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生都是28,在新北上班
請問
為什麼父母不喜歡女兒的男朋友,不希望他們結婚,但是女兒堅持要結婚結果可以鬧到說要斷絕母女關係呢?
老婆她父母阻止的理由是,男方賺太少,沒背景會吃苦,我的想法是如果怕女兒吃苦不是應該更加跟女兒溝通嗎?為什麼要斷絕母女關係呢?這樣會讓她們自己的女兒過得比較好???
再來是我們在新北上班,男生大概6萬,女生大概4萬,這樣無法在新北郊區生活買房子嗎?
女生他父母好像是希望男生應該月入十萬以上,女生不用工作在家顧小孩,不過我看我同事他老婆也沒工作在家顧小孩,也是能生活的好好的,只是不能常出國就是了
後來我就想說去考公職,結果怎麼看三等才四萬多,還比較少,四等才三萬多,那如果六萬不能生活結婚,那些公務員不是堪稱最適合結婚的嗎?
怎麼覺得怪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