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小孩的戶籍地

作者: love121323 (Muse小貓)   2019-04-08 23:47:20
結果還是決定開一篇來罵人^o^
※ 引述《joker1987 (^_<)》之銘言:
: 我是新手人妻,也是有個剛出生一個月半小孩的新手媽媽
: 小孩的戶口剛剛已在爸爸的戶籍地申報完成,發這篇文,主要是想各位先進開導我
: 在去年初跟還是男友的結束遠距離,我來到他的城市,跟大姑一家人還有公婆、先生一

: 同住
未婚住進男方家
: 沒多久之後我就懷孕了,小孩出生的前個月份才跟先生完成登記,且也是我開口的
未婚懷孕
沒婚禮
非男方自願結婚
孩子出生前登記 = 非婚生子女
: 懷孕過程中也是一直跟先生家人磨合慢慢適應
未婚之前已有衝突
: 到小孩出生之後,衝突更是不斷
: 例如
: 彌月蛋糕已下訂好了,但口味大姑不喜歡,所以又重改訂單
姻親管太寬
: 婆婆一直覺得小孩冷,怎麼說都沒用,導致小孩長了嚴重熱疹
姻親教養觀念有問題
: 婆婆覺得汽座貴,不需要
姻親教養觀念有問題
: 跟婆婆說不要用絲襪綁小孩,很危險,婆婆依舊顧我,當天因為我用懶人包巾,換小孩
尿
: 布的時候只打開下面的包巾換,絲襪依舊綁著,當天洗澡的時候才發現小孩的手臂有一

: 瘀血,到現在一個月過去了,那條瘀血已變成像疤的樣子,婆婆還在說那個會掉
姻親教養觀念有問題
姻親疑似虐嬰
: 諸如此類大大小小的事,而先生雖然會安撫我,但也讓我覺得他只幫他家人說話
: 真的讓我很生氣的事是小孩的戶口
: 我的城市生育津貼有三萬,先生的城市第一胎一萬
: 在懷孕的時候我已經先跟先生還有家人說因為津貼的關係,我想報在我的城市
未婚時小孩當然報你的戶籍
小姐你這是非婚生子
: 小孩出生的時候,婆婆在來問戶籍地的事,我也在告知一次
: 在預定日期回去報戶口的前兩個禮拜,我也跟婆婆告知哪一天我們要回去報戶口,麻煩

: 幫我照顧一天小孩
: 這中間婆婆都沒有任何意見
: 在確定要回去報的前三天,先生才在跟我說要報高雄
一個路人有什麼意見?
哈囉他是小孩的爸爸嗎???
這個小孩不是婚生子欸
他是你老公了,但還不是你小孩的爸爸
: 我認為他們是怕我不遷回來,但先生說我想太多
: 在跟先生吵了一架,我還是妥協了,因為想著他們也不是對小孩壞的人
: 但我的心裡過不去,如果連報戶口他家人都要有意見,以後還會有多少小孩教養上的衝

: ?
路人講的話你都會認真做筆記?
: 我也提出,我獨自帶小孩回娘家工作,但此對談不了了之
未婚生子,怎麼帶小孩誰能攔你阿?
: 我也不想一直帶著怨恨他家人的想法這樣過日子,卻不知道該如何排解
: 小孩的戶籍地是否是我真的太過堅持?
呵呵
: 回覆
: 先生因為婆婆跟大姑都是生養超過三個小孩的,所以小孩的事情他很多都聽他家人,很

: 顧小孩的事我真的不懂,很多都是邊發生時我邊上網查,先生覺得我沒有他家人那麼會


: 小孩
: 小孩手臂的瘀血從醫院帶回家開始,到今天還有一個像疤的痕跡,不是傷口
: 回覆
: 小孩剛從醫院抱回家時一直哭鬧,大家都在想方法,婆婆才用絲襪綁,不夠堅持不讓婆

: 綁跟讓小孩受傷,的確是我失職
知道就好
: 這也是我說他們為了小孩好的原因,出發點是好的,但行為不對,知識不足
: 小孩沒有瘀血一個月,是瘀血兩天之後變成一個像疤的痕跡,至今一個月後那個像疤的

: 跡還在
: 汽座則是想要帶著小孩去試坐要等先生載著一起去,我沒有堅持馬上現在就去買也是我

: 職
知道就好
: 我從未想當個好媳婦,事實上早已黑的發亮,我只想當個好媽媽,只是我當不好
知道就好
: 我提結婚登記是因為我不想知道就好讓小孩他爸變成領養(網絡查的資訊),我也尊重
他是小孩的
: 爸爸,跟我很想嫁完全無關,婆家人在知道懷孕時有去提親,要辦婚禮,是我不要
: 之所以在*報戶口*這件事上發文是我覺得他們要跟我搶小孩,我不被尊重,但在其它的

: 他們的出發點是為了小孩好
: 不接受記者抄文,不接受此文以任何形式出現在除了ptt以外的地方
這一段是我最生氣的地方
總結一下你人生做的決定
看男人的眼光很差
換一個願意給你承諾的阿很難嗎
->
婚前同居
好歹也兩人一起搬出來同居
->
做愛不戴套
套子很貴?
