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真的讓人很無奈

作者: nckuwei (國考拼了!)   2018-10-21 15:07:39
※ 引述《love06120219 (小來)》之銘言:
: 唉~
: 昨天下午看到一篇爆料公社的文章
: 大致上的內容寫 夫妻買房 娘家付了頭期款 婆婆知道房子不是寫兒子名下
: 婆婆崩潰覺得很心酸
: 看完之後我以為是哪個朋友幫我寫了這篇文章
: 從昨天晚上到今天早上
: 看過文章的人都來問我 是不是我朋友幫我寫的
: 連我媽看到都來問我 是不是我寫的
: 好啦~~~不是我!真的不是我啦
: 但是內容真的一模一樣到我自己都傻了
: 包括我爸媽最近幫我出頭期買房(我自己也砸了全身的錢下去)
: 然後我跟我婆婆討論買房的事情時
: 我婆婆直接跟我說 我沒錢 不要來找我!你們自己決定
: (我當下也只是跟你說 我們買了房子了,沒有要討錢啊!!)
所以你們的狀況到底是怎樣啊??~~
娘家付頭期款
然後呢?
貸款的部分夫妻是怎樣負擔的??
生活費的部分是怎麼負擔的??
如果男方有付到房貸或是負擔到家庭生活費用
雖然在法律上被妳凹到了登記名字
但在情理上
妳也不應該是100%佔有這個房子的所有支配權
: 然後爸媽幫我們看好日子,請我們這禮拜自己搬進去
: 儀式那些就沒關係了~
: 前兩個禮拜婆婆也來問我,有沒有要做儀式要拜拜
: 我都跟他說沒有~就是搬家而已(找時間再去拜土地公)
: 上禮拜六加班完回家 老公跟我說 他媽入新宅那天會來幫忙
: 我問說幫什麼忙 他就說要做入新宅的儀式 還要拜拜
: 我很訝異!!!因為我不是回絕了這種件事情嗎??
: 為何要透過你來告訴我你們已經決定這樣
: 那怎麼沒有問過我的意見呢?
: 我跟老公說 這樣很不尊重我 你們要對這間屋子做某些事情
: 身為屋主之一的我 怎麼都不用跟我商量討論
: 老公卻認為 又不會礙到我們 就讓她去做
: 我再三強調 不是礙到的問題 是尊重的問題
: 講難聽點 我爸媽付錢的人 都沒任何意見了
: 你家為何有意見???最後我妥協了
哦~~ 是這樣嗎?~~
妳爸媽幫出頭期款是不錯啦~~
但更大筆的房貸呢??
男方真的都不用付半毛錢房貸嗎?? 也不用負擔到妳這邊的生活費用嗎??
如果有的話 在某種程度上
男方跟男方父母要使用這房子 也是很合理的
現在常常聽說有個很陰險的做法...
就是女方(爸媽)付少少頭期款
然後最大筆的貸款 男女雙方一起付
然後就可以因為有付頭期款 就要求說房產要登記女生的名字...
用60%的錢 去吃掉對方40%的錢...
其實就算有出頭期款 頂多持分也只能佔60-70%
要佔到100% 就是貪心的吃人夠夠...
所以我是不知道妳們是怎樣啦~~
不過如果妳家不是出全部的頭期款+貸款+生活費用
男方(父母)就有資格來合理使用一部分這房子
妳可不要誤以為妳有資格100%支配這個房子的使用了...
: 我媽跟我說 就讓婆婆做吧~反正就這麼一次順她
: 我也覺得算了~
: 今天早上 我想說 問一下我婆婆星期日當天早上要做什麼儀式
: 婆婆用LINE打來
: 他就說 她那天要準備三牲 然後煮湯圓 我就說 怎麼當初沒有說要煮湯圓
: 婆婆堅持一定要 我就說但是當 天我們要搬家很忙
: 而且冰箱洗衣機當天都會有人來安裝定位 會不方便
: 婆婆堅持一定要 想一想也就算了
: 婆婆又說中午她買了三牲 那就會買幾樣菜請阿姨一家在我們家吃飯
: 我更驚訝 怎麼要請人來我們家 也沒告訴我呢?
: 我婆婆回我一句
: 因為不重要 所以我覺得沒有必要告訴你們
: 我............
