方長輩這樣想破壞小孩婚姻岳母哪裡知道對方會是尊重還是不尊重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8-09-10 14:59:00
不可愛的嬰兒許多父母自己都沒耐心了!讓高齡婆婆群顧,作媽的不可能會放心的。硬凹成差不多的溝通問題… 只能說等你有了孩子才知道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如果岳母賭錯,對方不尊重,然後呢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8-09-10 15:00:00
所以就預設了對方會很黑?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跟這些無知長輩一樣,像你一樣當場開幹?
作者: Agneta (阿妮塔)   2018-09-10 15:00:00
因為姑婆上來帶走小孩 已經是妥協的結果 姑婆本來指名要孫媳婦親自回去的欸 你忘嘍? 如果老人早認同幼兒不適合 她們還衝上來再吃你閉門羹嗎~
作者: AppleAlice   2018-09-10 15:01:00
會講沒要求媳婦下來已經很好的姑婆,說會多不黑,我也只能嘿嘿嘿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8-09-10 15:01:00
A大, 換個角度不就說明婆家是能討論的嗎? 說不舒服就改親自來接阿
作者: AppleAlice   2018-09-10 15:02:00
因為不來接沒人要幫他們把孫送過去阿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這不是能討論,而是人家就不帶下去,你要看,當然自己上來接,不然勒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8-09-10 15:02:00
重點是, 這些東西都是假設. 你們問說吵架家庭失和怎
作者: Agneta (阿妮塔)   2018-09-10 15:02:00
但你還是沒有回答 姑婆人已經上來了還被你硬拒絕的後續可能呀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你才是假設,還假設一半勒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8-09-10 15:03:00
只能說姑婆不應該硬要帶走, 不該硬鬧,
作者: Agneta (阿妮塔)   2018-09-10 15:03:00
人都上來了 你鐵了心不給帶走 怎麼解~~~~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8-09-10 15:03:00
但我覺得傳簡訊論尊重算是前仇舊恨的借題發揮。要我完全不會多扯,朋友找了高鐵搭下去3個小時孩子就接回來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8-09-10 15:04:00
我講了兩個面向, 1 可能溝通順利, 2 若姑婆硬鬧那是姑婆的問題
作者: Agneta (阿妮塔)   2018-09-10 15:05:00
如果是2 姑婆硬鬧 就是當場爆炸+回去4姑婆1阿祖 砲轟了啊.
作者: kitten631 (未知帶來恐懼)   2018-09-10 15:06:00
表達覺得不受尊重不算溝通啊?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8-09-10 15:07:00
但終究是如果阿, 那轟就轟阿, 早點認清這家人不吃虧
作者: pivoine   2018-09-10 15:07:00
姑姑確實跟當初說好的時間不同 更確實是人到了現場才當
作者: Agneta (阿妮塔)   2018-09-10 15:07:00
真的 這家4姑婆1阿祖真的很母湯
作者: ethel617 (聆雪)   2018-09-10 15:14:00
坦白講到現場接孩子說何時才帶回,腹黑一點想是讓人拒絕不了,畢竟不好當面撕破臉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8-09-10 15:16:00
事後傳簡訊說覺得不被尊重都能讓姑姑炸了,當下岳母拒絕讓她們帶小孩回去只會更慘吧,這樣岳母/太太再佔理難道就爽了?
作者: annie81920 (hanliau)   2018-09-10 15:17:00
兩三天就是兩三天誰跟你和五天差不多,他是一個一歲大的小孩,要離開主要照顧者要準備的東西,兩三天跟五天是不一樣的好嗎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8-09-10 15:18:00
人生又不是只看誰佔理就贏了
作者: annie81920 (hanliau)   2018-09-10 15:18:00
更何況是把小孩帶走後才又要延長待的天數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8-09-10 15:18:00
我是覺得「尊重」這詞有點被誤用。整個事件談不上尊不尊重,是姑婆的任性與心存僥倖的態度。1.不自量力想照顧不同住的嬰兒大任 2. 認定親家母會維持教養的僥倖
作者: AppleAlice   2018-09-10 15:21:00
就會說岳母當下傻眼了,給親家一點臉面沒趕人而已
作者: batista1980 (生活要精采)   2018-09-10 15:24:00
一歲拉里拉雜東西一堆 兩天跟五天差多了
作者: Sourxd (linyu)   2018-09-10 15:25:00
現在仔細想想這個老婆的反應也很奇怪啊,明明也知道自己媽媽隨便答應,事後老婆再跟婆家解釋提前把小孩接回來就算了。如果對方拒絕那還真是婆家的錯。但沒有,沒任何緩衝直接扣對方一個出爾反爾不尊重的帽子(慢慢改時間對方也有確認),把事情鬧大後又不願意面對婆家(拒接電話訊息),叫完全是池魚還有時差的老公坦,然後又放大絕說我不要再跟你家人有任何來往。明明多一個確認詢問就可以解決的事可以搞得天崩地裂,是之前有積怨到現在要爆發嗎?