->
懷孕了不做教養功課
孩子爸爸的事情就會查 但是弄錯GG
->
婆家提親不答應
這時候去登記就好了,孩子也是婚生子
這是一個很好的時間點
->
無腦亂歸納網絡資訊
用智慧型手機沒智慧的典型代表
->
最後一個月自己開口說要結婚
全文最豬的地方 就是這裡了
你所有的問題
都可以在這個點做解決
也根本不用上婚姻板
你不要結婚就好了!
沒有大姑,沒有婆婆,也沒有戶籍問題
只要上womentalk討拍就好了
然後上babymother取暖找資料
問題不就很單純了
->
小孩出生沒用汽座
阿不是很愛查資料?
後續都是結婚產生的姻親關係
我就不重複了
拜託你結紮,你真的不適合生養孩子
一個就很可憐了,不要再製造悲劇
++++++板友要求加註警語
雖然你做錯很多決定,但是還好男的還是願意認帳,孩子還是被視同婚生子
耶(灑花
但是如果男的不認帳,就QQ了唷
年輕女性請注意,不好的案例不要模仿
+++++板友要求加註更正資訊
我把補充放在這裡
1)說錯或有疑慮的部分
2)網友指正補充的部分
3.更正資訊
A.孩子出生前登記 = 非婚生子女
liebemond板友補充:
民法1063條規定妻之受胎,係在婚姻關係存續中者,推定其所生子女為婚生子女。
第1062條規定從子女出生日回溯第一百八十一日起至第三百零二日止為受胎期間。在此
期間之後才結婚的話,子女 無法適用婚生推定。
又1065條規定,非婚生子女經生父認領者,視為婚生子女
carto板友補充:
朋友的經驗:報戶口時,若小孩出生日距離結婚日不到六個月( ?)的時候,因為受孕日
不在婚姻期間內,無法直接判定配偶為生父,會叫父親填一張切結書說他確定這是他的親
生孩子
更正資訊:
原Po產前一個月前才登記,無法直接推定為婚生子女,按板友經驗要另簽切結書,而不是
產前登記即可
B.這個小孩不是婚生子欸
說明同A
作者: deuxcremes (hi)   2019-04-12 10:04:00
自卑轉自大的範例 可憐
作者: AQQQQQQQ (QQ)   2019-04-08 23:52:00
小孩出生前登記了原文:小孩出生的前個月份才跟先生完成登記沒登記的話還單純的多,就像您說的,另一半就是陌生人
作者: yufat (barca)   2019-04-08 23:59:00
可是我記得小孩是不是婚生子是看受孕期間 受孕期間有婚姻關係 不是出生時有婚姻關係
作者: trueblend (一個目標)   2019-04-09 00:06:00
你去看一下民法1064~1070好了
作者: yufat (barca)   2019-04-09 00:06:00
沒啦 只是他很多事情都很奇怪 既然這樣子跟不登記 生父認領又沒差 硬要登記結婚 不知道查甚麼網站
作者: norikko (水妖)   2019-04-09 00:08:00
領養網站?
作者: agnesfreda (Beyond Silence)   2019-04-09 00:13:00
其實我覺得她說什麼領養 只是藉口 就是想用小孩綁住那個男的 可惜 用婚姻綁住人綁不住心 男方不只不太在乎女方 連小孩也不在乎(顯然也沒上網查資料 也沒看看寶寶手冊)
作者: jason031333   2019-04-09 00:28:00
好慘的選擇
作者: super10000 (超級無聊)   2019-04-09 00:28:00
不懂法律別亂說,沒聽過準正嗎!
