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你選擇離婚
請找律師,老公願意協議,就不用判決離婚
協議可要求老公付小孩的撫養費,
台北市一個人最低兩萬八左右,(不同縣市不一樣)
小孩在你這,夫妻各分擔一半,所以兩個小孩,
他要給你兩萬八,(律師厲害的話,可以談多一點)
但這種分期給的最怕他付一付又後悔,
所以建議你找律師,寫一份有法律效力的協議,
如果他反悔,可以去法院聲請強制執行,
有動產不動產可以查封拍賣,
沒有的話,也可以強制他的公司每個月匯三分之一薪水給你,
當然三分之一要是不夠兩萬八,還是要繼續欠著,
另外,離婚還有夫妻財產剩餘分配請求,
你如果沒有工作,
那你可以請求他結婚到離婚期間的薪資的二分之一,
小孩還小,該要的不要放棄,
記得找個好律師,如果經濟有問題,
可以試試看法律扶助基金會,可以減免律師費一半以上
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