作者: batista1980 (生活要精采)   2018-09-10 15:25:00
有帶過小孩的經驗 就知道這種根本沒模糊空間的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8-09-10 15:27:00
為什麼2、3天可以解讀道是一個禮拜啊?是想成2^3嗎?
作者: syndrome1028   2018-09-10 15:32:00
你的邏輯看起來毫無邏輯可言@@
作者: pivoine   2018-09-10 15:35:00
岳母是隨便答應還是被強迫答應啊 對方臨時才通知也不問生母不算不尊重嗎 老實說嫁到這種家庭 生母才是池魚吧…
作者: iangkor (???)   2018-09-10 15:37:00
千錯萬錯女方的錯。若此案例是娘家帶走金孫還x腰,東尼大應該就會說娘家錯了喔
作者: AppleAlice   2018-09-10 15:38:00
這個老婆很吞忍了,沒衝去把小孩帶回來也沒打電話開罵指要求姑婆以後尊重一點,如果是我,敢這樣當面欺負我媽,我媽給點顏色老公姑姑就開起染坊,大家有得鬧
作者: Sourxd (linyu)   2018-09-10 15:39:00
強迫答應是拿槍指著還是惡聲惡氣 XD 這點的確姑姑應該再跟生母確認一下,但當下反而是岳母一口答應了,也沒說再問問女兒
作者: AppleAlice   2018-09-10 15:40:00
真的是莊孝維,前面就知道要打電話約兩三天,要住五天不會講五天喔?? 當面來接了才說延長,當作大家都白癡?
作者: Agneta (阿妮塔)   2018-09-10 15:41:00
Sour大的世界裡 時間只停留在詢問女兒就暫停了嗎? 後續都不管的呀?前面東尼大至少還說了後續的可能 和他的處理方式 你怎麼一直還停在要問生母
作者: smokeblue (藍菸)   2018-09-10 15:43:00
有些人是不是沒有跟親家交手過的經驗@@一方面事出突然傻眼 又顧及女兒女婿 不好意思當面打槍給難堪而已 不代表是不勉強的一口答應啊...
作者: Sourxd (linyu)   2018-09-10 15:50:00
回A大,東尼大說的我幾乎都贊同,而且我說的大意也跟她差不多,只是沒那麼細。比如東尼大提的有不同可能的假設那一段我就非常同意。因為我也是斷斷續續回覆,所有可能有幾段不是連在一起的。我是有跟親家交過手,不能接受的事情我會讓他們知道我真的不能接受的理由,或者想看看plan B,就算情感勒索我也不會配合(不過我也不會鬧得那麼僵,好像我有理我最大一樣)。如果是我自家人無理取鬧我也會處理,不會把錯壓到老公或另一個家庭上。
作者: itismimi   2018-09-10 16:19:00
對某些人而言兩三天真是幾天的意思。我媽常常讓我幫她去曬衣服時都說:洗衣機裡有兩三件衣服,幫我晾一下(結果通常都是很多件……)
作者: kitten631 (未知帶來恐懼)   2018-09-10 16:23:00
是一歲小孩不是衣服呢
作者: aoi (Say it ain't so joe)   2018-09-10 16:23:00
岳母並不是媽媽,可能以為姑姑有跟媽媽講好兩三天就是兩三天,別偷渡5天
作者: bluevillage (inner child)   2018-09-10 17:08:00
鬼扯一通,兩三天就是2天或3天好嗎,凹到5天是啥鬼
作者: het269 (babyface)   2018-09-10 17:27:00
「兩三」真的是蠻日常口語對話中的概數,像A跟B提醒一件不急的事,B回答我過兩三天再處理,搞不好後來過了一禮拜才去處理,或上面網友分享的媽媽交代幫忙曬兩三件衣服卻曬的時候發現不止兩三件,就口頭上說是「兩三」、實際上是不確定概念,這就是認知的差異,當真的人就抓著兩三這數字堅持就是兩三、不允許對方事後確認真實數字,雙方就變雞同鴨講了......
作者: AppleAlice   2018-09-10 17:31:00
嘴巴講"兩三天"字面意思就是兩天或三天,如果自己內心想著是不確定幾天麻煩講出來好嗎?? 又不是老公姑姑肚裡蛔蟲,誰知道她們是2*3還是2^3還23阿
作者: het269 (babyface)   2018-09-10 17:33:00
當真的人真的很死腦筋、無法接受變化嗎?還是存心刁難?