作者: RoxanneC (Roxanne )   2019-04-09 00:53:00
你的民法有點怪
作者: gjo3au4wl6 (←這是水蜜桃)   2019-04-09 01:07:00
我女兒是在準備結婚時懷上的,出生報戶口也讓我先生填一張"認領"的聲明書之類的 不懂民法~只覺得有點奇怪受孕-結婚-出生=準正 受孕-出生-結婚=認領?
作者: groupmyway (莉芸)   2019-04-09 01:40:00
最豬是生前個月登記,爸爸都不著急, 原po急啥
作者: hgsh4 (萌了...)   2019-04-09 01:51:00
要看登記時間,孩子沒出生先登記結婚的話,那代表是婚生子女,如果孩子先出生還沒完成登記,那只能是養子,這些紀錄會跟孩子一輩子,成長過程中....班導師,註冊組長一定會看到這些紀錄.....
作者: AEROBICSK (運動吧)   2019-04-09 01:55:00
XDD 法律觀念有待加強但男生家的確不尊重女生(未婚懷孕本來就容易被看貶)
作者: liebemond   2019-04-09 03:10:00
基本的準正概念先複習下好嗎?給gjo板友:民法1063條規定妻之受胎,係在婚姻關係存續中者,推定其所生子女為婚生子女。第1062條規定從子女出生日回溯第一百八十一日起至第三百零二日止為受胎期間。在此期間之後才結婚的話,子女無法適用婚生推定。但1064條規定,非婚生子女,其生父與生母結婚者,視為婚生子女。又1065條規定,非婚生子女經生父認領者,視為婚生子女基本上原文中的生父跟生母已登記結婚,子女當然是婚生子女hg板友,請勿傳遞錯誤法律常識,非婚生子女經生父認領或撫育(依1065條撫育視為認領)者,視為婚生子女除非生父不認帳,那就要打確認親子關係之訴
作者: Casa5566 (小屋56)   2019-04-09 03:31:00
她已經登記才生產的
作者: aoi (Say it ain't so joe)   2019-04-09 08:20:00
要登記在那個戶籍也是身為媽媽的原原po最後答應的
作者: hikaru01 (告別過去 迎向未來)   2019-04-09 08:22:00
你討厭就可以隨便解釋法條嗎?沒有法律觀念還亂罵人,這樣跟路邊的三姑六婆有何不同?
作者: aoi (Say it ain't so joe)   2019-04-09 08:22:00
開口要結婚登記是也是原原po,反正她都同意了結婚也登記了,小孩報戶口也妥協了,基本上你這篇已經沒辦法再多做解釋
作者: sexymuse (偏不說)   2019-04-09 08:39:00
以為認識“非婚生子女”幾個字,就想出來罵人? 律師證號報一下啦你知道達克效應嗎?就是在講你這種人
作者: hikaru01 (告別過去 迎向未來)   2019-04-09 08:59:00
視為婚生子女就是等同於婚生子女,不是"推定",請加強你的法律常識,不要誤導別人,另外,每個人是否要結婚考量不同,請不要歧視非婚生子女
作者: carto (卡特格拉佛)   2019-04-09 09:02:00
朋友的經驗:報戶口時,若小孩出生日距離結婚日不到六個月(?)的時候,因為受孕日不在婚姻期間內,無法直接判定配偶為生父,會叫父親填一張切結書說他確定這是他的親生孩子
作者: hotaka (離...)   2019-04-09 09:04:00
知道法條還誤導是什麼心態?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9-04-09 09:04:00
認領跟領養不一樣,認領後就是婚生子女,哪來什麼養子?
作者: hotaka (離...)   2019-04-09 09:05:00
管別人要不要先結婚男人不認帳跟你誤導別人的小孩是非婚生子女有關係?解釋清楚加個警語不行?這個案例男人不認帳了嗎?
