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homas31035 (比爾)》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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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同意記者抄文:YES/NO NO
: 小弟本身任職家族企業,有30個員工,生意不錯,月入八萬,
: 車房小孩錢都額外由爸媽支付。
: 婚後家裡95%以上開銷都由我支出,包含旅遊 外出餐費等
: 老婆月入四萬,四萬中約38000幾乎都是自己買東西的零用錢(多數會存起來),
: 偶而幫忙出餐費和電影票
: 這樣的情況下,我還應該每月給老婆1-2萬元的家用嗎?(買雜物或給她當零用錢)
我以為遇到我朋友了 也是家族企業 薪水也差不多 老婆薪水差不多
我看推文有人寫當然要給 不然跟婚前一樣?
那一樣 家庭開支男的都出了 你沒結婚出去吃飯不用出錢喔 何況家庭一起的 怎麼會有開
支是某方出的概念?
還有推文說怎麼還要看老爸臉色?
工廠老爸開的 於公於私都是正常的好嗎?
我媽媽才跟我說 權利義務對等
我姊姊嫁出去常抱怨老公的姐姐回來爭財產
她大部分時間也都是在男方家裡照顧小孩跟雙親
家裡還是其他人照顧為主 這時候長輩還願意平分也不錯了 結果要拿得比男生多 甚至希
望男生放棄繼承
我自己是因爲姐姐一直回來爭產 老婆就相對疏遠我家跟娘家比較親 其實這中間的拿捏真
的很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