作者: AppleAlice   2018-09-10 17:33:00
不急的事可以講兩三天,帶嬰兒離開母親還在那邊不確定概念,搞什麼??姑姑自己也知道兩三天不是幾天啦,不然何必當面改五天?? 直接就不要講,小孩帶走,過兩三天沒送回再說阿其實是幾天不是真的兩三天不就好了?? 為何沒這樣?? 不就因為那些姑婆自己也沒有把"兩三天"當不確定數嗎?? 又何必幫她們硬凹??
作者: het269 (babyface)   2018-09-10 17:35:00
碰面後發現有認知差異就喬出共識,事主沒說清楚當時老婆到底在不在、不在是在幹嘛、岳母和姑姑們怎麼互動應對,只看到結果就是岳母讓姑姑們帶小孩回南部對把兩三天當概數的人而言,當天說五天只是後來確定要幾天並不是由兩三天改五天
作者: gaz999 (z999)   2018-09-10 17:47:00
兩三天還硬拗到五天 玩什麼文字遊戲麻煩尊重生母好嗎 媽媽有最大的決定權
作者: Maplelatte (楓楓)   2018-09-10 17:51:00
認知不同問題 現在一般人都會認為兩三天=兩天或三天不會覺得只是要住的意思 還不確定幾天 這確實算誤會
作者: het269 (babyface)   2018-09-10 18:05:00
很多市井小民或老人家出入社會久了常常事情還沒到之前在對話中用模糊的語意先不確認數字、以兩三或其它不確定概念的數字先帶過,思考到碰面後告知確實的數字,簡單來說事前只是讓妳有底、知道這件事,碰面後講清楚,算是一種談判技巧,說兩三算小數字爭取到碰面、碰面後說出實際數字來喬彼此接受的數字,像假設要借錢就電話中說要借兩三萬、碰面後說其實要借十萬,對方再去評估自己可以借多少,總之把兩三當概數的人真的不算少數。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8-09-10 18:14:00
正常人都不會認為2-3天等於5-7天啦,別再凹了,不確定的話是不會說「幾天」哦?至於上面舉的例子,為什麼要說2-3件衣服、借2-3萬,就是要騙你先答應啊,不然你要給別人錢的話,你會說2-3萬實際上給10萬嗎?
作者: purpleplant (霜月水風)   2018-09-10 18:15:00
而且長輩搞不好覺得媽媽害喜不舒服 我們幫忙多帶小孩幾天讓你休息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8-09-10 18:15:00
這麼簡單的話術也看不出來?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8-09-10 18:15:00
借兩三萬, 最後若不是同意拿出十萬, 也拿不到阿
作者: purpleplant (霜月水風)   2018-09-10 18:16:00
結果還被你罵不尊重 整個好心被雷親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8-09-10 18:16:00
阿讓人拿走十萬後, 才譙對方說 一開始不是講兩萬先拿八萬回來
作者: het269 (babyface)   2018-09-10 18:17:00
當然啊,當事人開口說多少跟對方聽到實際數字後要接受多少就讓雙方來喬啊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8-09-10 18:17:00
就一直強調這中間 還有經過一次溝通的過程真心不解 為什麼一直要刻意忽視呢?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8-09-10 18:18:00
就是先騙你答應借錢、晾衣服這件事,之後再想辦法凹啊,就像這個把2-3天凹成5天一樣,你不答應的話還可以扯一下「又沒差多少」「我是你的XX,叫你做點事、借點錢也不行嗎」
作者: kitten631 (未知帶來恐懼)   2018-09-10 18:19:00
到人家家門口才喊十萬的確是不尊重啊有什麼好說的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8-09-10 18:19:00
騙妳答應借錢的說法蠻奇怪的, 同意借兩三萬 跟 同意借十萬 又不是一樣的事k大, 我一直都說 臨時是個問題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8-09-10 18:20:00
但那不是可以合理解釋答應借十萬後, 又去譙人的理由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8-09-10 18:20:00
甚至還可以放大絕:「曾祖母想看曾孫,居然多兩天也不行,真是不孝。」嗯嗯,很高興我們有共識,同意讓小孩去兩三天,跟同意讓小孩去5-7天也是不一樣的事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8-09-10 18:21:00
s大說的狀況四, 我不覺得這個大絕說得過去阿從頭到尾 我也沒說答應人家兩三天 就等於答應人家五天, 姑婆也沒有講好兩三天, 就擅自改成五天啊又不講兩三天帶走後 給人家拖超過時間而是週六去帶小孩時 就要說星期三送回來有
作者: eternalfall (不能飛所以墜落)   2018-09-10 18:30:00
大人2天都=/=5天,一歲的小孩怎麼可能"隨興根本就是吃定人家不敢當面翻臉結果現在媽媽超出預期的傳簡訊翻臉,居然還敢要人家登門道歉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8-09-10 18:31:00
今天答應的也不是媽媽本人啊,要代入情境應該是,甲跟乙說借2-3萬,乙答應,結果甲上門拿錢時又改口跟乙媽5萬,乙媽有點傻眼想說怎麼跟乙講的不一樣,但甲是親家嘛,人也上門了,就只好借了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8-09-10 18:32:00
這有兩點. 1. 要代人做決定就要負責阿2. 也是要想一下, 對方是不是真的有那個資格代做決定
作者: het269 (babyface)   2018-09-10 18:33:00
所以乙媽的同意讓甲認定乙也同意不為過吧?!乙媽是乙的媽媽耶!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8-09-10 18:34:00
我就問嘛,你今天要送人錢,雖然不確定確切數字但可能大約是五六萬,你會跟人家說兩三萬嗎?不可能啊,都嘛是有求於人的那方為了先哄人答應才故意把數量說小這種話術根本不是正常人對事情的認知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8-09-10 18:35:00
我認為妳說的有可能阿, 這是一種談判的手段.
