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yoiku (生死間有大恐怖)》之銘言:
: 是否同意記者抄文: NO
: 男方家中成員:
: 父母、我(69年次)及兩個妹妹(70年次及72年次)居住一透天
就跟大家一樣
普通家庭...
: 問題描述:
: 已和大我一歲的女友論及婚嫁,若狀況順利隨時可以登記閃婚。
你38歲 女生39歲
你的優勢 就是她的年齡已經是即期
就像超市裡印著 保存期限 20181025
你不買
應該就不會有人買了
所以
不要急 再拖一陣子
等到20181024 ... 價格會更低
: 但是因為家中兩個妹妹未嫁,也很可能終身未嫁所以她不願婚後住我家。
: 她說,若我家中只有父母,那馬上就可以結婚搬進去,
: 因為侍奉公婆本來就是她的責任,但是兩個妹妹不是。
: 若是兩個小姑真的沒嫁(很有可能),那麼等她們老了之後就是大哥大嫂的責任,
: 我們沒有能力再去負擔兩個妹妹的老年生活,
: 縱使她們有退休金,但是老了總有病痛,她們沒有家庭那醫院就一定找我們去顧,
要先看你2個妹妹的收入/儲蓄/保險
如果沒結婚住家裡的話 每個月存2萬不難阿~~
1年就存25萬 4年100萬 40年1000萬
你2個妹妹存到幾百萬算是正常的吧~~
靠儲蓄/殘扶險
可以把這長照的問題解決大半...
而且人的健康很難講
幾歲要倒下來不知道...
到最後誰要照顧誰都不知道呢~~
: 而我們呢,除了自己的養老金,還有養小孩栽培小孩的花費,
: 根本沒有能力再去負擔她們,
: 與其嫁進去之後每天吵架最後離婚不如就不要嫁。
: 我心中的想法是覺得,和小姑相處真的有那麼恐怖嗎?
: 但是我也覺得她說的老年狀況很可能會發生並不是危言聳聽。
當然可能發生阿~~
可是是誰先要人照顧都很難講
說不定是你妹 34歲.36歲
說不定是你 38歲
不過以年紀來看 機率最大的還是你老婆...39歲
: 她有提出兩個解決的方法:
: 1.
: 叫我這邊出頭款200萬,她那邊再添200萬 (南部),
: 兩人買一棟1000萬的車庫別墅搬出去住一起揹貸款,
: 到時叫我把薪水交給她,兩個人薪水加一加有9萬,
: 然後叫我專心上班提高薪資她負責打理家中一切。
: (處女B好強勢啊 XD 我巨蟹A)
: 但是問題是我家中是普通家庭,我探聽的結果是父母似乎拿不出200萬頭款。
拿不出錢來就沒辦法嚕~~
你的能力頂多買個500萬小公寓吧~~
: 2.
: 房子車子都她家出,但是從此要以她們家為主。
這個說得很好聽... 房子車子都她家出
然後房子要登記誰的名字??
如果也是登記女方名字 有什麼資格說從此要以她們家為主??
登記女方名字的話 你基本上就是只賺到房租的價格
等於每個月只賺到$6000-8000的價格
就要"從此以他們家為主"? 有這麼坑人的條件??
這執行一點要有個但書
房子車子女方出 然後房子登記男女共有
這樣的條件 才有"從此以他們家為主"的價值
不要傻傻地被這女人的話術騙了
: 女友家非常有錢,接近豪門的等級吧,
: 她弟弟(未婚)從沒工作過她媽媽一個月給他10萬,
: 還寵到每年給他弟弟換一台雙B......
: 她和她弟都各自有父母給的房子了,她一棟她弟兩棟。
喔 那很有錢啊~~ 很好啊~~
結婚的話 分一些些給你也ok吧~~
: 她問我說,如果真的所有的一切都是我們這邊出,
: 那你和你爸媽從此在我家族面前會毫無地位,
: 你住我家要看我媽的臉色,看我弟的臉色,
: 忍受親戚們的閒言閒語,家庭聚餐你會完全沒有甚麼說話權只能默默吃飯,
: 你也要以我們家為主,可能要照顧我外公外婆,也沒甚麼機會回去看父母,
: 問我能不能接受?
當然可以接受阿~~
不過前提就是房子要登記共有
房產登記共有
然後你每個月固定寄2-3萬孝親費回家
就可以接受女方提的這個條件
: 老實說我無法接受。
: 她說就是因為她想到這點,才要我這邊拿出頭款200萬,她那邊拿出來叫作添,
: 房子還是以男方主導,到時三姑六婆們問就可以說房子男方父母幫我們準備好了。
: 很煩,想請版友們給點意見,謝謝。
這邊就給你2個明確建議啦~~
1. 再拖一陣子 讓女方到期 甚至過期
女方都39歲了 還要開條件? 真以為自己29歲??
2. 女方的第2個方案 最大重點是
(1) 房產登記共有
(2) 你固定寄2-3萬孝親費回家
可以滿足這2個條件 就可以從此以女方為主
不同意的話
就是女方用話術要騙人 你可不要傻傻被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