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Ensidia (要宅的這麼神是有難度的)
2019-07-07 10:17:02本來是看原PO挺可憐的
看到回文語氣覺得一個巴掌拍不響啊
婚姻問題果然通常都是雙方一起造成的
另外糾正妳一下
不要以為不給碰天經地義
自己理虧的部分還可以拿來說嘴
什麼身體是妳自己的
沒需要賣給老公這種很無聊的話
如妳先生以太太長期拒絕行房為主訴
法律九成會判離婚
不信可GOOGLE
然後看文章也猜的出原PO沒有工作經驗
大概也不具備經濟能力
雖然先生是首先背叛的一方
但經濟能力差距很大的話
監護權大戰能獲勝幾個小孩也挺難說的
就算全贏了又拿了贍養費
能不能養得起過的下去
以原PO自己毫無工作經驗來看
自己養是做不到的
也只能看原PO娘家經濟實力夠不夠了
都有四個小孩了
思維也要成長一點了
生活就是柴米油鹽醬醋茶
老公嫖妓當然很糟糕
但因為一時氣憤撕破臉
妳也要支付得起代價
老公如果真的狠下心要跟妳離婚
以原PO長期拒絕行房為理由幾乎可以肯定是判離的
打起監護權大戰
一人贏一半好了
小孩兄弟姊妹手足分開很可憐
原PO又沒有謀生能力
靠贍養費過活
這裡是台灣不是美國
法院不會判給妳多高額的贍養費
以後日子絕對難過百倍
拋開情感上的問題
對原PO最有利的還是與老公和解
要求老公以後不得再去類似場所
手機不準上鎖
然後好好商討性生活的問題吧
作者: vierzehnhund (嗨) 2019-07-07 11:15:00
法律沒有規定夫妻間有行房的義務,硬上還是有構成妨害性自主的可能
作者: scorpioman (阿桑看到都說帥) 2019-07-07 11:29:00
硬上會有罪阿
作者:
sai0613 (賽嗓)
2019-07-07 16:52:00推
作者:
hikari22 (心碎å°åHBK)
2019-07-08 09:13:001樓那種就是典型文章只看一半或是只看自己想看的地方就批評的範本
作者:
djboy (雞尾酒)
2019-07-08 10:15:00推,也推樓樓上
作者: Reachard0305 (小北) 2019-07-08 17:37:00
一樓在自high什麼啊?
作者: gen001 (qmo) 2019-07-09 18:47:00
1樓沒看完厚
作者: Ellerler 2019-07-10 21:59:00
滿微妙的,其實就是女生不要生小孩就不會有在出社會以前就定下終身沒經濟能力的問題,這個社會長這樣年輕時敢放下工作生孩子顧家的女性被背叛了只剩被檢討到歪頭淨身出戶認賠殺出的份,不然只能繼續忍受出去嫖行房像強暴的老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