作者: het269 (babyface)   2018-09-10 18:35:00
沒錯啊,不就談判技巧
作者: kitten631 (未知帶來恐懼)   2018-09-10 18:36:00
所以對媳婦可以這樣哄騙 人家不爽了還說這是技巧!?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8-09-10 18:36:00
今天如果沒故意想用話術,5天就5天,2-3天就2-3天,哪有人會2-3天=5天?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8-09-10 18:37:00
你說廣告有用特定技巧 , 是事實阿但你五折買 有人騙你嗎?
作者: het269 (babyface)   2018-09-10 18:37:00
有求於人本來就要想辦法哄到對方先答應低標(兩三)見面,碰面後再提高標(實際想要的數字),如何雙方喬到彼此接受的數字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8-09-10 18:37:00
一心算計別人還不准人家不爽,如果那時候當場拒絕,場面肯定更難看
作者: kitten631 (未知帶來恐懼)   2018-09-10 18:38:00
故意說不清楚好讓人上門了不好拒絕人家不爽你還爆氣,到底把小孩的照顧者當什麼啊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8-09-10 18:38:00
你這反而腦補太多了...
作者: het269 (babyface)   2018-09-10 18:38:00
說難聽點就是讓媳婦住娘家才被刁難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8-09-10 18:38:00
廣告3折起是只有部分商品3折,這是大部分的人都知道的事,跟2-3天變5天不一樣
作者: kitten631 (未知帶來恐懼)   2018-09-10 18:39:00
什麼叫作“讓”媳婦住娘家啊XD
作者: het269 (babyface)   2018-09-10 18:39:00
如果婆家強勢,是媳婦凹回娘家幾天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8-09-10 18:39:00
我才覺得你認為當場拒絕就沒事根本好傻好天真,人家都千里迢迢從南部上來站在你家門口了,要拒絕根本是翻臉的節奏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8-09-10 18:40:00
k大, 讓媳婦住娘家是狀況四阿
作者: Sourxd (linyu)   2018-09-10 18:40:00
明明只是雙方對「兩三天」認知不同,像英文也有Hold on aminute/second,真的指的是一分鐘或一秒嗎。更何況問題不只是「兩三天」這點。
作者: hotaka (離...)   2018-09-10 18:41:00
會用這種“談判技巧”不就是取巧親家不好當面給人碰釘子嗎?那對方事後不爽有什麼好奇怪的
作者: het269 (babyface)   2018-09-10 18:41:00
本來就是「讓」啊,如果婚前要求婚後住婆家,女方不爽就別結婚或男方跟原生家庭撕破臉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8-09-10 18:41:00
但目前的做法 已經確定是壞的了阿另外, 好壞我們不知道, 但我們能確定的是, 當場拒絕
作者: Sourxd (linyu)   2018-09-10 18:42:00
回snow大,拒絕不是拒絕讓姑姑接小孩,而是拒絕延長,如果真的有而姑姑不依那是姑姑的錯,但事實就不是如此。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8-09-10 18:42:00
如果姑姑要硬鬧, 那就是姑姑的問題何必硬要創造一個劇情 給人扣帽子呢?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8-09-10 18:43:00
所以傳簡訊表示自己覺得不被尊重,也有可能對方會反省,下次不再犯,也可能對方爆氣,沒發生之前也不會知道啊,只是本案剛好是後者
作者: hotaka (離...)   2018-09-10 18:43:00
婚後住哪是小兩口的事,沒什麼“讓”不讓的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8-09-10 18:44:00
那要看簡訊怎麼傳, 指的是什麼事啊
作者: het269 (babyface)   2018-09-10 18:45:00
兩三天至少是低標,如果女方不爽就當下堅持三天啊、婉拒五天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8-09-10 18:46:00
你這說法就好像我今天選擇走A路出了車禍,結果有人在旁邊碎念誰叫你不走B路?根本事後諸葛馬後炮啊所以你不也根本不知道簡訊內容,就先認定當場拒絕這個未知狀況一定比較好嗎?