作者: ccnoire (熱愛生活 >///<)   2019-04-09 09:10:00
錯不要再凹
作者: tsutaS (秋花慘淡)   2019-04-09 09:47:00
超怪的一篇文
作者: hgsh4 (萌了...)   2019-04-09 09:48:00
Lieb 版說得對!還有181天的事,少打了!感謝指正
作者: Agneta (阿妮塔)   2019-04-09 10:03:00
只是想罵人推推文的正確資訊
作者: norikko (水妖)   2019-04-09 10:14:00
我覺得你po這種純謾罵的文然後先前主張應該開放玻璃心的人自刪文蠻好笑的…你不謾罵不也就沒有玻璃心問題了…
作者: moka (±3)   2019-04-09 10:27:00
準正有什麼好討厭的=_=
作者: moonwind1130 (←這id真的不是男人 囧rz)   2019-04-09 11:04:00
你討厭未婚懷孕跟法條有什麼關係 硬凹嘴臉真難看跳針神邏輯跟某護X盟頗像對了 你知道戴保險套也有可能避孕失敗嗎?
作者: catgary (Drenched)   2019-04-09 11:45:00
純噓亂解釋法條,非婚生子女與否根本不是本文重點
作者: tsutaS (秋花慘淡)   2019-04-09 12:13:00
自己去投奔男友 跟結不結婚有關嗎結了婚 不住一起 也不用看姻親臉色行事不是嘛無限上綱到體制問題 不自己反省一下?
作者: kitten631 (未知帶來恐懼)   2019-04-09 12:16:00
難道她先結婚再懷孕就沒這些問題了??
作者: hotaka (離...)   2019-04-09 12:17:00
沒結婚被男友家吃死死的也一堆啦,差在哪天覺醒要逃比較方便而已
作者: kitten631 (未知帶來恐懼)   2019-04-09 12:17:00
邏輯還好嗎
作者: catgary (Drenched)   2019-04-09 12:47:00
不結婚是另一碼事,不用在那邊硬扯婚前或後懷孕與否跟非婚生子女的條文,詭辯,超鳥的
作者: frank111 (沒有)   2019-04-09 12:51:00
用智慧型手機沒智慧的典型代表 真貼切阿
作者: sr (非同小可)   2019-04-09 12:57:00
作者: sexymuse (偏不說)   2019-04-09 13:18:00
真是“用智慧型手機沒智慧”的典型代表+1
作者: AppleAlice   2019-04-09 13:30:00
罵錯刪不了文硬要凹....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9-04-09 14:38:00
你到底在講什麼
作者: hotaka (離...)   2019-04-09 14:43:00
特地寫一篇文來罵人結果自己反被罵也是蠻少見的
作者: phrglot   2019-04-09 14:45:00
要罵人也先確定自己的資訊對不對吧,你比原po更糟,散播錯誤觀念,還自以為是,好在有清楚法條的網友提供正確的答案,你還在那裡硬拗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9-04-09 14:45:00
要罵人也是可以,但罵到不知所云就有點神奇
作者: moonwind1130 (←這id真的不是男人 囧rz)   2019-04-09 16:10:00
笑死 你以為避孕藥就完全百分百避孕嗎 你知道避孕藥有副作用嗎?不要扯國考哥 人家邏輯比你清楚多了
作者: puffdog (包夫句)   2019-04-09 16:42:00
原PO欠罵一回事 你亂講法條還硬凹自又是另一回事 自己開文討罵幹嘛
作者: forever0722 (Reminiscing Mood)   2019-04-09 17:12:00
幹嘛不直接承認你只是想鞭婚前性行為 活在這年代還這麼食古不化 真夠奇葩 竹科女工程師這年紀還單身果然是有原因的 XD
作者: csjh60319 (時間永遠不夠用的感覺)   2019-04-09 17:54:00
看回文覺得原po只是想罵原原po做事都不思前顧後,但看到推文開始曲解法條,歪成討厭準正規定,甚至說這樣登記的孩子會讓人觀感不好(?),口口聲聲說不歧視,卻又讓人感到滿滿的歧視
作者: hotaka (離...)   2019-04-09 18:00:00
回文態度蠻讓人反感的,實在不覺得有什麼資格這樣高姿態罵原PO,這篇沒給建議又沒有婚姻點,違反板規了吧
作者: csjh60319 (時間永遠不夠用的感覺)   2019-04-09 18:07:00
後來加的警語也是...是說有必要這樣酸原原po結婚前懷孕的事嗎?
作者: beautymia (Annie)   2019-04-09 18:14:00
你以為你是誰!
