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TU123 (成功掌握在自己手中)》之銘言:
: 背景簡述:
: 成員:夫妻+6m女童
: 薪水:夫6.8w/妻4w
: 生活費:夫/妻/共4萬
: 定存: 夫0.8w/妻1.3w 婚前就有!
: 故最基本開銷6.1w
: 那目前來說只剩4.7w (含房租/小孩開銷)
: 預估有下列費用發生
: 小孩保母24hr 2.5W(不含吃穿用)
這個好便宜喔~ 有這麼好的事?
保母收費不可能這麼便宜吧?!~~
: 家庭式房租2.6W
: 小孩的吃穿用...上至少0.5w起跳
感覺起來 2人這樣的收入要買房是可以~
但會有一點緊
: 事件背景:
: 女方台北人希望把租房子的錢轉換成繳房貸!
: 男方桃園中壢任希望房子有兩間房,主臥+小孩房
: 故事背景:
: 女方:租房倒不如買個房,永遠有地方住!買台北,地方小點,離娘家近,醫療/生活/交
: 通都便利,對於帶一個小孩來說環境友善,且房貸600萬,一個月2-3萬,若女方留職停薪
: 五年小孩自己帶,生活還過得去!
妳確定生活過得去嗎??
女方留職停薪5年 沒收入
靠先生的6.8w
每個月要繳2-3w的房貸
還有3人的日常開銷費用.保險.養車(?)
妳確定老公一份薪水會夠用? 妳要不要再精算一下??
: 男方:只要有地方住都好,一家在一起花點錢沒關係!
: 女方曾看到800萬的房子,小套房一房一廳一衛,希望男女方家長各拿200萬出來,就只剩
: 400貸款,生活就不會沒有生活品質,男方堅持五歲小孩要有自己房間,所以他不願意買
: 希望女方家長自己拿頭期款買,登記女方名下,男方願意付貸款,但女方當下請育嬰假=
: 無工作無法貸款,勢必要男方來協助簽約核貸,但依男方認知如果五年後沒得賣,男方又
: 不持續拿錢出來繳房貸女方自己繳雖沒問題,但還是認為五年後情況會搞得太複雜對老公
: 也不公平所以作罷!
買房女方出頭期 登記女生名下 老公付貸款...
這樣女生已經賺很大了
如果是男生出頭期 + 付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