作者: het269 (babyface)   2018-09-10 18:47:00
兩三天只算認知差異、沒有對錯,碰面時的實際談判才是關鍵,但事主沒說清楚,只看到結果是讓小孩帶回南部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8-09-10 18:48:00
你真是越繞越歪, 做一件事會不會導致好的結果與所做的事情 本身有沒有問題, 分明是兩回事
作者: het269 (babyface)   2018-09-10 18:48:00
是不是小倆口的事要看夫妻雙方個性和婆家、娘家的觀念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8-09-10 18:49:00
簡訊的部分我說的是, 如果女方強調的是媽媽的意見不能代替她的意見, 那麼溝通的事情會比較清楚但原文中說的是, 兩天變五天 不尊重人對於姑姑來說, 帶走之前就有事先確認整個過程不講清楚, 直接說我兩天變五天我認為不爽也正常啊
作者: het269 (babyface)   2018-09-10 18:50:00
難道住婆家和住娘家不是一樣意思嗎?依賴原生家庭!小家庭自己住最公平,留間客房讓婆家、娘家都可以來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8-09-10 18:50:00
當場拒絕,對方可能翻臉,可能表示理解;事後傳簡訊對方也可能暴怒,可能自我反省,你怎麼事先知道哪個結果比較好?至少在我看來,當場拒絕雖然佔道理但更可能惹怒對方,畢竟人家可是大老遠跑上來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8-09-10 18:51:00
事後傳訊本身不是問題啊, 而是訊息的內容
作者: het269 (babyface)   2018-09-10 18:52:00
就算暴怒,只要堅持三天就讓對方知道底線,如果帶回南部後拖超過三天就可以名正言順翻臉
作者: Sourxd (linyu)   2018-09-10 18:53:00
同意 如果女方強調的是媽媽的意見不能代替她的意見, 溝通會比較清楚這明明就是一連串的溝通不良導致的問題,兩方都有錯,不懂為什麼一堆人死咬「兩三天」不斷跳針。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8-09-10 18:54:00
但你明明也不知道簡訊內容,仍然預設當場拒絕會比較好不是嗎
作者: Sourxd (linyu)   2018-09-10 18:54:00
如果無視一開始雙方雙方說兩三天但都沒人確認正確時間,如果無視姑姑特意北上接小孩也有再次確認接回時間,如果無視岳母越俎代庖答應五天,如果無視老婆一開始不是溝通而是先罵人不尊重,那我還真覺得媳婦對,都是they的錯。但不是嘛!甚至一堆拒絕姑姑會發火的情境,根本就一堆網友在那邊腦補惡婆婆壞姑姑根本就沒發生的事(或如sky大說的,只是可能發生的事)而且對方看到簡訊爆氣,也是因為明明答應的好好的,回頭卻罵人不尊重,誰不會傻眼啊。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8-09-10 18:54:00
訊息內容按文中所說的, 不就是指責對方兩天變五天不尊重人嗎?!!!我上面說要看怎麼傳, 是要表達傳訊本身不是問題, 問題在於怎麼傳!