作者: kitten631 (未知帶來恐懼)   2019-04-09 18:37:00
以孕逼婚XD 手在他老公身上 不用暴力沒人能逼他簽字XX長在男人身上 不用暴力也沒人能逼他生育 我覺得原po是很瞎不過這篇完全不懂狂批婚前懷孕幹麻 瞎的人...先結再懷還是瞎
作者: aoi (Say it ain't so joe)   2019-04-09 18:46:00
就已經結婚了,如何建議不要結婚?
作者: hotaka (離...)   2019-04-09 18:56:00
男方有什麼好同情的,女生是強行住進他家強了他還是怎麼了
作者: kitten631 (未知帶來恐懼)   2019-04-09 19:00:00
當作住進去也是被逼的好了 男的可能沒手沒嘴沒腦袋吧
作者: unknowid (...)   2019-04-09 19:09:00
……你是不是沒看清楚原文。
作者: yuhung (MimiBao)   2019-04-09 19:15:00
男方有什麼好同情的?是女方逼男方上床嗎?
作者: CreamyWhite ( Beige)   2019-04-09 19:31:00
慢慢優越感開嘲諷...對原po沒幫助還誤導
作者: jinyih (山巔之月)   2019-04-09 20:25:00
你的民法絕對要當掉其他部分尊重你個人意見就算了 但法律亂解讀被糾正還硬凹整篇文章就看到你討厭未婚生子啊 能不能有點建設性
作者: Misiasuu (陌生人)   2019-04-09 20:37:00
匪夷所思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9-04-09 20:52:00
作者: sevenqueen (冬眠眠)   2019-04-09 20:53:00
作者: csjh60319 (時間永遠不夠用的感覺)   2019-04-09 21:00:00
妳的錯誤不是對法律解釋的錯誤,而是以高姿態對原po嘲諷,對未婚生子的人歧視的態度,所以妳說妳不修改內文我覺得很好笑,因為你要修改的是你的態度吧
作者: linemap (寂櫻)   2019-04-09 21:18:00
認同這篇,很多事情是可以事前避免的
作者: caterpiller (虫)   2019-04-09 21:19:00
你誰
作者: hotaka (離...)   2019-04-09 21:39:00
不給離婚的建議但建議不要結婚?原PO都登記了所以這篇是來搞笑的?
作者: Colitas (觀察者)   2019-04-09 21:58:00
有些事真的可以避免 例如發文誤導人前先查清楚法條 不要害人綁架自己小孩才後悔
作者: kotomi (華年。)   2019-04-09 22:10:00
那個啊,你這種以為站在道德制高點的態度不會讓你看起來比較對,而且民法還解讀錯誤
作者: csjh60319 (時間永遠不夠用的感覺)   2019-04-09 22:30:00
我是不懂什麼叫做戶政給的彈性,法律上有所謂的「否認親子關係之訴」,不批評原po不代表要鼓勵年輕女子走跟原po一樣的路,你的本文我看得出來妳是想表達原po就是個傻女孩,但妳要不要再回頭看看你推文裡面回的,以及妳之後加的警語有多麼惡意滿滿?
作者: eunice96 (美好時光)   2019-04-09 22:40:00
2月辦婚宴同時發現懷孕,5月登記,9月底生小孩,11月我自己去報戶口,戶政沒有要求什麼文件需要老公簽啊!
作者: ava1234 (彤)   2019-04-09 22:43:00
到底……
作者: MBAR (MBA高清)   2019-04-09 22:46:00
自己有意見就好好說,不要想掉書袋又被打臉很丟臉知道自己三姑六婆就不要用法律觀念誤導人,最好是在自己文章加註自己說錯的是哪些人家指正的是哪些,提醒自己也提醒他人
作者: csjh60319 (時間永遠不夠用的感覺)   2019-04-09 22:56:00
不懂為何剛懷孕時婆家提親是個好的時間點,然後又覺得她不該結婚,你前後矛盾了你知道嗎?
作者: eunice96 (美好時光)   2019-04-09 22:58:00
我有看版友回覆,登記到小孩出生大約150日,並不在回溯範圍(181-302)內
作者: csjh60319 (時間永遠不夠用的感覺)   2019-04-09 23:18:00
省什麼事?又是什麼婚生子的事嗎?那版友已告訴你法律規定了,你這個說法就不存在啦!然後今天原原po所說的事情,到底跟婚生子或非婚生子有什麼關係啊?