: 我就說 那怎麼都沒有跟我們討論呢?
: 都完全沒有經過我們的同意就做決定呢??
: 婆婆說 阿又不重要 也不會礙到你們 有差嗎
: 我理智線差不多斷了
所以就是要說到婆婆這樣的作法
有沒有在合理的範圍之內阿~~
做個入厝的拜拜儀式 很合理
拜拜完之後 請阿姨在家吃個飯 很合理
怎麼講都是很合理 可以接受的事情
妳最大的問題
就是想要100%支配這個房子
但事實上 並不是這樣
除非女方這邊 出全部的頭期款 + 房貸 + 家庭生活費
不然在房子的使用上 就是男女方要互相尊重
: 但是我知道只要兇她媽 我就理虧了
: 我就耐著性子說 因為當天我們要從套房搬過來
: 我們只有機車可以搬(比較方便,離我目前住的地方3分鐘車程)
: 所以我不打算讓人先進新房(雖然是中古,還是我們的新房啦)
: 我婆婆就很生氣說 讓自己人進來吃個飯
: 吃完我們就走 你們繼續搬 會怎樣
: 恩~不會怎樣 只是身為屋主的我 不喜歡
: 重點是 完全沒問過我的意見阿!!!!
所以婆婆現在不是跟妳說了嗎??
要拜拜入厝 + 吃個飯
就很合理的使用阿~~
又不是說要搬進來長住了...
這樣合理的使用範圍
妳也沒有拒絕的資格跟立場吧?!~
難不成妳真的以為妳可以100%支配房子使用了?? 這樣吃相未免太難看
: 最後我脾氣也差不多到頂點了
: 就說 好 我知道了 那就這樣
: 結束這通電話
: 然後休息時間打給老公跟老公說她媽那天要做這些事情
: 老公也問我為什麼多這麼多事情 太麻煩了吧
: 我跟老公說 我沒什麼意見了 其他的你去跟你媽問問
: 再來告訴我你們的決定好了
: 就把問題丟給老公解決
: 過一下 老公打來問我
: 他說我到底跟他媽說了什麼讓他媽這麼生氣
: 說當天不出席 要我們自己看著辦 看我們怎麼處理
: (老實說~我家人非常貼心的什麼都幫我準備好了
: 我親愛的哥哥幫我添購了廚房所有的東西送我 只差搬進去
: 媽媽也準備好了全部房間該用的棉被跟床罩
: 還把電子鍋電鍋等等的準備齊全~真的感謝愛我的家人~~~~ )
: 我就完整的跟我老公說了
: 我就說我最大不敬的話就是問你媽怎麼沒有跟我們討論有人要來家裡吃飯
: 但是我口氣完全沒有不好 頂多是很焦慮的口氣
: 他就說那他媽怎麼會這麼生氣
: 我才想生氣吧~你家也不是第一次這麼不尊重我
: 你要做什麼事為何都不先跟我說一聲 阿不就還好我今天想到有問
所以現在不是先跟妳說一聲了嗎??
有尊重到阿~~哪裡沒有
就入厝當天 要來拜拜+吃飯
就是這樣簡單的事情而已
如果說要求搬進來住 就過分了些
但這種幾小時內的活動 就是蠻合理的事情
妳這樣拒絕.暴怒...
大家開開心心要入厝
結果妳把整件事弄得大家都不開心
真的很糟糕
: 唉~~~我真的覺得婆婆好難溝通好難相處
: 我爸前一陣子才在念我
: 忍一些小事過去了 你得到的是家裡的和諧
: 不忍就天天吵架 最後離婚 這樣好嗎???
: 我爸把這些事情換到他自己身上 我媽在旁邊很斥之以鼻
: 我爸就問我 如果你媽這樣對你阿嬤你會怎麼想
: (我是阿嬤帶大的~跟阿嬤最好)
: 確實讓我無法回話
: 所以這次我忍了下來 沒想到反而讓她媽得寸進尺了~
: 婆婆真的好讓人無奈啊!!!
: 也讓老公夾在中間也很無奈啊!!!