作者: het269 (babyface)   2018-09-10 18:55:00
拒絕是拒絕五天,讓步三天至少當下衝突不會放大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8-09-10 18:56:00
反正就是很堅持要忽略中間 有溝通過一次的這個步驟
作者: het269 (babyface)   2018-09-10 18:56:00
只要當下堅持三天後讓她們帶回南部,超過三天就責任完全在婆家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8-09-10 18:57:00
還不准人家講道理, 因未認為講道理也會被姑婆罵
作者: het269 (babyface)   2018-09-10 18:57:00
而不是當下親家母勉強同意五天讓姑姑們以為可以代表媳婦同意,事後傳簡訊嗆不尊重
作者: het269 (babyface)   2018-09-10 19:15:00
當場堅持三天至少明確告知不接受五天,就沒事後姑姑們認定有承諾卻被回頭傳簡訊嗆不尊重,因為接小孩當下以明確告知只接受三天只要就算談判破裂也沒不准小孩帶回南部就不會讓衝突擴大,頂多三天後讓岳父母南下接小孩就可以確保只住三天甚至就算媽媽自做主張替女兒答應五天,如果沒衝動傳簡訊,三天後也可以讓爸媽南下接小孩,說當時是媽媽自做主張、女兒沒答應在怪她,裝可憐讓她們不好意思就可以把小孩帶回去了總之如果只是擦槍走火,只要媳婦不衝動傳簡訊就有辦法處理,偏偏就不知道是女方因為當初婚禮摩擦而預謀設計,還是媳婦太沉不住氣。
作者: pivoine   2018-09-10 19:39:00
說兩三天只是一個概數不代表什麼的腦補也不少吧 就算是概數 要把別人一歲小孩帶走是到當場才確認天數的?這件事本身就莫名其妙 所謂現場的溝通也不是找小孩生母 到底是?老實說 能好好解決很好啊 但媳婦吞不下去有什麼好意外的
作者: het269 (babyface)   2018-09-10 19:53:00
當下的互動只要姑姑們和岳母知道,小夫妻雙方都不知道,老婆是聽媽媽說、老公是聽老婆說,但岳母放小孩給姑姑們帶回南部是事實,老婆第一要追究是自己媽媽,傳簡訊嗆姑姑們真的很衝動!姑姑們和岳母是當事人一定會以自己的角度為自己辯白,所以一定會失真,碰面過程中發生的事實已經變羅生門,所以老婆傳簡訊嗆不尊重讓姑姑們不爽很理所當然
作者: pivoine   2018-09-10 20:15:00
現場才確定時間又不是跟媽媽確定 媽媽會不爽不是很正常?媽媽不爽為什麼不能讓當場才要確認的姑姑知道這很不尊重只能自己吞? 有沒有跟岳母追究誰知道 但因為岳母放人 搞事的源頭就不能追究?很奇怪啊這邏輯
作者: ninaninan (Nina)   2018-09-10 20:25:00
對象是一歲的孩子,你知道自己在說什麼嗎一歲的孩子離開媽媽天數不確定很正常?
作者: sisi5566 (sisi)   2018-09-10 20:31:00
煩死了,你到底有沒有帶過小孩?
作者: kitten631 (未知帶來恐懼)   2018-09-10 20:38:00
別人只是要個事先告知的尊重,結果拿著別人寬容的五天當令箭,下場就是以後一天都沒有了喔^^
作者: scrate (scrate)   2018-09-10 20:43:00
同意,世界上百種人,做好細節確認真的很基本。不用想說(就一定是.....)沒說好就是很容易有落差抱怨突然改日期,不過自己也沒確認老婆也很妙,自己的媽媽答應自己不希望的要求,完全沒說。到是把全部的事情推給婆家
作者: norikko (水妖)   2018-09-10 21:49:00
這個id就是只有他的見解最厲害,上帝視角大家快來給他讚
作者: tifaaa (tifa)   2018-09-10 22:49:00
讚讚
作者: JLei (笨熊熊最愛大熊熊>Q<)   2018-09-10 23:33:00
兩三天就是兩三天,最好還會自己+2咧,如果你是男生就用你的第二個老婆車子來比喻好了,今天有朋友跟你借車,說週末要用到,結果在借的當天才跟你說他要用五天,隔一個禮拜才還你,事後你不開心他還罵你小氣,請問你會開心嗎?更何況車子沒有感情,小孩跟媽媽間有感情也!當下難道岳母直接說不準會比較完美嗎?
作者: AraneCue (AraNecUe)   2018-09-11 00:45:00
2、3天跟5天一個禮拜差那麼多...你的時間觀念還真特別
作者: m555888 (小薪)   2018-09-11 00:50:00
不愧是媳婦版,有問題的永遠都是婆家跟先生樓主已經說得很清楚,有時長輩所謂的2~3天意思其實是:就來玩個幾天吧,就這麼在意到底是2天還是5天?怎麼在刷包包的時候就沒看你們這麼計較是95折還是98折?
作者: Rororina (ロロナ)   2018-09-11 01:34:00
這篇數學不好是吧?
作者: Sacral (S君)   2018-09-11 03:01:00
兩三天可以理解成可能一週????你就老實說吧你是菇菇對吧?
