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攤牌攤得太早了
如果對方不願意協議離婚的話,單純言語有點曖昧之類的,要裁判離婚有一點難度(本人律師,離婚官司多到吐)
但如果真的要訴訟,建議離婚的同時把第三者也列為被告向雙方同時請求精神賠償
同時要考慮車子房子是否是婚後財產,如果是的話還要考量剩餘財產分配的問題,若無法協議對方放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這陣子應該先把名下財產移轉到其他人名下,然後等一陣子(兩三年後)再提離婚,免得到時候還要分對方一半
雖然我不是心理諮商師,但這件事錯不在妳,也不是妳的失敗,不要把責任全部往自己身上攬
撫養費這種東西,交給法院判他一個月大概就是要給妳兩萬,其實對於高收入族群來說這根本小錢沒有任何影響
所以能談的話盡量用談的會比較好,妳也要考慮之後他去美國妳在台灣有沒有辦法執行到他的財產,盡量能直接拿一筆會比讓他按月給好
孩子需要的是愛與陪伴,這陣子趁離職多陪陪孩子比較實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