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這段婚姻該不該繼續?

作者: cavy36 (正面 希望 勇氣)   2018-10-11 13:59:43
給原po
關於孩子,8~10歲已經是似懂非懂的年紀了。對他而言,"新媽媽"也是很大的衝擊。
不知道他對你是否會有敵意,這塊不清楚,我也不願腦補,人與人相處本來就是最複雜的
課題。
如果他不友善,你也沒有辦法真心把他當自己的孩子,建議你"照顧"他就好,教養這塊就
交給爸爸。
把他當親戚的孩子,別人的小孩妳再怎麼看不順眼也不會打罵吧!
# 如果真心想教他,別人的閒言閒語,根本就不用理會。出發點是為他好,問心無愧,誰
真的用心對待,孩子遲早會知道的。
至於負債,大家都給予很多建議了,
開源+節流,老生常談就這兩個方向。
#個人覺得記帳真的有用,要知道錢跑去那,發現問題才能對症下藥。
最後我想直接回應標題,婚姻該不該繼續?
我建議妳反問自己,妳的問題有沒有解決之道,生活能不能越來越好?
如果這些困境是有時間軸的,那就再問自己,是否願意和另一半努力撐過去。
如果真的坐困愁城,妳的確還年輕,恢復單身未嘗不是個選擇。
但切記,有得必有失。
以上,祝福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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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回覆文章,主要的對象是wn7158。
"寵物養兩年,放生的人不少,心理壓力不用那麼大"
首先,"放生"這個詞在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的解釋是:釋放已捉獲的動物,為信佛者的
一種
善舉。
你的用詞有瑕疵。
來源:https://pedia.cloud.edu.tw/Entry/Detail/?title=放生
# 放生是需要評估的,隨意放生也可能會造成生態失衡,離題了,但這真的很重要啦~~
你所提到的寵物養兩年,不想養了=>想表示的是棄養嗎?
請問,為什麼棄養動物心裡壓力不用這麼大?
於法(動保法),棄養是有罰責的!
於理,這是對生命的尊重!
難道你覺得寵物要丟就丟,沒啥大不了的嗎?
如果不是,憑什麼說出這麼輕率言論?
我知道這跟婚姻版一點關係都沒有,你只是想比喻,但真的不恰當!!
這種輕忽生命的態度讓人很不舒服,你也是為人父母的,真的要這樣教育孩子嗎??
要酸人,要宣傳你的家庭理念,個人意志。
但請不要倡導這種錯誤的想法。
# 打完覺得認真就輸了,幹嘛浪費時間長篇大論。但覺得不尊重生命的言論,真的好讓人
生氣阿~~~~
※ 引述《wn7158 (楊梅小諸葛)》之銘言:
: 一堆人在哪裡講屁話,什麼高考國考之類的,這種不切實際的屁話聽聽就好。
: 請實際看清楚妳自己,才能在未來下半輩子幫妳擺脫惡夢!
: 1.妳才25歲,結婚有老公和不是妳親身的小孩。
: 妳就是寵物愛爆發,看到馬子狗聽話可愛,然後買大送小,還附上另一隻小可愛。
: 結果豢養兩年,發現薪資養不起寵物,小可愛實際上又沒有妳當初認為的可愛。
: 我建議妳直接放生,寵物養兩年,放生的人不少,心理壓力不用那麼大。
: 2.從妳學貸50萬推估,妳大概就是幼保私立大學相關科系畢業,從事自己興趣的幼兒園

: 師職業。
: 相信我,絕對不要浪費時間去考什麼高考,當分母繳報名費。
: 事實上,妳的職業是非常吸引富二代婆婆想要討妳入門的。
: 幼保老師:有耐心,愛小孩,抗壓性高,任勞任怨好溝通,無強烈企圖心。
: 我堂弟傳統產小老闆,娶的老婆就是幼教老師,我叔母,非常喜歡我堂弟妹,他們結婚

: 支持她繼續從事興趣工作,沒經濟壓力三代同堂爽爽過日子。
: 相信妳應該看了不少妳同事這樣的例子。
: 3.最後,才25歲,妳還非常年輕。趕快整理自己儀態,投入人肉婚姻市場,藉由過去失