作者: dodoru (jomi)   2018-09-11 06:38:00
雖然我覺得當下岳母或老婆是該完整拒絕的但我不覺得這種狀況算講好了,自己答應的...因為原PO案例比較屬於強盜式的搶人當天硬要搶五天,就好像一個人路上被飛車搶劫了,往往來不及反應,而反應不夠快皮包就算搶走了,這種類似狀況比較不能說 "阿你自己要給人家搶的呀"姑姑的行為最讓人詬病的就是臨前一刻趁人之危我自己是不會被路上被搶的人說,阿你應該奮力抵抗呀應該要被拖行三條街全身都被磨爛不讓你的包包被搶走呀...這樣講起來頗風涼話,我也會覺得違背一個人的基本良心而原PO老婆、岳母狀況,我自己也是覺得有基本良心的話,不會講什麼是他們自己同意的之類的話。
作者: kitten631 (未知帶來恐懼)   2018-09-11 07:11:00
繼續踩著“誰叫你要同意”這點,以後被人拒絕到底一天也見不到只是剛好而已你讓人家學到的教訓就是以後打死不同意了
作者: het269 (babyface)   2018-09-11 09:52:00
其實這些人的邏輯就是當時老婆傳簡訊時心裡的邏輯,不接受兩三天是概數、不承擔媽媽的自做主張,一切都是they(姑姑們)的錯!兩個關鍵點沒交集又主動開火難怪對方回擊,不接受概數、堅持兩三天就是兩三天沒關係,畢竟只是認知差異,但媽媽自做主張就算姑姑們做法有瑕疵沒再和媳婦確認,但親家母同意就理虧,要扯當面衝突不好才勉強同意難道事後戰到不可收拾就比較好?媽媽至少在女兒衝動傳簡訊開火前要跳出來先說自己也有沒做好的地方有點理虧,女兒啊沒太衝動好好商量,放任女兒變自走炮難道不是因為當初婚禮中的摩擦而不在乎嗎?沒太衝動=》別太衝動當下害怕衝突而鄉愿同意、事後不承擔是很虛偽的行為,如果要勉強同意就想辦法彌補、思考兩邊可以接受的補救辦法而不是當沒自己的事
作者: loglog (123)   2018-09-11 11:53:00
推原po。推這篇。
作者: Mignion (Mig)   2018-09-11 12:27:00
???為什麼兩位s大等人會覺得臨時改時間沒取得小孩父母本人同意,只隨便跟經手的岳父母講一聲,責任就落在岳父母及完全不知情的媽媽身上,甚至還反過來說岳父母「擅作主張代為同意」、「媽媽已被代為同意不該反悔」??太扯了吧。那我跟你借車取車當天問你女友能不能多用三天,你女友放行,你也只會怪自己「答應了就不能反悔」、怪女友沒當場質問,就不怪朋友根本不尊重你本人意願?&照原po你的說法,你會把最大問題歸為女友「擅作主張同意」嘍。女友超倒楣耶。明明是朋友不把你放眼裡而且女友當然想跟你朋友好好相處,不會當場攔車啊
作者: rore (戴耳機聽音樂)   2018-09-11 13:02:00
兩三天就頂多三天,一個禮拜是七天欸也差太多了吧...
作者: Sourxd (linyu)   2018-09-11 13:21:00
是說我看到現在我只覺得一堆人不嫌事大的給些餿主意,不是罵老公軟,說男方家心機深沈,甚至最近回文要挑弄婆媳互殺,老公罵兩方裝兇的文都出現了...感覺一堆人只在意圖把事情鬧大。說實在的2-3天變成5天明明就是可以談的事,一群人在那邊咬著不放一副我有理我說話最大的樣子,而且居然還是主流想法...說實在的你們真的在現實中也是這樣對身邊家人親戚?(一言不合就爆掉罵對方)還是根本不敢,所以在網路上看到讓自己憤憤的例子說出來的話就帶著自己洩憤的痛快,卻不顧說的話是否合理?
作者: m555888 (小薪)   2018-09-11 14:32:00
樓上,因為在這邊的媳婦眼中,只有自己是對的.先生永遠是豬隊友,婆家永遠是仇人;我是女王我最大.
作者: norikko (水妖)   2018-09-11 16:20:00
現在覺得自己最大的是先生的奶奶吧= =
作者: kitten631 (未知帶來恐懼)   2018-09-11 17:26:00
跟主管請假三天也只要當天丟假單就好囉 主管絕對不能准假後發信說你不尊重他 不然你可能要爆氣叫主管去你家道歉的邏輯這麼隨性的社會人士還真沒見過
作者: selenahu (selena)   2018-09-11 18:29:00
推你。姑姑事後才知道太太的不爽,應該很傻眼,然後也愈想愈不對勁才再嗆回去。現在就是怎麼做個台階,大家一起下,之後的事之後再說。
作者: courtesy (uhih)   2018-09-11 19:18:00
政治不正確,媳婦板你敢嘴,若當初真的想好好處理怎麼不找老公討論
作者: puccalove (要冷靜...)   2018-09-11 19:32:00
南部的姑婆坐車上來接孩子,當著妳的面說要接去五天,我很想知道哪個岳母會回答,等一下,還不準帶走,我要問一下我女兒。這種婆婆媽媽最愛用的手法我吃了好幾次悶虧,講白了原po姑姑根本就覺得帶走幾天會怎樣?你要當場問,你解釋半天她照樣嫌你計較,因為她覺得我都上來了你還要擺架子?這種手法表面上看起來都是我配合你耶,我都沒計較,你答應了不是嗎?實際上就是"你要配合我啊" 。這樣下次就是,想盡理由不要答應!絕對不要對方上來,因為她一北上,情面上你就吃虧!