作者: aoi (Say it ain't so joe)   2019-04-09 23:21:00
e網友5月登記到9月底生,最多也才120日,比180日短所以並不在回溯180日內婚生子或非婚生子在這case已經不重要,因為他們已經登記結婚,而且小孩都報戶口了,她老公也已經是小孩的爸爸,妳寫這篇根本是沒必要的
作者: csjh60319 (時間永遠不夠用的感覺)   2019-04-09 23:30:00
不是啊!所以根本沒有什麼所謂好的時間點,因為妳的論點只有結婚或不結婚,婚生或非婚生,但原po今天上來不是問結這個婚好不好耶!
作者: catspajamas (貓貓亞(*′ω`*))   2019-04-09 23:37:00
你有認錯,幫你補補血我也是非婚生子女,母親高中還沒讀完就懷孕了,奇妙的是我的身分證上有生父的名字,但是完全確定生父沒有認養我,而生父在我出生當時已經有其他婚姻關係不可能跟母親結婚@@即使這樣也是「父親」啊
作者: catgary (Drenched)   2019-04-09 23:41:00
這個大姊就是來轉移戰火的~都已經結婚了在那邊婚生非婚生這種馬後炮又沒建設性的話 不知道寫出來幹嘛的~原原PO是傻又沒坦好,但這種高姿態的三姑六婆道德嘴臉看了蠻倒彈的~建議你還是修正一下內文 不要誤導了沒仔細看推文更正的鄉民們~勸什麼世?你有什麼好讓人尊敬羨慕景仰的地方倒是說來聽我是婚生子女 但不覺得你在那邊歧視非婚生子女的姿態有高尚到那裏去 噁心是不是婚生子女是可以選擇的嗎?誰又沒傻過幾回?你是有多了不起?你已經更正內文了 抱歉沒看到~幫你推回來 抱歉我罵太兇了@@
作者: tokikage (時影)   2019-04-10 00:03:00
這篇邏輯感覺也沒比原原po好
作者: ccwt2362 (8=====D)   2019-04-10 00:08:00
難怪這篇會被噓這麼多,討噓文
作者: wishling (ο為愛而生ο)   2019-04-10 00:16:00
12 / 31 宴客結婚未登記、01 / 28 受孕、05 / 01 結婚登記,雖然受孕時間未在婚姻存續中,但生父簽切結書視同婚生子女,整篇都被罵了,我就不唸了,只是要提出真實案例說明。
作者: litlan (愛咪凱文)   2019-04-10 00:18:00
說話很酸,推文回應的就是在裝大方硬拗,至少我知道以後這個帳號的文章不用看了
作者: catkung (我是Joan)   2019-04-10 00:21:00
所以發這篇文的建設性在?
作者: inin67 (陰雨天)   2019-04-10 00:21:00
班導師不會看到是學生否為領養,只會看到監護人、父母資料
作者: litlan (愛咪凱文)   2019-04-10 00:45:00
自以為自己很厲害罵人很帥,罵一堆已經發生的事情對事情有幫助?早點結婚就好,結婚的時間點很多。哈囉,您是要原po搭多啦a夢時光機去執行您的建議嗎?廢言一篇。
作者: winnielin28 (小維尼)   2019-04-10 02:35:00
文末更正不太好,有些人看一半,要補充就在開頭
作者: godzillagrrr (godzillagrrr)   2019-04-10 04:13:00
自以為很有邏輯噓
作者: sisi5566 (sisi)   2019-04-10 08:04:00
你的結論是叫人家去結紮?因為他不適合生養小孩?你是憑什麼可以下這樣的結論。文章都看不懂的人還敢這樣子回文、回推文。你以為你是誰?貶低別人來滿足自己
作者: sacrum ( )   2019-04-10 08:09:00
大家把重點放在法律 但其實原po重點在於原原po明明有很多條路可以選 偏偏選了一條最爛的路給自己跳 就是進入婚姻我想唯一的原因應該就是沒有經濟能力 所以才寄人籬下 買東西都要看人臉色。而且原原po還說得一副她也是看男友可憐才跟他登記....臉很腫好嗎不進入婚姻 她的寶貝小孩就沒有戶籍問題 也沒有汽座跟絲襪的生命問題
作者: sisi5566 (sisi)   2019-04-10 08:14:00
你仔細看他的的回文,他根本沒看懂文章,是後面反駁網友才一直修飾。最後竟然得出要人家去結紮的結論現在她就已經進入婚姻了,那你們一直要她不進入婚姻是要怎麼樣?