: 的婚姻經驗,趁現在行情還在趕快挑選。
: 不要傻傻拿著,不擅長的國考高考,跟人家浪費時間去考試,結果很大機會落榜在圖書

: 哭哭。
: 然後7年後32歲人老將珠黃了,再來本版求助,跟一些同溫層在那裡抓離婚交替。
: 希望以上有幫助到妳。
作者: agnessi (     )   2018-10-11 14:18:00
雖然覺得你不用跟wn認真,但觀念正確還是推
作者: chaise (chaise)   2018-10-11 14:19:00
作者: neversayyes ( 深藏在心。)   2018-10-11 14:24:00
謝謝你打出這一篇 我看到放生論也是快要氣死 好一個水準低落的發言 以他自滿的程度都不會覺得自己有毛病就是了
作者: suzyn (蘇玲)   2018-10-11 14:33:00
為什麼要跟羊眉小豬葛計較?又羊又豬的就不能善待一下人家?
作者: lululalaha   2018-10-11 14:35:00
我覺得楊梅小諸葛看不懂
作者: kasumiy13 (kasumi)   2018-10-11 14:48:00
觀念正確給推!謝謝你發文QQ
作者: LUCHU20 (LUCHU20)   2018-10-11 15:04:00
作者: karenyoung (Everything begins with )   2018-10-11 15:05:00
謝謝你發文
作者: kirchize (起落是無常)   2018-10-11 15:07:00
觀念正確!優質
作者: ann90280 (annien)   2018-10-11 15:12:00
羊眉小豬葛XDD
作者: lic0420   2018-10-11 15:32:00
認為棄養寵物沒什麼&不尊重生命的人應該聽不進去+1
作者: hifrankya (小新)   2018-10-11 15:47:00
Wn肯定看不懂
作者: ninien (沒有天空的天空)   2018-10-11 15:53:00
Wn大看得懂中文?
作者: goodsun   2018-10-11 16:00:00
看到放生我氣到連噓都快噓不出來
作者: isacheng (方吉外拍攝影師)   2018-10-11 16:02:00
這樣是否違反版規鼓吹違法行為?呵呵
作者: wn7158 (司機5566)   2018-10-11 16:10:00
寵物對象是動物犯動保法,對象是成年人無犯法,懂?
作者: segio (初華)   2018-10-11 16:12:00
我覺得如果沒有要生小孩就對小孩好一點吧.不然也是問題一堆
作者: hifrankya (小新)   2018-10-11 16:20:00
所以wn大現在的邏輯是:人可以是寵物?!
作者: wn7158 (司機5566)   2018-10-11 16:26:00
寵物可以定義包含人啊!動保法所說的棄養,是指動物,非寵物不然可以修法,把動保法所設定的動物要件包含人啊!
作者: isacheng (方吉外拍攝影師)   2018-10-11 16:32:00
「寵物養兩年,放生的人不少」單純這句喔 不講別的說寵物可以隨意棄養不就鼓吹違法行為?不用躲在那邊森77好不容易看到一句可以反駁馬上跳出來
作者: wn7158 (司機5566)   2018-10-11 16:36:00
所以我有鼓吹她放生什麼動物嗎?原文裡面有動物嗎?我原文是要求她放生的是成年人啊!
作者: nelumbo (清淨)   2018-10-11 16:43:00
你前面就是在說寵物,算了,夏蟲不可語冰!一般人說的寵物就是指動物
作者: wn7158 (司機5566)   2018-10-11 16:49:00
我前面講它人養寵物的情形,後面講的是要求她放生她老公,違反動保法在哪?
作者: ifiwereyou (a87011057)   2018-10-11 16:49:00
觀念錯誤的比喻還要硬凹就難看了啦這篇觀念正確給推
作者: wn7158 (司機5566)   2018-10-11 16:50:00
她原文有提到任何貓狗動物之類的嗎?還是不能講<寵物養兩年,放生的人不少>這個事實?
作者: ToTakeWing (空間與人的對話)   2018-10-11 16:53:00
推尊重生命
作者: arar (我要自由)   2018-10-11 17:15:00
尊重生命
作者: hifrankya (小新)   2018-10-11 17:15:00
看來常人的觀念上不會把人當寵物看待,但wn大想法比較特別,那真的沒啥好說,尊重你認為「人可以是寵物的看法」
作者: CoCoEGG (cocoegg)   2018-10-11 17:22:00
幫推,某人硬拗姿態難看!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8-10-11 17:29:00
無聊,就是譬喻而已.......那平常別人分手被喊不要放生,你也要出來戰?
作者: suzyn (蘇玲)   2018-10-11 17:30:00
跟羊眉小豬葛計較就要有豬羊變色的準備
作者: dolphinfish (我愛我家小壞壞)   2018-10-11 17:55:00