作者: dodoru (jomi)   2018-09-11 20:56:00
原PO老婆採取方式是回那樣的簡訊,已經算夠溫和了媽媽被生吞活剝欺負成那樣,也是會不高興傳簡訊的原因吧
作者: Sourxd (linyu)   2018-09-12 08:00:00
我覺得我跟你溫和的定義不一樣 XD
作者: norikko (水妖)   2018-09-12 08:04:00
我真的看不出來「我答應了你一件讓我不大舒服的事之後委婉表達自己不大舒服」到底不溫和在哪欸?夫家長輩這樣面子裡子都要,也太爽了吧。
作者: Sourxd (linyu)   2018-09-12 08:08:00
現在細思會覺得媽媽的反應很怪,雖然一堆人強調了媽媽會擔心孩子的心情和增加天數的困擾,但實際上媽媽的反應並沒有很擔心的感覺?應該說對於「被男方家人改行程的怨氣」大過對孩子的擔心。首先是事後知道被改五天不溝通卻罵人,一般來說孩子孩子對方手上,難道都不怕得罪對方,讓對方怠慢小孩或乾脆扣著小孩不還嗎?如果真的很擔心+自己不在身邊,這樣程度的擔心不會有嗎?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8-09-12 08:15:00
亂來的當事人都已經自知理虧了 護航的倒是還在繼續
作者: Sourxd (linyu)   2018-09-12 08:15:00
其次原文描寫,媽媽在砲了姑姑後就拒接電話拒絕聯絡,但真的希望小孩早點回來的媽媽會這樣撒了脾氣後拒絕溝通?還留給有半天時差的老公喬事情?只是針對男方家注中孩子大於她+對於行程更動的不爽而發怒,不過卻沒有針對小孩早點回家有什麼處置?當然事後姑姑A的反應和語言我也不敢苟同,不過前面媽媽的一些做法和反應說實在真的蠻怪的。不過當然也有可能就是孕期間脾氣暴躁吧。回N大,只看原PO描述的內容(畢竟沒貼訊息內容),雖然沒有破口大罵但也不算委婉了。還有我不認為媳婦在夫家前要做小幅低。
作者: norikko (水妖)   2018-09-12 08:52:00
「表達她覺得不受尊重」都不行,這還叫你覺得媳婦不用作小伏低,我大笑三聲。然後我要給greensh大一串掌聲。
作者: AppleAlice   2018-09-12 09:39:00
真的不知道還在硬凹什麼,講媽媽怪的才最奇怪
作者: hotaka (離...)   2018-09-12 10:46:00
原文關於太太的簡訊就只有“表達她覺得不受尊重”這幾個字,就一堆人腦補太太罵人、嗆人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8-09-12 11:30:00
真是嫌臉不夠腫耶-.-
作者: kitten631 (未知帶來恐懼)   2018-09-12 12:40:00
約5號出去玩結果5號當天才講要改期的人你覺得好棒就是了 再凹嘛對某些人來說媽媽要聯絡準備被亂改期應變接回來都是媽媽一個人的責任 ,接走的人亂聯絡亂改期亂搞小孩一點責任也沒有,我如果是媽媽結論就是沒下次了,這樣最負責
作者: blue0202 (青)   2018-09-12 20:15:00
呃我覺得2、3天就是2、3天,他覺得他是隨便說個大概是他的事,為什麼別人要認同,然後ㄧ回家才發現是5天,絕對不舒服
作者: dever (殘存亦沒路,兵敗如山倒)   2018-09-12 20:57:00
幫你推一個
作者: Ruth (Ruth)   2018-09-13 00:05:00
如果老闆在你到職當天才跟你說薪水減一萬,你也回答沒問題,但我把所有證據留著,等領到薪水那天,把全部證據送勞動部,你覺得勞動部會挺誰?
作者: boungiorno   2018-09-13 01:21:00
我也覺得是個事後越想越不對勁的節奏XD但衝突已立木已成舟,如何收拾真的挺麻煩的挺好奇原原po老婆的表達不被尊重的簡訊內容
作者: winnie7721 (Miuandred)   2018-09-13 06:30:00
真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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