作者: sacrum ( )   2019-04-10 08:16:00
婚姻版幾乎每個月都有這種文章 未婚懷孕然後經濟能力不好所以只能住婆家 但通常住婆家的隊友都是退化到不會照顧嬰兒 然後媽媽自己照顧得很辛苦壓力很大 育兒要受人指點 同住又一堆婆媳問題 最後走上離婚的路我覺得原原po離婚比較好......認真
作者: sisi5566 (sisi)   2019-04-10 08:18:00
當別人茫然來求助時候,有些人硬要踩在別人的痛處,還用好心來包裝自己的言論,給一些沒有幫助的建議:不要結婚、去結紮。這是什麼心態?離婚建議還比較實際
作者: sacrum ( )   2019-04-10 08:20:00
痛處的根源是什麼呢......原原po可以怎麼走人生的路 有很其實這些建議我覺得讓還沒踏入婚姻的人來看也是不錯如果原原po沒有本錢離婚 那真的可以去結紮 因為看來不會避孕 繼續懷孕只會讓她自己跟小孩繼續受苦
作者: sisi5566 (sisi)   2019-04-10 08:23:00
只能踩別人痛處才可以給建議嗎?我不認為這篇用詞非常尖酸刻薄,是真好人還是假好心?你們也太誇張了
作者: sacrum ( )   2019-04-10 08:24:00
我怎麼覺得很中肯XDDDDDD實話總是不好聽
作者: sisi5566 (sisi)   2019-04-10 08:26:00
自我感覺良好的人最喜歡踩在最高點去批判別人,你當然覺得中肯XD
作者: sacrum ( )   2019-04-10 08:30:00
只希望原po自己有辦法解套囉
作者: aoi (Say it ain't so joe)   2019-04-10 08:31:00
未婚懷孕不是經濟力就比較不好,先前媽寶板有個媽媽也是未婚,但發覺孩子的爸不適任,就決定不結婚。原原po的問題是她自己不斷地朝向對她自己不利的方向走,木已成舟,多講也沒用
作者: sacrum ( )   2019-04-10 08:32:00
我知道未婚懷孕不代表什麼 只是大部分出現問題的都有這幾個條件 所以有經濟基礎非常重要沒有經濟能力真的只能被壓著打
作者: sisi5566 (sisi)   2019-04-10 08:34:00
我覺得講話刻薄的人也應該去結紮,以免損陰德害到自己的小孩.孩子是無辜的喔
作者: sacrum ( )   2019-04-10 08:34:00
趕快去工作賺錢 小孩送托嬰保母也是一條路
作者: sexymuse (偏不說)   2019-04-10 08:44:00
妳很喜歡硬拗講到贏,講不贏就裝瘋賣傻。妳沒朋友沒有對象吧?所以只能常常在網路上長篇大論戰網友,因為現實生活中沒人受的了妳啊。可憐,愛裝假會又自恃甚高,沒有男人會喜歡妳的啦,難怪要戰原Po懷孕結婚,因為妳找不到真心想要和妳做這兩件事的人啊,忌妒羨慕? 喔,對對對,按照你的邏輯是妳不願意,因為眾人皆醉妳獨醒,他人都庸俗?哈!欸,哈囉~其實需要被罵醒的人是妳欸,妳現在的人生如果拿掉網路網友,沒人想聽妳說話吧?可憐。
作者: aoi (Say it ain't so joe)   2019-04-10 09:00:00
就算是婚後懷孕,經濟基礎也非常重要。其實最重要的是識人眼光...