真的是挑字眼出來戰,“放生”在男女版早就用的很正常,真的用在人上就是把人當寵物?
作者: rayray123 (rayray123)   2018-10-11 17:59:00
他就只是想胡說八道 別理
作者: shiaowei   2018-10-11 18:09:00
客家富二代妳敢嘴?
作者: norikko (水妖)   2018-10-11 18:25:00
幫補血,他教給小孩的偏差觀念也不止這個啦…
作者: wn7158 (司機5566)   2018-10-11 18:30:00
就是同溫層在哪裡挑字戰,說我犯動保法的,乾脆把“老公“修法成貓,狗同類動物,我才犯動保法喔!
作者: yuhung (MimiBao)   2018-10-11 18:31:00
幫補血
作者: hifrankya (小新)   2018-10-11 18:41:00
https://i.imgur.com/Cd8LPqG.jpg我是沒針對「放生」這個字,但看到寵物可以是人覺得有趣而已,但尊重wn大的認知
作者: wn7158 (司機5566)   2018-10-11 19:29:00
我比較care犯法這兩字,其他要怎麼嘴,隨意!也就是我哪句話,鼓吹遺棄動物?
作者: hjoyce0131 (魔法璞璞)   2018-10-11 19:36:00
還出來辯你說的是啥 別人說的是啥 邏輯爛透了你 小豬沒有葛
作者: Sourxd (linyu)   2018-10-11 22:25:00
WN到底知不知道自己在說什麼 xdddd
作者: DividBud (歧芽)   2018-10-11 22:26:00
推認真
作者: ninien (沒有天空的天空)   2018-10-11 22:39:00
別和腦殘的爭辯
作者: tklin (碎碎唸)   2018-10-11 22:51:00
推這篇觀念正確:)
作者: agnessi (     )   2018-10-11 23:15:00
其實...人是動物啊XD 生物老師看到都要哭了
作者: katherinetao (凝璇)   2018-10-11 23:22:00
生物老師要哭了+1 我不喜歡wn 但請不要挑語病
作者: ninien (沒有天空的天空)   2018-10-11 23:35:00
重點不是在於放生兩個字的定義而是w大好像在偷渡寵物不想養就直接放生(棄養)的想法
作者: hifrankya (小新)   2018-10-11 23:40:00
人是動物沒錯,但寵物?!我到比較覺得定義上怪怪的吧XDD而且人是不是寵物,好像跟生物老師沒關係吧XD
作者: lllove999 (mibo)   2018-10-12 00:19:00
推nin大,推這篇,不要跟本版新吉祥物小豬沒有葛太認真啦~
作者: yinged (yinged)   2018-10-12 00:45:00
推nin大
作者: cpper (韓立)   2018-10-12 01:08:00
親戚的小孩怎能和拖油瓶相提並論
作者: somia012 (Ravenclaw)   2018-10-12 03:20:00
第一次朝聖完全邏輯不通(事實上是整個連中文都不通)的神奇版上生物,留個紀念
作者: yuhung (MimiBao)   2018-10-12 03:25:00
推ninien
作者: benfour (Keep Free)   2018-10-12 03:35:00
幫推
作者: mnvcxz (ya)   2018-10-12 04:59:00
Push!
作者: LONERSAVE (最愛菇醬寶貝)   2018-10-12 07:32:00
羊眉小豬葛XDD
作者: OiaLee (^﹏^)   2018-10-12 08:25:00
作者: iambadboy (I am Bad Boy)   2018-10-12 10:11:00
Wn就XX聽不懂人話 他太太比較有責任感 才沒隨便棄養
作者: bluevillage (inner child)   2018-10-12 11:38:00
那位擺明想挑戰在單一板能蒐集到多少噓的,別認真啦
作者: marra (Marra)   2018-10-12 13:08:00
放生寵物犯法,但放生人不犯法。這我同意。但,重情重意入了門就是一家人的想法下,隨意單方面不做任何努力的放生,就沒有道德瑕疵嗎?至少我自身做不出來;我女兒,過了十八,就算做出這種缺德事,我也不會管。但就別再回我家了…也許有些公主有娘家靠背,可以說走就走,不帶走一片雲彩…或是想當公主的灰姑娘,聽了諸葛智言,快速斷捨離,找尋前途光明的第二春我不是那種"非我族類,其心必誅"的獵巫者。但也會默默心裏想著,不是不報,時候未到,祝你一輩子順風順水,無痛無憂…
作者: keirayy (keira)   2018-10-12 14:58:00
推你
作者: Eland (伊蘭德)   2018-10-12 15:04:00
哎唷 wn崩潰了呢 那篇全文屁話 跟他計較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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