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掉地圖砲的部分
原PO表達有點不順,一開始有點不懂XD
原PO台中人、老婆台北人,年收入各60萬
岳家、老婚妻希望能有一間自己的房子
於是請老爸出頭期款,自己和未婚妻負擔房貸
(原PO表示房子可共同持有,大家不要再砲他)
未婚妻在台北看房不易,大部分原PO去看
看上一間條件符合、預算符合,通知未婚妻後馬上下訂
原PO太衝動購屋,導致未婚妻和岳家不開心
不過未婚妻實際看了發現機能不錯,但岳家一直說地點不佳連帶影響到女兒心情
比如你買一件洋裝,男友說很好看,家人一直說看起來顯胖,你會不會有疙瘩
上面算告一段落,岳家又來第二招
岳家打算以後也搬來台中
婚前女兒會給超過1/3薪水當孝親費,婚後也要照舊
假設1/3算1.7萬好了,這些錢岳家要拿去繳台中房貸,登記在2個女兒名下
等於未婚妻可動用薪水剩3萬多
還要繳跟原PO一起買房子會很辛苦
岳家就想那合買的房貸改由原PO全出
不夠叫他回去靠爸或叫婆家給兒子漲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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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觀念本來兩個人10萬生活、繳房貸還行
結果扣掉孝親剩8萬多,還要扣掉新房房貸
未來婚後還有很多其他支出,嚴重吃土
老婆給孝親正常
雖然依她薪水給1.7萬有點太多
會壓縮到小家庭,請她自己回家坦
假設後來縮減到1萬,岳家要拿去買房還幹嘛都隨他們
你最大缺點就是買房雙方不討論一下
太衝動讓岳家可以挑缺點
莫忘5000嫂!
不過推測你岳家心態
說要一間房子,就是想要沒有房貸的~
看女兒跑來台中怕委屈,硬是要來買一間住當女兒靠山
因為你家開公司的看起來很好挖,岳家覺得你沒錢就找爸爸,請小心啊
黑一點,岳家也是知道你未來能繼承家業才肯讓女兒下去,不然會叫你在台北買房、搬來
台北
原PO未來實在令人擔憂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