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不管其他有的沒的問題,
我只簡單分析原po為何會覺得她有繳房租卻等於沒有產值很不爽。
因為在原po原本的觀念裡,是付房租不如付房貸,
因為房貸付完還有房子,但房租付完就沒有。
這也是她很想要房子的原因之一。
問題是現在房子的持有人變成婆婆,
對先生來講,反正以後都會給我,
我付房租就是付房貸。
但對太太來說,婆婆終究是外人,
(當然婆婆也是把媳婦當外人,所以才有房子只給先生的說法。)
所以對太太來說,她付房租就是付房租,付完就沒有了!!
可是她本來是希望付房貸當房租的.....
而且原po希望結婚後自己成一個家,錢都自己小家庭收小家庭處理。
所以對她來說這是用掉他們小家庭的錢,
她也是小家庭的一份子,卻沒份??
才會覺得心理不平衡。
而且不但買不了房,還硬被逼著租自己不喜歡的房子。
然後房租付完就什麼都沒有的感覺。
老實說,我也吞不下去。
至於他們買的時候根本沒溝通好這件事,又是另外一個議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