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po,原文中的「噓」文,你可以一概忽略不看,尤其是有關錢的部份!
文中男女對調,變成公婆灌錢在小家庭而女方需要偶爾多拿點錢回娘家,
這時女方上網來抱怨老公小氣時,呵呵~~~~~
簡單來說,原PO你的問題,根本不是錢,而是「老婆的思鄉病」!!
※ 引述《llll1 (哇拉哇拉咩)》之銘言:
: 目前結婚五年 有兩個小孩 在幼稚園/托嬰年紀
: 家庭生活品質個人覺得算不錯
: 四人小家庭在外縣市獨立生活 經濟上沒什麼負擔
: 小孩平常貼心可愛
: 『家人』這塊算是生活中觀念不太一致 三不五時會成為吵架的原因
: 1. 陪伴時間
: 由於老婆不是台灣人 娘家也不在台灣
: 所以回娘家次數很少 一年大概是1次到2次 每次大概7天 長一點的可能2週
: 岳父岳母平均一年來1次 過去五年有兩回來岳母待的時間長一些照顧月子
: 回公婆家或是公婆到家裡來 平均約三四個禮拜一次會在週末見面
: 見面多是吃頓飯後閒聊一會約一兩小時便離開 會留過夜的次數非常少
: 這部分會有的爭執 其實是在我想提高見面時間的品質
: 吃飯後閒聊 大家都在 聊比較表面的東西 大家會挑些開心的話題說
: 心底話不會觸及到 只聊好的不聊壞的 有點像同事或不熟的朋友
: 久了我覺得家人間有點隔閡(也可能是我心理作用)
: 我覺得多一些過夜的時候 多好幾個小時可以好好說話
: 面對面說也大勝用電話說
: 尤其是爸媽看到孫子的喜悅非常明顯
: 想讓他們也多幾個小時接觸孫子 私心是想讓爸媽開心
: 另一方面也覺得讓孩子知道世界上很多人愛他是件好事
: 這方面太太的考量是 週末見一天面 還有另外一天可以安排小家庭的活動
: 如果見面有過到夜 兩天都花掉了感覺像是沒有週末
: 在大小家庭時間的分配上 這點屢屢變成吵架的爭端
: 很想多花一些時間多跟爸媽相處 可是卻不知道怎麼做可以安排得更好
: 2. 金錢/禮物
: 娘家經濟安排得很好 岳父岳母省吃儉用 不但不需要我們的幫忙
: 還三不五時幫忙我們繳房貸 (我爸媽沒有幫忙房貸的部分)
: 我爸媽經濟上現在也沒有太大問題
: (PS:一兩年後父親會退休 到時可能才會需要子女固定幫忙負擔生活費)
: 雖然父母經濟上沒有問題
: 不過母親對金錢很沒有安全感
: 收到禮物或紅包會感到很開心 一兩個月都沒看到禮物會不開心
: (我覺得很無厘頭 自己也因為這件事情不開心幾次)
: 總之 過去幾年下來 因為禮物或紅包支出大約占家庭收入的3%
: 我覺得不至於造成負擔 但的確是一筆往外花的現金流
: 這部分太太有點心理不平衡
: 因為娘家比較省 省下來給我們花
: 而公婆家沒有幫忙 還常需要準備紅包禮物
: 某個角度看起來像是自己爸媽的資源流到公婆上了
: 這方面我的想法很傳統
: 長大了回饋家裡很自然 就算爸媽沒有這筆錢不會餓肚子
: 但是我給了他們拿去旅遊 我也覺得很好
: 再來就算兩邊父母各花家庭收入7,8% 最後還是有超過八成的收入可以用在小家庭
: 但這件事情沒有發生 娘家很省 也不會收我們的錢...
: 所以這件事情有點無解
: 我想多給一些給爸媽的時候 也沒有立場 (因為不是很公平?)
: 以上就是兩則困擾我的事情
: 不知道有沒有人有相似狀況過 還有是如何溝通 如何讓夫妻都更舒服的作法呢?
從本版的三篇文章中來看,核心問題只有「老婆的思鄉病」,那個錢只是
被拿出來當吵架的話題而己。
根據我看到親友外傭的狀況,只要親友家庭聚會在慶生時,外傭是絕
對不會參加的。即使生日的是外傭最喜歡的小孩子,但是仍然絕對不會
參加,請小孩子邀請都被拒絕。我想,對於參加生日宴會時,引起外傭的
的思鄉與思念自己家鄉小孩的情緒,我猜是最主要的因素。
就像你文中所述,你每次回家,都會觸動老婆的思鄉病。尤其看到你
爸媽和小孩子的天倫之樂,更是雪上加霜。這個問題有沒有辦法解決呢?
『我也沒有辦法,請自己google或是問人』 (因為我沒有經驗)
所以,你希望老婆跟著回台中時,這個是有困難的。建議把次數直接
用在重要的三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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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先來算一下回家的次數。前面有人說三節+父母生日+xx = 6次都
覺得多(這二天的文章)。我又看到你第一篇文章下面,um網友有推文說,
美國人若是家人住附近,也是常常聚會BBQ到翻。
回家次數,這個只能談出來,建議多問人,這個真的很有效。
我們算一下:
2月 春節
4月 清明
5月 母親節
6月 端午
8月 父親節
9月 中秋
父親生日
母親生日
親友聚會
其實談論的核心就是:『我很能體諒老婆妳的思鄉,但是這是現實的狀況。
如同妳對父母,我也對我的父母有情感。能夠幫妳的都一定做,但是我也
有我想做的事。』
除了版上高手麻煩留言外,就是多問問其他人,或是找有經驗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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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 喔~~~ 我也寫寫吧。
以兩位在竹科工作的狀況,我猜金錢應該是寬裕的。
(1) 房屋登記:請登記雙方名字(你沒有寫,所以我還是講一下)
(2) 孝親費:老婆都念了,我們就來解決。你前文不是有和老婆協調出
一個數字嗎? 就絕對不要超過那個數字。像是每月1.5萬,
過年5萬,共23萬。那你和老婆約定25萬為上限,多的2萬
就每二個月買個小東西給媽媽。
如果不守約定,不是你媽不爽,就是你老婆不爽,自己選一個
(3) 房貸:反正名字雙方登記(請登記喔),離婚也是看貢獻,所以之前
岳父資助的就ok,反正離婚也是按比例給老婆。
至於今天以後的房貸,你可以和老婆商量要怎麼做。是讓他當
私房錢,還是快點繳完少點利息費。請老婆決定,你就閉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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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話啦,根據第一篇,你能做的都差不多了,我覺得很好。
我寫一點近期的個人體驗:
『人,除了會隨時間改變外,也只有在遇到時才了解自己能不能承受!』
在本案中,我想你老婆一開始沒有選擇回的大馬,是因為她認為自己能夠
承受住思鄉之情。但是經過時間與生活變化(小孩),看到公婆與小孩的相處,
也感受到「養兒方知父母恩」的感受,所以變的更加思鄉起來。這個沒有任
何的對與錯,我們遇到了就想辦法解決吧~~~
end