作者: Agneta (阿妮塔)   2019-04-10 09:19:00
sexy大 XDDD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9-04-10 09:33:00
.....真是夠了我不知道你是怎麼樣的心態,但對於一個長期被否定的人而言,你這篇的口氣非常不恰當想獲得別人關注或打發時間、應該有更好的方法。如果想要讓人接受自己意見,那就好好講話。你自己想想,如果是你上網求助,看到狂開嘲諷又硬凹的文章是什麼感覺
作者: bubu918816 (我有相信與愛的能力)   2019-04-10 09:55:00
很自以為是的一篇文,超欠噓
作者: businesschou (周森毅加油ˋ(°▽ °)ˊ)   2019-04-10 10:14:00
推重點王
作者: catkung (我是Joan)   2019-04-10 10:21:00
既然都一直說自己是壞人了,請閉嘴,這世界不缺壞人罵人
作者: Misiasuu (陌生人)   2019-04-10 10:35:00
妳人工受孕不就成了自己最瞧不起的未婚生子那一群的人了嗎?太假了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9-04-10 10:59:00
瞧不起人?
作者: csjh60319 (時間永遠不夠用的感覺)   2019-04-10 11:12:00
作者: sexymuse (偏不說)   2019-04-10 11:14:00
妳到底憑哪一點瞧不起人啊?憑妳多了人家幾個臭錢可以吃飯買衣服就叫“有能力”? 那妳找不到對象結婚懷孕只能求政府開放單身女性人工受孕,是不是已婚懷孕的人也可以瞧不起妳?原Po才要瞧不起妳吧?到底是在自以為什麼?沒有人要跟妳討論女人的價值是什麼,我在問妳到底憑什麼可以說出瞧不起人這樣的話啊?講啊
作者: csjh60319 (時間永遠不夠用的感覺)   2019-04-10 11:27:00
原po要繼續硬拗自己沒有歧視也沒關係,只是如果原原po有看這篇回文,我想讓原原po知道,的確妳前面有很多決定應該要再慎重一些,但既然現實狀況已經是這樣,結了婚,有了孩子,作為一個媽媽,自己的孩子要能自己保護,網路上隻字片語,並不能完整呈現你的狀況,也不能代表妳整個人,也因此如果有任何這樣傷人的言論,例如本篇回文嘲諷幸好妳老公願意當孩子爸爸,不至於讓孩子變成非婚生子這種惡意言論,並不是大部分人的看法,原原po加油!
作者: forever0722 (Reminiscing Mood)   2019-04-10 11:52:00
推重點王 妳真的很噁心 不斷踩人痛處還自以為清高憑什麼說人家沒資格生小孩 你是神嗎?笑人家傻 妳連傻的機會都沒有齁
作者: lail (古道照顏色)   2019-04-10 12:38:00
有機會傻很值得羨慕嗎?@@
作者: bubu918816 (我有相信與愛的能力)   2019-04-10 12:51:00
真的是有夠會凹
作者: moonwind1130 (←這id真的不是男人 囧rz)   2019-04-10 13:06:00
心思歹毒還當自己是正義使者 好可怕
作者: hotaka (離...)   2019-04-10 13:12:00
講什麼開放未婚人工受孕,像這種踩人家痛處開嘲諷的人,適合養育教育小孩?叫人家結紮你自己先去結紮吧
作者: raerex7410 (saburou)   2019-04-10 13:32:00
這樣的邏輯我也可以瞧不起你父母囉?教你這種雪中送屎還嘲弄他人的價值觀你現在的建議叫人去結紮,原原po的問題還是存在,這什麼狗屁建議如果你就只有叫人結紮這個建議,不用開這麼一篇嘲諷討噓,資料一堆不正確還要板友修正
作者: urbanita (koushimei)   2019-04-10 13:54:00
ㄥ不小心按到sorry
作者: kelvin1105 (小安)   2019-04-10 15:34:00
wwwwwwww
作者: TRIMGAL (Visca!Barca!)   2019-04-10 16:10:00
是在秋什麼
作者: mayshowgunmo   2019-04-10 19:14:00
口氣也太糟糕了啊
作者: S12341234 (米)   2019-04-10 19:25:00
出生前結婚就是婚生子了,麻煩去google
作者: thunder02 (thunder02)   2019-04-10 23:57:00
真的無法推你的回文
作者: Sayokonight   2019-04-11 15:00:00
沒料又自以為是還自婊的人
作者: michellehsie (小蜜)   2019-04-11 16:47:00
到底甘你屁事需要開一篇來罵人
作者: SaoirseH (沙織)   2019-04-11 23:43:00
????????????妳是在開玩笑是不是身為女人的價值還輪得到妳來教?
作者: sybilsys2 (rog)   2019-04-15 01:07:00
幫妳推回來,雖然是事後檢討,但是很多問題點都有點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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