其實關鍵點就在於釐清一個點啦~~
妳(爸媽)到底有沒有付全部的 頭期款 + 貸款 + 家庭生活費用
如果真的是這樣的話
就是男方沒出到半毛錢 就有資格100%把持這房產 不給婆婆使用
但如果之後的房屋貸款 或是 家庭生活費用
男方有出到一部份的錢
男方(爸媽)就是有資格來使用這房子
甚至如果房貸.生活費用 男方出得夠多 達到3-5成
男方爸媽也是有資格可以搬進來住
所以就要看到底錢的問題是怎樣付的
畢竟整個婚姻家庭要用的錢 ...
房屋頭期款.房貸.10幾20年的家庭生活費用...
1000-2000萬跑不掉
不是說誰出個少少100-200萬
就可以把對方的付出整個吞掉 意圖要100%支配這房子的使用
這樣吃相就是真的很難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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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喔 看到了第2篇...
房貸一人出一半~~
那男方對這房子的貢獻就是40%左右阿~~
男方可以合理支配這房子40%
那婆婆要來拜拜 請吃個飯 甚至要短暫住一陣子
都完全是合理的使用範圍阿~~
既然房貸男女各出一半
整件事很明顯了 婆婆幫兒子入厝拜拜的做法完全合理
把入厝大家開開心心的氣氛搞到這麼僵
是妳不對
作者: huhupiggy (人面桃花)   2018-10-21 15:41:00
互相尊重就是要先詢問、討論,一起下決定。如果您的立場是一方不能拒絕,那為何另一方的母親可以擅自決定?
作者: kijoe1225 (^^)   2018-10-21 15:53:00
我認同你說的,另一方只要有付房貸或負責家庭支出,情理上都有房子使用權,不過…有資格使用是老公,不是婆婆阿,還是說現在兒子有付錢的,就等於婆婆的財產了?先斬後奏不叫尊重啦!
作者: lovebubao730 (arbutin)   2018-10-21 16:16:00
就已經有在推文回覆說她有跟先生提共同持有,她先生自己不要的...
作者: opm (活著堆好積木)   2018-10-21 16:18:00
不尊重別人的人,會得到別人的尊重?君之視臣如草芥,臣之視君如寇讎
作者: eternalfall (不能飛所以墜落)   2018-10-21 16:34:00
就算有資格用,也要事前說一聲吧
作者: dadada0821 (dadada)   2018-10-21 17:55:00
老公可以合理使用不代表他的父母也可以啊。最討厭那種以為兒子的房子也是他的家的那種人
作者: kitten631 (未知帶來恐懼)   2018-10-21 18:25:00
跟風失敗XD偷換概念不要太嚴重呵
作者: diormylove (這樣幾年了)   2018-10-21 21:18:00
腦補很多,婆婆這麼喜歡這一些儀式,乾脆自己全額買房,弄個夠,就不會有人抱怨他,如果是兒子媳婦共有,就不要多事,電視都演了"你的孩子不是你的孩子",婆婆就放自己一馬吧!
作者: marra (Marra)   2018-10-22 01:26:00
登記的部分,她有提如果不幸分手,會把出資額退還給老公(我是認為應該加計多年複利)無法共同持有似乎是因為老公家庭負債問題又,有提到採分離財產制。我覺得婆婆故意找碎嘴阿姨群來洗媳婦臉!實在很難讓人吞下去國考哥,你留著建議,未來讓你媳婦兒吞好了 ^_^
作者: screwcheer (孟孟)   2018-10-22 02:20:00
你就是想說她不對啊
作者: love06120219 (小來)   2018-10-22 08:56:00
那我說都我出的話!你要說我有錢就壓人嘛目前生活費是自己出自己的!家裡買東西是我出你的論點有點奇怪~而且你跟我婆婆講得很像!我婆婆很久之前說要跟我們一起住一起負擔房貸!但是房子要簽他兒子名下(頭期還是我家出)我就說那不然頭期你們出~房子寫你們!我跟你們付房貸我會先跟老公去找律師擬契約~離婚的話錢我不拿回婆婆說!哪有這種事!我沒有頭期!不要這樣凹我家最後被我老公說 阿你不是說不跟我們住~結束話題對不起我說錯~不是契約~反正就是法律上有效的約定再次說聲抱歉~跟你認真了!遇到大名鼎鼎國考哥我情不自禁!
作者: marra (Marra)   2018-10-22 10:01:00
哇!對國考哥"情不自禁"耶! XD
作者: rl55586 (Lakers)   2018-10-23 08:40:00
無法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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